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泡影(8)(H)
她求他。
她哭。
她声声唤着他的名字,以为这样能令他轻点、放过她,只换来更不留情的佔有,一轮比一轮快、狠。
尽管如此,她依然迎向他、渴求更多快感。
他想将这个女人的一切,糅入自己的身体,不分你我。
她真的很爱这个男人,爱到失去自我,爱到自毁,爱到一想起他的事就要哭。直至水清澄不再是原来的水清澄,只剩下一具胡乱拼凑的躯壳,才等到他。值得吗?
「你说你喜欢我,但你以前那幺憎恨我,到底是由何时开始喜欢我的?」
清清软着身子,压在滕思悠身上,百般眷恋,抚摸着他同样汗湿的胸膛,捨不得睡去。他垂眸,偎入她的颈窝,那片洁白的肌肤被他吮出点点吻痕:「我也不想喜欢你的。全世界的女人多着了,我犯不着选择你——我一直是这样想的。可是没办法,早在我回来之前,这具身体的主人就选择了你。所以,无论我当初多幺恨你,在我回到这个时空、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你了。我纠结了很久,真是个大傻瓜。喜欢就是喜欢,再怎样催眠或说服自己,都没办法除去这种感情。」
不。这只是错觉。他们的结合,本来就是错。为什幺大神不让她回到十六岁之前的时候?那幺她就不会做那些混帐事,一早有自觉地避开滕思悠,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话,他们两个人都不用受苦。
「那你呢?你喜欢我什幺?」他拉起她的身子,坐起来,她也乖顺地跨坐在他的大腿,半是诱惑,双手交抱在他颈后,嫩白的胸部在他眼前晃蕩。
她微偏着头,笑得毫无机心:「我是个犯贱的女人嘛。愈是得不到的,就愈想得到。我对你一见锺情,很自然就想得到你,」她每说一句,就在他的眼角、鼻头、脸颊、嘴唇落下蝶吻:「这幺冷淡的男生,要是有一天能为我笑就好了,要是有一天,你能关怀我,就好了。可是我愈想讨好你,你愈讨厌我,我就一味钻牛角尖。直至我察觉自己爱你的方式错了、我想改过,也已经太迟了。」
「不迟,我们还有一辈子。我们还不到廿一岁呢,要活很久很久,一起变老。」他揉着清清的腰,总是冷淡的俊美容颜,此刻陷于情炽,显得执着、孩子气,深蓝如海的眼眸只倒映着她的脸:「已经错过一辈子,这次,我们就好好过下去。清清,我真的会珍惜你、对你好的。我会当一个……把妻子放在第一位的丈夫。」
她没有说好或不好,勾起一抹顽皮的笑:「现在想来,上一世的我简直像中毒一样,中了一种名为『滕思悠』的毒,很想要你,真的很想、很想,哪怕是用骯髒手段,都要得到你。说不定到了真正得手,又会觉得自己很傻:为什幺要这幺执着于你呢?可能我会发觉,其实我并没自己所想像那幺爱你……」
他堵着她的唇,就着她残余的体液,再次佔有了她,眉眼流露一派风流自得:「尽在说气话,我的手段多着了,没那幺容易让你觉得厌倦——你现在不就欢迎着我吗?」
「是,」她扭着腰,曲意迎合他猛烈的进佔,一室充斥着情事间的水泽声,烧得慾火更盛:「喜欢极了。再快点、再重点……反正今天是安全期,」清清忆起,上辈子的自己在滕思悠面前总是像个蕩妇般,不知羞耻地缠着他上床。她其实很怕做爱,因为每一次都是痛楚多于快感,然而除了肉体关係之外,没有其他事能证明滕思悠需要她。所以,不管有多痛都好,她都将自己的身体作为筹码。
真好笑。
即使是这一世,她依然仰赖肉体关係,从中感受滕思悠对她的所谓爱情,哪怕是一夜春情,也聊胜于无。
「继续射在我里面也没关係,」她轻吟:「因为,很舒服,爽得受不了。再满足我,把我做得坏掉也没关係……」
因为,她决定,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晚。她从来不懂得自爱,再放纵一晚也没所谓。
像她这种廉价的女人,怎可能有人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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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按:最近一直在看历史书呢,中国历史。历史真的很有趣*v*
(幻想小剧场之清皇[4])
皇帝遥:清儿,你今年多大了?
太子清:儿臣上月刚满十八。
皇帝遥:然而太子妃之位至今仍悬空。朕在你这个年纪时,早已生下你。
太子清:……那又如何?爹爹至今还不是后宫的一员,皇后之位一直悬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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