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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胸口上这朵花,瑰丽的花,绽放的如此妖艳。一寸一寸的染红衣襟……

宁雨诗终于感到累了,她闭上了眼。却不甘心:“百里晴迁,你真是我的克星!”

说出这句话,已经是用尽了力气。这把嗜血刀,终于敛去了锋芒。在雨水的冲刷下,恍如初始般洁净。

百里晴迁忽然转身一步,嗜血刀已归入手中。而宁雨诗,却孤单地躺在血泊里,死不瞑目。

她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长歌,这把嗜血刀邪气太盛,执在手中,感觉半条手臂都在发麻。等到了修罗山,她会将这把邪刀葬入深渊。没了人的气息滋养,这刀也就不会自行散发戾气。

一路飞驰,却见马车停在道路旁。嗜血刀直冲而下,悬挂于马侧。她笑着翻进车内,见长歌无恙,便说:“方才处理一事,耽搁了行程。”

外面下起了雨,衣衫也被淋湿了,她却不甚在意。长歌却连忙取出干净衣物,“赶紧换上,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百里晴迁捧着素灰衣袍,把玩一根古朴发簪,淡笑道:“天有不测风云,你却早有准备啊。”

难怪长歌没有换公子装,原来她是这个打算啊!这路途遥远,少说也要走个十天半个月。她们两个女子出门在外,当然要细心的“打扮”一下,防止麻烦。

马车平稳行驶,只是驾车人换了。

柳长歌纤柔姿态驾起车来却别有一番韵味,车帘被风吹起,她赶紧拽住。那香艳的一幕还在她脑海中徘徊,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只是黑马身侧那把刀,怎么如此眼熟?

柳长歌看着这把刀,近在咫尺。“别碰!”一声呵斥惊醒了她。

原来长歌的手,竟已不知不觉地伸了过去。眼看就要碰到嗜血刀,幸好晴迁急忙呵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百里晴迁一把拉住长歌的手,轻声警告:“这把刀邪气太盛,你不能随意乱碰。”

柳长歌想起来了,这把刀是宁雨诗的刀!“你方才……”

“方才,我只不过是和一个不相干的人,玩了一场你争我夺的游戏。游戏结束了,她输了。”百里晴迁怅然一叹,坐在长歌身边,依旧牵着她的手。

雨早就停了,也许它只是想冲刷嗜血刀上的血和戾气吧。

柳长歌看着晴迁这身打扮,素风卓然,颇具诗书气质的儒雅。乌发简单而松散地束于头顶,部分垂落肩头,荡在风中。素眉,素颜,宛如诗画中的翩翩公子。

只是这公子的笑容太淡了,就像画中描绘的一般。也像是柔风,吹在水面上。唇角的笑痕,就是清水上的波痕。

长歌看的脸红心跳,晴迁这般素雅,却也能将她的魂魄勾走。这世间,恐怕再也没有比晴迁,更让她心动的人了。

傻丫头啊,又犯花痴了!百里晴迁手臂一揽,已将长歌搂在怀里。另一只手夺过缰绳,温和一笑:“还是我来吧,你在我怀里就好。”

没了竹简的弗元清,整日坐在殿中发呆。他身下的九龙宝座,是帝王的象征。京都已然平静,也是时候操办一下他的登基大典了。

中原的疆土太辽阔了,中原的百姓也比南疆的子民多上数万倍。他猜想,他的登基典礼,应该会很有看头。至于柳融枫的下落,他派出很多精锐去找,半个月了,一点眉目也没有。

不过,一个小奶娃也兴不起多大风浪。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阻挡了他的巅峰之路。他们的承诺已是当初,如今柳氏已成过去,昔日的呈王爷,在天下人心中,亦是早死之人。

柳呈因此怒视弗元清:“难不成,你还要登基为王?你别忘了,这天下,还是中原人的天下。”

“你错了,现在的天下是本王的天下!”弗元清掌下抚摸的,是椅臂上的黄金苍龙。

他们南疆的吉祥兽是鹰,而他却愈发觉得,龙比鹰更好看。同样凌驾九天,龙的气势却比鹰,更雄伟。

他要这天下,也要一个女人。

柳呈,不会成为他的绊脚石。可他好像忽略了什么,柳呈也是会武功的人,且武功不亚于他。

只是不亚于,而不是远胜!

当柳呈怒发冲冠徒手刺杀之际,弗元清早已离开座位。

砰!

九龙宝座轰然爆裂,烟尘缥缈之中,弗元清掐着柳呈的脖子,冷冷一笑:“你毁了本王的宝座,觊觎本王的帝位,其心可诛。柳氏已然覆灭,你这个余孽,也没必要苟延残喘在这世上。不如今日,本王送你一程。”

弗元清居然下此狠手,明显真的动了杀机。

柳呈即便是武功深厚,对于弗元清这毒掌,也是束手无策。为自保,他只得说出十年前他们结盟之事。

那卷竹简上的佛经,竟是柳呈亲自为其所寻。佛经后的寓意,也只有柳呈才知。

弗元清至今为止,都没有参透那佛经到底有何稀奇之处。为何当初百里墨看了会发疯,而他看了,却什么感觉都没有。

弗元清松开柳呈:“经文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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