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佣兵之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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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埃里克·伍德,家中算是没落的贵族,因为经常听祖父说起属于家族的辉煌,以及那无人不知的抵抗战争。1﹉2◢3d〗an▆mㄨei点或许是这样,虽然我没天赋,却还是选择了习武并加入佣兵团。

我天生视觉灵敏,听觉也比常人要好。这对于侦察者来说十分重要,我的骑术也不错,在几次护送任务中,我的天生优势使我及时发现了敌情,这可以让佣兵团提前预警,避免了损失。随着经验的增长,我荣幸当上高级佣兵团的侦察者队长,甚至有了绰号——机敏而无错的柯狐。(注:柯狐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狡猾而敏捷的动物,与狐狸的区别是它有两条分叉开的尾巴。)

我虽然视觉与听觉很好,但这在高不列斯大陆并不算天赋。在这里真正的天赋是那些与天地间元素沟通的可以学习魔法的人,或者是特殊体质可以修炼出斗气的人,还有常年受神祝福可以用各种神术的宗教祭司。

现在所谓的骑士,盗贼,弓箭手等职业逐渐没落了,因为大陆上有“天赋”的人更受人尊敬,古老的旧职业却是大量平庸者的唯一选择。

魔法是如此强大,伴随着以诸神名义的吟唱声,从魔杖中喷涌而出的是毁天灭地的力量。

斗气会让人变得力大无穷,而且斗气形成了天然屏障,你不攻破它就无法对斗气者造成有效伤害。

而祭司的神术则有些治疗伤痛的神奇力量,它也可以化成诛杀邪恶的神圣术式。

总之,在高不列斯大陆,除非你是精灵族的弓箭手,或有着特殊血统等情况,否则大部分没天赋却渴望力量的人只能仰天长叹了。

我也有些遗憾未能得到诸神的赐予,但令我高兴的是,其实佣兵的生活也并不无聊,虽然没有冒险家协会强大的勇者,但我们有成千上万的兄弟。我们以手中刀剑保护顾客安全,捍卫自己佣兵团的荣誉,我认为这与冒险家们用生命探险也没什么两样。

闲话说太多了,回归正题。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马背上度过。作为侦察者,要随时保持敏锐的视野,与冷静的头脑。因此我的腰间里永远备着用来提神的鼻烟壶,昏昏欲睡时吸上一口,那股辛辣的味道就往上涌,我就顿时清醒了。兄弟们都笑我三十几岁像个老头似的。

而就在前几天,我在老家埃米尔城休假时,却接到一个紧急任务,佣兵团对这次委托很看重,所以发出征战令需要我这个最优秀的侦察者。这让我很费解,虽然的确这位商人是克列尔家族中的大商人,但我还是感觉有些不对劲,因为随行的还有很多高阶的职业冒险者!

我询问过这位大腹便便的克列尔商人,他却只是用胖胖的大手拍了拍我肩膀,露出森白牙齿说:“哦,埃里克,你是你们佣兵团最好的眼睛,我们需要你。而且,这次的货物太过珍贵了,我不允许这次去的王都的路有任何闪失,关于打扰你的休息我很抱歉,所以这次出行你们的报酬我提高了三倍。”

然后我就被敷衍着被侍从带出了他的豪宅。佣兵团的大家倒是很开心,因为这次的报酬将十分丰厚可以喝烈酒,可以睡美艳的妞。但多年佣兵生涯的经验告诉我,越是报酬高,危险程度也就越高!

直到我骑上了自己的爱马比尔,感受它紧窄的马背才稍微安心,回头遥望渐行渐远的故乡城门,我不禁感慨万千,曾经年轻时的我是多么想离开故乡去闯荡,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然而现在,时间带给我的不止是雄心壮志的消磨,更带给我对故乡的思念。。。。。。

也许我的预感是错的,又或者因为这还属于家乡埃米尔城范围,这几天竟然没有丝毫危险和敌情。我和马而奔跑在这空旷的森林,却发现四周只有马蹄飞扬的声音,这森林好像陷入沉睡般,没有动物偶尔露个面,连虫鸣的声音都很少,这实在是静的可怕!

兄弟们则很开心,因为这是这趟旅程没有危险的好兆头。商人克列尔也懒洋洋的躺在属于他的豪华马车的座位上,悠闲的与女仆侍从们谈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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