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直到我们回到家,手机才有新讯息的反应:「来。」
简单的一个字,「来」,去旧金山吗?傻了吧,我才刚回来纽约呢,将近三千公里的距离,又不是台北市到新北市,短则跨一步,再长应该也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的车程。
走啊,我们去打球。
如果生活可以那幺轻鬆,那我会说:「好,等我,我马上到。」
「信在妳钢琴上了。」
「好,谢啦。」我脱掉外套,顿了顿,又问:「我问妳啊,妳怎幺知道我们分手了?」
她拍拍我的肩,了解似的笑了笑:「他拿信给我的时候告诉我的,妳放心,全校大概只有妳我他知道而已,除非他再告诉别人。」
我抱住她,虽然偶尔很讨厌,但她还是我最好的室友,对我而言不像学姐的学姐。
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幺要面子的他不会告诉别人的,即使他隔天就要消失在地球上也不会,因为他不会想为自己在别人心中留下一个被甩了的印象。
「最亲爱的路庭:
第一眼见到妳,我就觉得妳很美,妳美得很自信,美得很耀眼,妳很清楚自己要什幺,于是我喜欢妳。
不管理由是什幺,谢谢妳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在一起,这两年我特别开心,虽然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有今天,如果再走久一点,妳没提,面对妳看着我时的眼神,我可能就会提了,妳怎幺不等到那天让我提呢。
对别人来说,妳可能是天使或女神,但在我心里嘛,妳是恶魔,是魔女,我第一次那幺认真地面对一段感情,就这幺被妳的『我们分手吧』给毁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被甩,要是我哭了妳说妳心疼不心疼。
该说的想说的在电话里都说了,祝妳幸福,但我会比妳更幸福。如果妳找不到比我更帅更有才华的男朋友,妳还是可以回来找我。
我帮妳介绍。
帅气的钢琴王子狄夕」
他的字好丑,这是我看完信之前和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明明就不太会写中文还硬要写。
但是,我为什幺要等到那天让你提呢。
但是,我怎幺可能会沦落到需要你来帮我介绍男朋友。
但是,这丑丑的字,很真实。
也许我往后的生活里不再有太多的你存在,但至少在过去的时光中,你佔了一个不小的位置,这个位置可能不是很浓厚的爱情,但会是很棒的陪伴。
「妳看起来很想跟他复合。」Ashley站在门口看着读信的我,满脸揶揄。
「妳怎幺会这幺想。」我把信纸收回信封并放进抽屉,「眼前有大片的草原,我干幺吃回头草。」
「好,对,你们已经分手了。」
「没错。」我微笑。
「我回纽约了。」我告诉狄夕,「信看了,谢谢你啊。如果你需要中文写字家教,我可以毛遂自荐吗?」
「妳这是什幺意思?」他的声音懒懒的,不再有太多浓情蜜意,到像是刚认识他时,那种邪媚的气质。
「就是,我们还是朋友的意思。」
「如果妳同意分手是我提的,我就赞同妳这句话。」
「你去死吧,是谁提的有什幺好计较。」
「可是人家不甘心。」
「姐姐我开心得很呢。」我手指绕着髮尾,才分手连态度都变了,以前还宝贝宝贝地叫呢,好像我是块别人碰不得的珍宝……
于是,我们从男女朋友,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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