4-1Tumeman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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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memanques,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Tumemanques法文,指「我想你」
踏上异乡国度,和以往到其他国家演出、比赛不一样,更和上个冬天来面试时不同,我的内心是犹豫的。也许是因为即使拿着一卡车的得奖纪录和奖学金入学,我还是紧张吧,至于其他原因我不太有兴趣多想。
我跟着人潮前进领行李,我还没有心理準备接受各国的语言充斥脑海,西装笔挺的男子嘴里唸着陌生语言,手提银色手提箱,像是电影中装着炸弹那种,他擦过我的肩头时还让我紧张了一下--女神梁路庭运气不会差到刚到美国就遇上炸弹客而客死他乡吧。
在我一点钟方向,是一个金髮家庭,一家子两个大人两个小孩都是闪亮亮的金髮,很美,但不及我美,他们有说有笑,似乎是刚度假完回国。
我开了手机,连上网路,给邱晨发了一句「我到了喔」,我在想后面要不要加上「ㄎㄎ」这个状声词兼语助词,但这太粗鄙了以至于我实在无法接受。
长途飞机让我腰酸背痛,尤其屁股发痲,我也没什幺心思算时差,抓着行李就準备离开了。
我看见有个扎着马尾的女子举着写有我的名字的看板,我走过去,我说我是梁路庭,她开心地笑了,并说她是我的寄宿家庭,一个红髮十八岁女生Ashley,和我在同一个学院主修大提琴,她蓝色的双眼亮晶晶的,让她看起来更加耀眼,身材没有一般美国人那样壮硕,纤细得很。她对我说了很多,包含她在杂誌上看过我,我受宠若惊。
天气比我想像中寒冷,我们走出机场,看到她的白色TOYOTA,乍见那简单的车形,我终于找到一份熟悉感了。
她替我把行李搬上车,一边说我的行李少到让她吃惊,她觉得光是衣服就应该有三大皮箱,这才让我吃惊。
沿路上,我看着车窗外呼啸的景色,Ashley问我开学前有什幺计画,不然她可以带我游览纽约,但她有半天的时间必须练琴,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午餐后出游。
我立刻就答应了,并且对她的热情和认真感到安心。
她的小公寓相隔学院只有几条街,原本和她同住的学姐毕业之后搬出去了,房间空了下来,刚好有我来补满,但是浴室只有一间,她显得很不好意思,我表示自己并不介意我们共用。
车子音响播放的是柴可夫斯基的小提琴协奏曲,我好像好久没有拉琴了,看来又要花一段时间练习找回水準,我叹息。
电子钟的小时数字由十跳到十一,车子转了个弯,Ashley指着前方,告诉我到了。
我的新家。
我们合力把行李搬上楼,再拖进我的房间,Ashley留我在房间整理,她去準备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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