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我真的要回家练琴了,与其跟他在这里瞎混,不如回家和我的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弹「琴」说爱,练琴的时间是永远不嫌少的。
「我弹萧邦的曲子。」他逕自说,我暗地翻了翻白眼,我可没问你啊先生。
我没答腔,趁他準备开始高谈阔论之际,我迈开长腿逃了。转了弯下了楼梯,我走进一楼的女厕。
「妳真美。」我对着镜子里的倒影说,右手平贴在镜面上,抚着自己在镜中的脸庞。
但属于我梁路庭的不会是灵异故事,顶多只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或是伟人传记之类的励志故事。于是镜中影像不会乱动,安稳地接受我的触碰。
我的手指无预警地在镜面上弹奏,是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大概是职业病吧。
弹了几个小节,我发觉自己这举动挺低能的,便放下手,开了水龙头沾几滴水又关上。
但这行为好像更为低能。
我索性走出女厕,四下张望了半晌,确定没有狄夕的身影,才大摇大摆地跨出大楼的玻璃电动门。
阳光冰凉地撒在我身上,我完全感受不到春天,对我来说冬天的阴影来留存,那是恐怖的记忆,而再过几个月会再次造访,一想到这我就头痛,但当然没有狄夕让人伤脑筋,天冷了还能盖棉被狄夕来了就……来了,没法藏了,他就像鬼魅那样阴魂不散。
上了公寓楼梯,开了门,进了房间,我将后背包随意扔在床上,掀开钢琴盖,拉开椅子,连一秒钟都不想耽搁便开始练琴。
敲下第一个音的瞬间,我想到我的古筝,她好久没被我好好宠爱了。
但我还是坚决与钢琴好好相处后再宠爱她。
古筝是我最乾净的记忆,她没有和比赛搅在一起,不像钢琴,有时候被逼着练到我会发疯,而在我练习古筝的过程,都是愉悦的、单纯的。
不知过了许久,我听到Ashley的开门声,我一听就知道是她,她有个转钥匙的习惯,很好认的,她却总说我有通灵体质。
「我买了鸡翅。」她放下背包,提着塑胶袋走向厨房,看,我不用看都知道她的模式。
接着她会问:「妳练多久啦?」
「我下午三点半到家。」我会这样答。
「三个小时。」
于是我知道,三个小时前我说要练古筝,三个小时后的现在我尚未开始,甚至连古筝上的布都还没拉开。
我还是爱钢琴的罢,不过和对古筝的爱不同。
「对了,狄夕说要追我。」我随口说。
「妳不是第一个让他这幺说的女孩。」她顿了顿又说:「真希望妳是最后一个。」
我耸肩,手指没停止练琴。
这是不是暗指我应该接受让他别再有机会在残害其他女孩?
噢不,拜託别让我这幺想,我会害怕。
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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