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
为此我一筹莫展。更麻烦的是,明天我得把这尊大佛请出去。它一顿吃五个苹果的前菜,多养一天,就得花至少十个苹果的零食费,太奢侈了。而且,它实在太大了,只消奋力地跳上去,天花板就会被这对杀气腾腾的兽角掀翻;哪天它闹个情绪,没准我的肚子就被戳爆了。综上所述,我想动物园的笼子比这儿要宽适得多。
半夜十二点,我准时甩开房门,十万火急地奔去卫生间。经过客厅时,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装作没看见,打道回房,从衣柜里取出一支棒球棍,继而折回客厅,在黑暗中一步步逼近沙发。
这时,沙发边台灯骤然亮起,一个男人赤条条靠着沙发,不安地冲我摆手。他说起话来,无论语调和内容,都极其怪异。因为他说:“我是鹿,别打我!”
作者有话要说:hey
☆、2
我高举球棍,四下里看了一看。鹿的确没了,却凭空冒出了个□□、惊慌失措且口齿不清的男人。我拿棍头对准他,摆出绝地武士的架势,大声说:“你以为我会信?当我脑子被涮过了么!”
男人吓得头毛倒竖,眼球反插,不断重复一句话:我是鹿,别打我….
起先我想胖揍他一顿,再将他丢出去,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他手无寸铁,身上连一丝半缕的衣裳都没有,我又何必那样兴师动众呢?我说:“你拿什么证明?”
他便显得点痛苦了,仿佛努力组织了一番语言,才斟字酌句地说:“晚上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变成人,其余时间,变成鹿。”
“那你是人是鹿?”
“鹿。”
我端量了他一会,打开一口立橱,指着里面说;“你进去,我把门锁上,等明天九点就见分晓了。”他张大嘴巴,神色呆木地看过来,好像压根就没听懂。我又指了指房门说:“不然你就出去。”
他微微摆了下身子,抛来一个乞怜的眼神。我丝毫不为所动,恶狠狠地朝门里晃了晃球棍。“快点儿!我还要睡觉呢!”这下,我总算明白过来,李三为什么喜欢吼我们了。
他盘着步子,两块膝盖相互摩擦着,走进了橱柜。我三两下锁了门,又回去睡大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怀着小孩子拆礼物般的欣喜之情打开橱门,发现里面真的塞了一头鹿。它从人变为鹿,身体一下子就胀大了,很艰难地将自己填在橱柜里。四肢张开来,撑在墙上,两根鹿角卡得死死的。脸上展露出饱经磨难后的困苦神情,如同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棺验尸的吸血鬼。我从墙上拔下它的前肢,又松了松下肢和鹿角,最后像扛假模特那样把它整个扛出来。
为了表达歉意,我喂给他两个苹果,和四个大梨头。起先,它还冲我闹小情绪,脸皱在一块儿,把水果踢飞出去。我耐下性子,一边摸着它的脖根,一边说了不少好话。它才慢慢把脸舒展开来,乖乖地把水果一个个捡来吃了。
它一头吃,我便向动物园打了通电话。那里的人说,动物园没走失什么动物,况且,他们也没多余经费去赡养这样一头庞然大物,建议我去动物保护所寻求帮助。我打给动物保护所,前台换了个男人。我又将情况说了一遍。他说得先告诉经理才行,让我稍微等等。电话里放了一段蓝色多瑙河后,他又把线切了回来;“经理想同你面谈,今天有空么?”
我挂下电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整装待发。出门时,公鹿仿佛洞察到了我的企图,一路跟到门边,嘴巴叼着我的衣角,呜呜直叫。可它真把我折腾得够呛,所以我头也不回,就走了。
经理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人,微微有些发福,下巴和肚子软绵绵的,像垂了三个沙袋。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又让我把情况汇报一遍。为了使他相信,我特意换上西装和皮鞋,衬衫也细细烫了一遍。他坐在办公桌后头,支着脑袋,认真地听我说完,又往本子里记了些东西,而后很爽快地说:“谢谢你的配合,下午我们会用卡车把鹿带走的。你在家等着便是。”
我从保护所回家,一路上哼着小曲儿,快乐得差点飞起来。等到了家门口,开了门,我飞悬直上飘飘欲仙的小心灵猝然就跌碎在了地上。鹿没了。客厅窗户大开着,风从窗外呼呼刮进来,吹得两片窗帘如船帆般上下鼓动。同时,茶几上的枪也没了。
我一屁股跌到沙发上,拔起电话拨给保护所。从中午到下午,电话一直占线。我一次次抓起话筒,又一次次丢下,到了后来,除了蓝色多瑙河的音乐之外,我的脑子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下午两点钟,一辆大卡车停在了家门口。经理带着四个工装打扮的男人,搓着双手,满面红光地向我走来。我两手抄在裤袋里,像一幅卖便秘药的招贴画,堵在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发生了点状况,你得听我解释…”他走到门前站住,不置一词地盯着我看,肥胖的团子脸从红转白,从白又转为大西北独有的昏黄而茫然的土色。那四个工装男绞着双臂,凑在一旁看热闹。我嗓子眼干巴巴的,有气无力地哀求说:“你得相信我。”
他悲哀地摇了摇头,连话都懒得讲,就带人走了。卡车从门前开走了。这意味着,我被动物园和保护所拖进了黑名单。不过没关系,好歹那头鹿自己卷铺盖滚蛋了。我的小天地又恢复了清净。我回到沙发上,点了支烟,望着空荡荡的茶几想:也罢,谁说自残非得用枪呢?
