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了邀请。大家晚上一块儿聚聚,地点就定在了万家灯火饭店。风城是最著名的百姓餐厅。经济实惠,好吃不贵。正适合他们这样的小市民消费。
潘小妮打完电话,又跟林一强他们说了会子话,就去医院看王子轩了。晚上她要晚去一会儿,趁下午这会儿有空儿,她去替替王阿姨,让她也歇会儿。
看着潘小妮急急忙忙出门的样子,林一强问周喜娜:“周妈妈,你说我妹妹是不是喜欢上那个二愣子王子轩了。”
“啊,不会吧,她和王子轩就是哥们儿,她这么说的,还说是什么闺蜜,我看她不会喜欢那家伙的,你不知道,你妹妹她的眼界高着呢,她是个书呆子,她喜欢的是书里面的那种和她一样的书呆子,你不信,你找时间问问她。看你周妈妈说的对不对。”
知女莫若母,别看周喜娜文化水平不高,可是因为常年做生意,阅人无数,对人的心理摸得很清楚。
她虽然天天嚷着要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个富二代,可是她心里很明白,她女儿心里择偶的标准绝对和自己给她设定的标准完全不一样。
也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自己的女儿会选错对象,才常常在她耳边念经,要她选富二代,她是想潜移默化地改变她的想法啊。
林一强听了自己周妈妈的话,心情好了很多,看来潘小妮还没有做出最后的选择,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可是,怎样才能打动她的心呢?他是个粗人,这方面还真没什么经验,也没什么好办法。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到了医院,潘小妮再见到王子轩的时候,他已经好了很多,可以自己活动了。就是头还没有好,还得挂吊瓶,住院观察个三两天的。
潘小妮在来的路上给他买了只烤鸭,还有汉堡。都是他平常喜欢吃的。他一看,可乐坏了。马上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为什么吃饭这么仔细啊,因为他腮帮子还疼着呢,嘴张不大,只能把食物撕成小块儿,塞进嘴巴里,慢慢地咀嚼。
潘小妮让王阿姨找个空闲的病床躺会儿,由她来给他端水擦嘴。
王子轩的妈妈嘴里答应着,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这女孩儿,心眼真好,对自己客气,对儿子有耐心,知道疼人。这在年轻的女孩子里好像不怎么多见了吧。
“小轩子,我晚上要晚来一会儿,因为林一强今天被放出来了,我们要给他庆贺一下,压压惊,你这情况儿,去不成了,我嘛,欠他的人情,肯定是要去陪一下的。行不行?”潘小妮已经开始在遇到事情之后跟王子轩报备了,这是一个信号儿,她自己可能都没想到。
“哦,应该的,应该的,你去就是了。不用跟我说。还有,你替我好好谢谢他。”
“嗯,要说起来,当时的情况要没有他及时赶到,你还真的很危险的,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一下,要不这样,等你好了,咱们再一块儿感谢他一番,你看这样好不好?”
“还是你细心,想的周到,行,就按你说的办。”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潘小妮看着王子轩边吃边痛快点头的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原来,照料一个像孩子一样的男人,心里的感觉这么温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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