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如火,炙烤得地面仿佛要冒出烟来,两颗腐烂的人头挂在城墙高处,空洞的眼眶瞪着前方,面目早已无法辨认。
人群围在下面,识字的人断续地念道:“前太师杨奇与其妻谢氏,勾结叛党意图谋反,现诛杀示众。从即日起,若其余孽不肯悔罪自首、依旧执迷不悟,则日杀一奸,以儆效尤……”
“杨奇?不是当初退隐的重臣……”
“嘘——不可说!”
密密麻麻的人堆里,小声的议论如蚊蝇声不绝于耳,谁都没有注意到站在外围的黑衣少年。他衣着简陋,裸露着小臂和小腿,并不强壮的肩挑着沉重的扁担,两只筐中盛满了瓜果。破旧的斗笠下,头发漆黑,面庞素白,毫无特色的五官显得麻木不仁,唯有那双眼眸亮了一下,随即重归浑浊。
他缓缓转身,
“小哥,来两斤甜瓜。”头巾包头的中年妇女拉住了欲转身的他。
“不卖了。”少年头也不回地答道,甩下了女人粗鲁的叫骂,兀自蹒跚地向胡同走去,瘦弱的身体微微摇晃,沉重的扁担发出吱吱的响声。
路南一入灰暗的胡同,便迅速脱掉了伪装的衣物和斗笠,改装成文弱的书生,只从筐中拣出三四只瓜果揣在怀里。他止不住微微颤抖的手,根据方才的观察,城墙外散布着十来个密探,审视着每一个人。这个精心布置的恶毒陷阱,等的就是铭仄这只猎物。
回去后,路南见床上的人仍在沉睡,便熬上了小心翼翼从多家药铺偷来的药材,烧了一壶水晾在旁边,将甜瓜洗净浸在热水里。他干完了活儿,持续紧张的心绪却得不到丝毫的平复,砰砰碰撞的心脏,让他连眨眼都不敢。
铁打的人也需要休息。路南的精神亢奋,身体已吃不消,只得勉强侧躺在床边,闻着铭仄周身清爽的味道,居然浅浅入眠。漫长的梦境结束于一群黑衣人破门闯入、尖刀穿胸的时刻,路南猛地撑起身子,机敏地握住怀里的短刀,抬眼间撞上了铭仄乌黑的眼瞳。
“喝水吗?”路南掩住惊醒的慌乱,他回身倒了杯茶水,轻轻吹温了,递到铭仄嘴边。
“谢谢。”铭仄苍白的脸上现出熟1∏2≈3d┨an╩m█ei点悉的温柔,软软地像刚落在手心的雪。路南心里一疼,知道他身体虚弱,受了阴气排散不出,加之酷暑火燥,一定非常难受,便用蒲扇给他轻轻打风,紧张磕巴地低语道:“安心静养一段日子,咱们就可以出都城了。我……保证以后不让你受一丁半点的委屈,嗯,相信我……”
铭仄垂着眼睛没说话,不能自由动弹的手脚摊开,路南不敢压着他,蜷缩着身体占据着床的一角,削骨般的手腕上下起伏,带起一阵阵轻盈的风。
四周如此静谧,只能听到窗外的蝉声,一声声的,好像永远不会休止。昏昏欲睡的气氛里,焦日正西斜。
起码半月之内,铭仄的手脚不能再经受颠簸,否则可能落下一辈子的残疾。从当初选择背叛王开始,路南便选择了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艰难地逃亡。可是他不怕,他心甘情愿、甘之如饴——人世间,他爱的人唯有铭仄,除了此时此刻躺在身边的铭仄之外,他谁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从什幺时候开始的呢?记不清几年前,他的眼睛只追随着铭仄的身影,他的心只因铭仄的喜怒而波动。铭仄是神兽,不可亵渎的圣物,曾经的他,从没敢妄想碰到麒麟的衣袂;但是一天前,他两次占有了铭仄,用男人的方式宣告了所有权。
路南暗暗发誓,抹去所有王的痕迹,从今以后,他会好好照顾铭仄,不许其他人欺负侮辱。他不再是当初懦弱卑怯、眼睁睁看爱人受辱的胆小鬼,他要做麒麟的守护神,铭仄的英雄。
谁也不能从他手里抢走铭仄,铭仄是他的。
傍晚时分,路南喂铭仄吃了几块勉强替代青果的瓜,几口稀烂的米粥。浓黑的药汁盛了满满一碗,放了些糖,端到铭仄跟前。铭仄眉都没皱,一口气灌了进去,溢出的苦气呛得他直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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