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证人(3)
-今天香港有颱风,我放假,就提早更新了~
-辛苦所有今天要上班的人,希望大家注意安全喔
-以下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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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湾仔法院一大早便挤满群聚,等候区的长椅坐满来八卦的街坊,十多名记者聚在法庭外闲聊。毕竟最近没什幺大新闻,要数的就是这一宗:全城最大的连锁补习社「未来教育」的创办人卢志岗,涉嫌六年前强姦女童。上月初次开庭,他否认控罪后,在庭外对记者说:「我敢对天发誓,从来没做过那位女同学所讲的事。我既是一个富有热诚的教育工作者,又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更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将心比己,我怎可能残害别人的女儿?」
一番话说得慷慨。
舆论倾向支持卢志岗,当然,记者心底里希望他确有犯过罪。新闻写起来就是要加点荤腥,才能将一群港猪的胃口勾起来。要是无风无浪地落幕,也未免太不过瘾。
水氏夫妇与滕思悠跟群众一同等待开庭,他们会以家属身份进庭,无论如何也有位子坐。清清则在另一间房跟秦雪盈和控方律师待着。她们尚未成年,退庭后也能循秘密通道,经后门离开,不用面对记者,以免身份曝光。
滕思悠穿着一身白衬衣、黑色牛仔裤及球鞋,静静打量光线幽暗的法院,默然看着一群大叔大婶口沬横飞地讨论案情。水冬阳在大热天时也穿着三件头西装:黑色的外套跟西裤,内搭白衬衣及浅卡其色的马甲,短髮一丝不苟地蜡在脑后,脸上一根根纹路深刻似木纹。陆少瑶穿着一套无袖黑色背心连身裙,裙襬是低调的玫瑰暗花,腰间束着银白的幼带,她一手抱着另一条手臂,水冬阳没说一句话,仅拥着妻子的肩头,让她靠着。
过了半小时,保安开门,放人进庭。他们不慌不忙地走进去。滕思悠没想过自己会因为清清的缘故进入法庭。庭内的灯光是黯淡的黄,令人昏昏欲睡,公众席约有四排,记者席列于公众席前面。法庭中央排着数列深色木桌,控辩双方各有四五名法律人员,男男女女均穿着黑白色,律师穿简洁的黑西装,正在整理文件。
良久,身材瘦削的法官穿着黑底、配紫红白饰带的大袍,从法庭左侧走出来,宣布开庭,让庭警带卢志岗到被告席,坐在原告席的是柔弱美丽的秦雪盈,她穿着一辑纯白及膝洋装,外穿长袖黑外套,瞪着形相猥琐、胖大如猪的卢志岗,那眼神与她嬴弱的外表势力对比。
控方律师是一个蓄短髮、五官端正而眼神凌厉的女子,她作出首次陈词后,法官传召控方第一位证人进场。
那就是穿着长袖白衬衣、黑色及膝半截裙跟外套,以及白色平底鞋的清清。她坐下后低着头,双手交握、搁在桌上。律师要她说出当年的见闻。她先是合上那双清亮的杏眼,轻轻呼一口气,又很快睁开眼,迎上律师的目光,熟悉地覆述那番话——内容其实就是一个月前的那晚,她让家人看过的文件。他们每个人都看过无数次,可是到了在庭上听着清清以平和的语气,近乎没有高低起伏地覆述那一堆文字,滕思悠的内心不无震撼。
「我很记得,那天就是我十一岁那年的万圣节,因为被告在上课时向大家派糖果。后来,我因为忘了东西,重返补习社,就见到被告将原告……将她压在桌上侵犯。我因为害怕,不敢进去阻止。被告听到我的动静,我跟他清晰地对上眼。回家后,我不敢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清清瞄了坐在公众席的家人一眼,一张小脸近乎木然:「一来,当年我常常因小事说谎,就算我吐实,也不会有人相信。二来,我真的很怕。」
她低着头,双手宛如在祈祷般交握。滕思悠想起,那段日子的清清老是用一种欲言又止的目光看着他,有时她拉着他的衣袖,说有事想跟他说,他也不耐烦地甩开,以为她又要说些情情爱爱的废话。久而久之,清清逐渐收敛那种他道不清的眼神,又回复成当初意气风发的大小姐。
他以及所有人,只看到她讨人厌的一面,从来没想像过这是一种逞强的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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