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五年了。
我问过他的年龄,可是他自己好像也搞不清楚。只说可能是30岁左右了。
30岁,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陪他走完人生的第二个三十年,因为这五年里我发现自己变得有些奇怪。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变得很虚弱,虚弱到几乎快要消失。有时候我又会充满不可名状的力量,那力量充盈全身,这个时候,我终于开发出了自己作为一个异类生物比较像样的特殊能力,我能够读取靠近我的人类的记忆,还能进入他们的梦。我还是不能离开Zark太远,但能够飞出的范围也比以前大一点了。
我也搞不清楚我的身体到底受到什么因素的影响,但他的确时好时坏。并不受我控制。
每一次当我全身充满力量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幸福的满足感。让我能够一直维持在那样的状态,没有什么愿望比这个更重要了。那种感觉几乎让人上瘾,也许和人类吸食毒品一样,也有可能和他们的□□一样。总之,我对那种感觉太渴望了。
一切发生改变的那一天,Zark的新专辑《church》刚好发行,他在网站上看到一个视频,那个视频是一个网络作家酒醉发疯的胡言乱语。Zark看得很专注,他说他认识这个人,说想去看看他。我尝试过读取其他人的记忆,可我没有读取过他的,因为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这样做,所以我不大明白他在说什么,也不明白他和这个人有什么联系。
这个叫丧尸的网络作家身份早就被曝光了。很容易就能查到他的所在地。Zark放下手里的工作,带着我去了某市。
说来奇怪,越靠近目的地,我身上的能量就越充沛,就像有源源不断的精力不停地输入到我的体内。进入某市的范围,这种感觉就更明显了。
我有预感,zark要找的人,说不定也在这里。他的问题,在这座城市一定会有一个了结。
由于能力的增强,我几乎是立刻找到了那个叫丧尸的网络作家的位置。Zark跟着我找到了这个精神萎靡,脸色惨白的人,他像个游魂一样在大街上游荡。Zark远远地跟在他后面,说是来看看他就真的只是来看看而已,他完全没有和他见面的想法。只是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看他伸着细长的脖子缓慢地移动。
“你是来找他的就去和他说话吧。”
Zark又跟了他一段路,看他回了家,站在窗口下抬头看他阳台上的落地窗。夜色已经降临了。“不用了,我们走吧。”
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他也不应该离开这座城市。
我必须劝他留下来。我得找一个理由。
嗯,几乎是毫无办法的办法,我开始跟踪丧尸。说不定可以发现点什么蛛丝马迹。可是他的生活,无聊程度和zark根本差不多,当然,zark的生活还要更糟糕,除了弹琴记谱还有工作上的一些必要行程他根本就没有别的事情做。丧尸的生活虽然也很无聊,除了写写写就是躺在床上发呆,可他好歹白天还是会出门喝杯咖啡,虽然他去的是家书店而且那家书店从来没卖过他写的书。
果然人类都很奇妙。
在丧尸的家里,我嗅到了异类的味道。仔细观察了一圈,是他的那张床。那张床不是人类常理中应该出现的东西,我也同样不理解他到底是什么。我连自己都不了解,又怎么会知道别的东西。
跟着丧尸一路去了书店,说实话,在看到那张床后,我第一次开始思考到底我们这些异类的存在是什么理由。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出现的目的又是什么。除了阿野,没有人理解我的存在,除了丧尸,也没有人会理解他那张床的存在。这几乎就等于我们的存在是一开始就注定了要被删除的。既然如此,我们的出现又是为什么。只是为了给人类的某个目的服务吗?如果上帝这样安排,是不是太不公平。
就连我能不能继续存在,依附的都是某种我不理解的力量。人类的生命虽然也有不可控的一面,可他们终究是能比较清晰地看见自己的未来的。可我呢?
我低头看了看木然地蜷缩在椅子上的丧尸,看了看书店里穿着统一服装的店员,看了看漫无目的或神情专注的客人。我的存在,到底算什么?
过了今天,就和zark一起回去吧。他已经催了我好几天了。可能离开这座城市回去以后,我离消失也不远了。
夕阳西沉。和往常一样,丧尸裹紧了大衣最后一个从店里离开。
他走在冷风里,太久没去修理有点过长的头发被一阵疾风吹得乱七八糟。
“嘭”地一声,书店的门被人用力砸在地上,丧尸回头,看见那个店长站在门前的背影。他的表情似乎有些疑惑,但也没能想出来什么,看了一会,便转过身走了。
可我却动不了了。
穿着牛仔裤和黑色短靴的店长一回头,我完全明白为什么阿野老是看着林佳树的照片了,因为他们的确长得很像。
☆、26
2016年,6月30日。
天气,晴。
我是程虞,今天我开始写日记了。最近我的记忆力越发下降,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昨天丧尸不在家,我正准备出门去超市采购时,却发现桌子上已经有一大袋东西了。我翻开一看,食物是我喜欢的,日用品是我缺的。如果不是有鬼,那么我一定是忘了自己刚才去过超市。
这件事情到不至于让我恐慌,但的确给我造成了一些麻烦。所以思前想后,我决定每天写日记,记下来我现在的想法,和我做过什么事,随身携带,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查看而不至于忘记了。
2016年,7月1日。
天气,阴。
外面的天阴沉沉的,我觉得有些头疼。喝了一杯丧尸端给我的药,我躺在沙发上准备看一部电影。《搏击俱乐部》好像挺有意思。不过我刚调出界面,丧尸告诉我这部电影一个星期前我已经看过了。那么久以前的事了,我问他当时我怎么评价这部电影的。他说我觉得这部电影和德鲁克的《短信长别》表达的东西有点像,反正挺和我口味。我觉得既然我自己都给它打了高分那应该是好看的,于是我决定再看一遍这部电影,并把这件事写下来,这样下一次就会知道我已经看过了。
看完电影了。我得补充一句,这部电影的确挺好看,下次如果还是不记得其实可以再看一遍也无所谓。
2016年,7月2日。
天气,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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