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同意了。我们去考古。”
两个人同时笑出了声。接着,他们的谈话自然而然地转移到考古上,朱利安曾借记者身份之便在近东和中东地区旅行,而斯蒂芬曾在上学时到帝王谷和巴比伦城参与过考古活动,相似的经历使他们能谈到一起去。
“谢里曼以为自己最后挖到的埋藏着金子和珍宝的那一层就是特洛伊,可后来多普菲尔德研究的结果是谢里曼把特洛伊给挖穿了,上面的第六层才是,而现在又有人主张第七层才是。”斯蒂芬说。
“这种情况在考古历史上多的是,”朱利安接着说,“我们总想当然地以为发现者是正确的,可实际上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出错。希罗多德和荷拉波隆亲身到过古代埃及,他们的记录应该正确,但事实证明他们恰恰错了,我们这些几千年后的人从铭文和纸莎草文书里得到的要更准确。”
“这倒是对我们挖掘C307房间有帮助,不管发现什么,我们首先要保持正确的态度……”斯蒂芬若有所思地说。
朱利安笑出了声。“还说什么正确的态度,我们干的可是法律所不齿的事。”
斯蒂芬耸了耸肩,说:“正因为法律无法解决,才需要我们出马。说起来这也是法律的错。人需要守法,因为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途径,但法律是人制定的并且只为社会大多数利益服务的规定,既然如此,它就不可能维护所有人的利益或者偿还所有无辜受害者遭受的痛苦,它不是完美的,那么我为什么要去拼命维护一个不完美的东西呢?”
朱利安微笑地看着他,没有答话。他没有看错人,正如他预料的,斯蒂芬·布留蒙特罗斯特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他不是那种视法律为社会绝对准绳的人,也不是那种视道德为终极目标的人,在他那看此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个永远在追寻、永远在自省的人。他们互相在对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像斯蒂芬这样的人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
8
凌晨两点,四历法酒馆已经关门两个小时了,从街上看去,除了门楣上方标明酒馆名字的霓虹灯依然闪烁着微微红光外,整个酒馆的建筑已经没入黑沉沉的夜色中去,老式建筑斑驳的墙壁和周围的背景混为一体。一排排这样的老房子连接着,突出的屋脊仿佛是恐龙的脊骨,这条龙酣睡着,无论是黯淡的月光还是冰冷潮湿的风都无法唤醒它,只有组成它躯体的某幢房子里会突然亮起灯光,照亮它某片鳞甲,然后很快就会再次回到黑暗中。
又过了一个小时,四历法酒馆的一扇窗子突然变亮,就像是夜行动物眼睛里的玻璃体,聚集微弱的光辉,瞪视着匍匐在它脚下的村镇。
科利文老爹将床头灯调小一些,发散的光束只在地面留下光圈。他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床边小柜子的抽屉,翻出一个封皮颜色几乎褪尽的褐色笔记本,借着灯光轻轻翻开,等找到他需要的东西后,科利文无声地念叨了几遍,然后又把笔记本重新锁进抽屉。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卧室门,看了看对面米嘉的房间,直到确定没有任何动静后,他走出房间,穿过走廊和楼梯,来到楼下的客厅,在那儿的墙角处,放着一部电话。科利文老爹按照刚才默记在心里的号码拨通电话,听筒里传来冷冰冰的回铃声,响了五次之后,传来了说话声。
“科利文?”电话那端传来的声音好像是回声一样重叠着,不过科利文知道这不是电话的毛病。
“是我。对不起这么晚打扰你们,不过有些事情我必须要说说。”
“是关于英国人吗?”电话那端的声音说。
“……看来你们也注意到了。他最近频繁拜访镇上的人,并且和银行行长家的孩子斯蒂芬走得很近,我怕他们是有计划地联手开展调查。如果像以前一样单只有斯蒂芬一个人的话,还比较好对付,但对于一个外国人,我能做的就太有限了。”
电话那端沉吟了一会儿。
“我们认为那两个人在一起只是碰巧。但这次的情况的确比较棘手,英国人并不与我们这地方有切实的利益联系,很可能会无所顾及,但我们觉得这件事从开始就很奇怪,你要知道,有些东西,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难道你们的意思是……?”虽然客厅里气温很低,科利文老爹的额头上还是渗出了汗珠。
“是的。我们知道这一次将和以往不同,英国人和那孩子也许真的会挖掘出秘密,他们是特定的人。”
“但是我认为他们会和……以前那些人一样。道路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也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可是,你自己也有疑问吧?这两个人是特别的,我相信他们和那件事没有联系……记住我们的话,科利文。”
老爹用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那我们呢?”他问。
“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至于结果……”电话那端传来一阵回声一般重叠的苦笑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家乡……现在我们老了……”听筒里传来短促的嘟嘟声。
“……托法娜?”老爹叫了一声,但显然电话已经被挂掉。
他抬起头,透过窗户看到街对面房屋的一扇窗子里微弱的灯光熄灭了。他等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任何动静后,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但当他躺到床上后,却再也睡不着。
9
我们究竟在做什么呢?科利文老爹盯着窗外的月光,不禁自问道。如果我们知道结局已经注定,知道秘密终将被揭开,那么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阻止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的行为不能带来相异的结果,行为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他回想到了自己的一生。
曾经他也像英国人和斯蒂芬一般年轻,心中燃烧着一团火,这种炽热促使他把自己的青年时代献给了民族,把中年时代献给了国家,到了老年,他的力气衰弱了,就把自己献给了家乡的小镇,可那团火仍在烧着,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越烧越烈,于是他感到它总会在某一天把自己彻底烧毁。
他不甘心。对于自己所奉献过的,他毫无怨言,但他并没有看到自己所努力的结果——人们依然互相猜疑、勾心斗角,仍然是一部分人压迫着另一部分人,仍然是无穷无尽的庸长的生活。从中年时起,他就不断地在问自己:我行为的意义在哪里?真的有意义存在吗?他并不爱自己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太冷漠、无情、凝滞,他爱的是六十年前的充满烈焰和火热鲜血的年代,但它已经永远的成为过去了,并且将像他所不愿意看到的那样被遗忘。六十年前,他知道——任何人都知道——死人是毫无声息的,他们不会理会后人的审判,不会影响后人的生活。但白狮的出现让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从坟墓里爬出来,感到那些死人时时刻刻都可能复活,站在他面前,那么他该怎么办呢?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走的是一条没有高兴和欢呼的道路,它通往一个祭坛,而当他有朝一日站在祭坛上时,自己不会是祭司而是被毁灭的祭品。
他时常会做可怕的梦,梦中那具尸体从时间和死亡的权利下挣脱出来,岿然不动地停在他面前,即使他依靠酒精把这具尸体的形象溶解于无形,但不久之后那幅一成不变的景象还会屹立在他面前:扳机一响,枪声大作,鲜血直流。这幅景象常常在梦里遮住了他的整个世界。
有时他甚至觉得解脱是一件好事,他的时间不多了,肝脏一直在疼痛,这几年愈加厉害。但在那个日子到来前,他希望能有人——或者任何什么东西——能告诉他,他折腾了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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