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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刷新了一个叶凡

公元731年夏的某一天上午,叶凡面对着眼前的茫茫雪山开始发呆。

这次看似勇敢而执着的旅途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同那次他从藏剑山庄到成都的经历更是完全不同。那一次,他全程基本有那个叫范牧恬的丐帮照料,除了没大床睡没澡洗之外吃喝不愁,所有稍微大一些的问题基本都被范牧恬解决了。而这次,他是真真正正的一个人徒步从唐家堡走到天山,期间艰难之处不可一语蔽之。

其实原本叶凡以为他能比剑三正史里记录的提早到达天山,毕竟相比之下他的这次出走是有目的地的,而且他比起正史里面离开唐家堡的时间要走得更早。但是事实是,路痴如他就算一路走一路问仍旧迷路了好几次,最后到达天山的时间居然依旧是公元731年夏。

叶凡看着眼前的茫茫雪山,愁啊……

他意识到了几个问题。第一,他到了天山不错,但是他要怎么到小西天呢?第二,天山上并没有人可以让他问路。第三,他要怎么请动王遗风?

正史里的叶凡因为蠢萌而得福,他傻了吧唧的一直用衣服装雪回去,但是雪一直化,然后他就每天都来。持之以恒的叶凡被王遗风注意到了,然后任务达成。

难道他也要这样做?但是他这次来的目的和原本的目的可不一样,他不是为了带雪回去给唐小婉看才来的,用这种方法引起王遗风注意然后再提出拔毒的请求……叶凡怎么想怎么觉得太过刻意了,而且这种刻意肯定会被王遗风识破。

叶凡叹了口气,他愁啊……

但是愁也要继续走下去,既然是小西天,那肯定是在西边。叶凡抬起头看看太阳,心里默念着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按着他以为的西边走了过去。

是的,他以为的西边,如果叶凡高中时期的地理课稍微认真那么一点点,那么他就会知道在夏天北半球的太阳并不是从正东出来的,是东北。

叶凡朝着西南方向一直走到了正午,终于停下来打算歇歇脚。他从怀里掏出一块姜,撕出一小块来放在嘴里嚼,一边嚼一边想——好在他在唐门呆了那么久,不然凭他以前在藏剑的口味,啧啧。

叶凡对于爬雪山已经提前有了心理准备,他没有准备酒,钱早就用光了,就算乞讨路人也不会给他酒。而且他也担心自己到时候直接喝醉躺雪地里了,所以叶凡为自己准备了一大兜生姜,全部都是他从农户家院子里偷的。

叶凡在雪地里坐了一会儿,感觉到自己身子慢慢暖了起来,原本被冻得毫无知觉的脚丫子也开始有些发痒。就着身上这股热气,叶凡拔腿继续走。

其实天山这么大,要在没有地图、没有定位、没有GPS,而且自己是第一次来的情况下找到一个地方,到底有多难呢?

成功的概率是趋近于零。

或许叶凡觉得自己准备得比另一个叶凡要充足得多,但是在事实上无论对于哪一个叶凡来说,这一次天山之行都是拼上命的赌博。赌那一点微乎其微的概率,或许还有一点点运气。

而应该感谢的也就在这里,大约是因为智商E,所以藏剑这个门派的幸运一直都是A。毕竟上天总是垂怜的,至于这和藏剑不用枪有没有什么联系,就不知道了。而很多时候,尤其是在救命的时候,你会发现幸运A比智商A好像靠谱得多。躺在已经离西南方向都偏了很远很远的某处的叶凡如是想。

公元731年夏的某一天傍晚,王遗风捡了一个人回家。

三十五岁隐居在天山小西天的王遗风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人生轨迹将和那些同叶凡有过交集的人一样开始发生迷一般的转变。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在这一天早上起来思考了一下人生善恶的哲学问题,吃午饭,指点一下他的大徒弟丁丁的武功,出门散心。然后,他就捡到了倒在雪地里的叶凡。

王遗风把叶凡带回家,让丁丁去烧水备药打算给叶凡擦身,接着他看到了叶凡身上一大片的冻伤。

王遗风觉得很奇怪,到底是什么原因,能够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独自一人深入雪山腹地?而且是在这么危险的夏季。雪融化产生的空洞崩塌暂且不说,还会有雪豹雪狼之类的动物出现。王遗风百思不得其解,同时也觉得非常震撼,一个孩童的力量是如此弱小,居然企图对抗天地自然。

他一边给叶凡脱衣服一边思考。然后,王遗风摸到了半衣兜的生姜。

王遗风

叶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身体里的倦意还没有退去,他在被窝里翻了个身继续打盹,然而半清醒的意识已经开始想事情了。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一觉睡得好舒服啊。有多久没睡过这样的觉了呢?一年?好像不止。迷迷蒙蒙的叶凡一惊,突然心中像是有座大钟被巨大的木桩一敲,激得叶凡浑身汗毛都竖过一遍。他猛地坐起身,说得好听点叫做条件反射一般,说得不好听那就是诈尸一样。

丁丁听到里面有动静,赶紧把一直煨着的姜汤端了进去,煨汤的姜还是王遗风从叶凡兜里扒拉出来的。丁丁一手端着碗,一手推开门踏了进去。紧接着就是抬头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丁丁的脑子里直接轰的一下炸了——叶凡昨晚被王遗风扒光了衣服用姜汁擦身,这会儿衣服还没穿上呢。好在丁丁还记着手里端了碗姜汤没敢直接摔碗出去,她脸上绯红一片,哆嗦着嘴唇伸出左手指向叶凡,声音又是害羞又是着急的说:“你……你你……你怎么不穿衣服呀!”

叶凡听了也是一惊,这是什么情况?!种马文展开?!

他在被子里睡得实在太舒服,也没反应过来自己衣服被扒了,他迅速的用被子把自己一裹,蹭到角落里警惕的看着丁丁。

“你想干什么?”

这会儿叶凡脑子慢慢回过神来,再一次想到自己被扒光的衣服,羞愤之心顿起。要知道就算他四岁在藏剑山庄的时候洗澡都不让侍女帮忙的!

于是再开口已经变成了:“你干了什么?!”

丁丁端着碗姜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脸上羞涩还没下去,气愤又跟了上来,一张瓜子小脸上表情换了几换,最后咬牙切齿的丢下一句:“你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叶凡这年十岁,算不上大小伙子,但也不能以小孩论了,毕竟这是个十三四岁就能结婚生娃的年代。要说真看了会怎么样不至于,但是丁丁也比他大不了几岁,又是个女孩子,本来就有些害羞了,偏偏叶凡一张嘴说的丁丁好像占了他便宜一样,简直把丁丁气得想死。

于是丁丁端着碗用力的走了出去——姜汤不给你喝了!

几分钟后王遗风端着那碗姜汤回来了。在此期间叶凡已经脑袋一转把屋子里打量了个遍,心里的小心思还在嘀咕,又听见有人进来,抬头一看,入眼的是一个端庄儒雅的美青年,黑发,白袍,右手端着刚才那只碗,左手背在身后。

叶凡惊悚了,他没想过王遗风长这样啊!

同预计相差太远,叶凡茫然了。他磕磕巴巴的开口问:“你……是王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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