每逢周一,公司里都要开例会。作为底层的头头,李三会将每个区的人逐一叫到会议室,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爱情区和恐怖区的人最先进去。这两类书的销路总是很好,李三匆匆夸了两句,便把他们放出来了。接下来是科幻区和武侠区,时间稍微久一些。到了快下班时,重头戏来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的难兄难弟们,如判了死刑的囚犯,排成一队,弓头缩背,吊儿郎当地趟进会议室。
会议室里没有像样的长桌,当地只围了一圈座椅,四周矮桌上放着冷透了的茶水。有那么点像医院里的互助室。李三盘踞在当中一把转椅上,脚边堆着厚厚一沓被枪毙掉的稿子——全是我们一周的心血。一天下来,他那件价值□□的外套上堆满了烟灰,一双滚圆的眼睛像欢乐树朋友里的小动物那样血丝密布。
等我们坐下,他像蛰伏在下水管道里的毒蛇,冷冰冰地向底下的芸芸众生扫视一圈,随后从脚边拿起一叠稿子,开始大声朗读。每读完一篇,就评论两句。“充满童趣,像小学刚毕业的小屁孩写的。”“我想主角大约是智障。”“读这篇东西时,我吃了整整一瓶救心丸。”
从头到尾,我歪着脑袋,眼皮阂着,一根香烟从嘴角长长地拖出来,腮帮子一鼓一吸,不时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烟。睡觉和吸烟两不耽误。等地上的稿子一层层薄下去,我才缓缓睁开眼睛。越往后,从李三嘴里吐出来的字眼就越惨烈。而我的稿子永远搁在最底下。到了下午五点半,即将下班时,李三才翘起两根手指,像捡什么垃圾似的,将我的稿子从地上拎起来。他神秘兮兮地先冲我笑了一下,然后突然松开手,让纸片哗啦啦地落回地上。
他没有朗读我的小说。因为我写的故事是吐在“文学”上的一口酽痰,拉在纸张上的一坨粪便,冲上读者面孔的一只拳头,剜进眼珠子里的一把杀猪刀。
李三恨我至此,也不是没有道理。几年前,我还在武侠区工作时,他帮我出版过一本书。小说发表时,他在博客上倾尽一切美好的词眼,洋洋洒洒地夸了我一番。最终,小说的销量还过得去,口风却很差。我一介无名鼠辈,被人骂几句,没什么大不了。那些人倒是集中矛头,对他好一顿口诛笔伐。说此人不但才华穷尽,连眼神也不好使了。打那之后,他的名声就彻底臭掉了;我也再没出过书,只在公司经手的几本杂志上发表一些豆腐干大小的“幽默四则”、“每天一笑”和几首狗屁不通的诗。去年,公司安排我给一个作家当枪手。没多久,那老头就上门投诉来了,说我写的东西“令人不安”,与他博大深邃情深意重的风格大相径庭。老板忍无可忍,想炒我。隔着办公桌,我一句话也没说,光像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地瞧着他。显然,公司里不多我一个,也不少我一个,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表态罢了。第二天,做完一顿痛心疾首的自我检讨后,我一头扎进“爱些什么写什么”区,一待就是三五年。他们说,只要被打进这里,就永无出头之日。此话不假。白天我在小隔间打字,老觉得脚下湿漉漉,浑身冷津津的,好像整个人都开始腐烂了。
傍晚,我下了电车,走上街头。夜晚的城市里一片灯红酒绿,霓虹扩大的光晕一汪汪漂泛在头顶上,鲜艳得要滴出水来。街上挤满了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各式各样的头发和衣衫在燥热的夜风中翻飞,各式各样的口音绞着尖锐的电车声从耳旁疾驰而过。我那褊狭杂乱的小窝就在不远处,可此时此刻,我却一点儿也不想回去。我钻进地铁站,钻出地铁站,跳上电车,跳下电车,在城南与城北间来回穿梭,刷光了一张交通卡。铁皮车厢里充斥着一天下来的浓重体味,透过两排脏兮兮的窗户,一双双眼睛看向窗外黑漆漆的隧道,由于疲乏而显得麻木,而他们那泛着油光的表情又像在说:“怎么还没人下去?那群猪头就打算堵在座位上不动啦?妈的我恨你们,你们都去死吧。”发达的轨道交通让打发时间变成了一场空梦。于是,八点半的光景,我便到了家门口。
我一如往常地在门前跺了两下脚,旋开钥匙,推开了门。这时,后背忽然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我掉过头,正巧对上一双亮闪闪的椭圆的大眼睛。
果然,这天煞的兔崽子又跑回来了。
气急败坏之下,我举起公文包,劈头盖脸朝那孙子砸了下去。它本能性地往前送了一下鹿角,就把我顶得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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