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万圣节前夕,柴犬打扮成了蒙娜丽莎。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
狮王是一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公猫。虽看不见,可一摸到镜子,就得意得叫个不停,好像在说,看呐,我今天也是如此英俊。晚上吃过猫粮,它便肚子朝天坐下来,尾巴像雨刷似的在两条后腿间左右猛晃,一边晃还不忘摸着鹿男的蹄子让他感受一下自己有多么厉害。鹿男不甘示弱,笨重地翻了个身,也肚皮朝天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肉肌肉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小说刚发表好评如潮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妓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妓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小说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书包,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书包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书包,像龟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子,检查有无损坏。我的这一反应显然伤了他的心,他不可置信地仰头看着我,气得直瞪眼。这时,车门开了。我知道大事不妙,就逃命一般蹦了出去,他要追出来,我就喊:“里面的兄弟!快!拦住他!”站在门边的两个小伙子很配合,两三下把他推了回去,还不住地劝道:“有话好好说,都是好兄弟。”车门关上时,李三还在悲怆地怒吼;“谁是他兄弟,给我提鞋都不配!明天别逃,我们办公室里——”
作者有话要说:
☆、12
鹿男上下班骑摩托车,在我的车还未修好的那段时间里,他先把我送去公司,再回去上班,风雨无阻。第二天我戴着摩托头盔进了办公室,不骗你,我真的带了个那东西去上班——因为李三总喜欢打我的头。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是戴着头盔工作的。李三只是冷笑对之,并未显露出攻击性。所以,午休时,我放松了警惕,把头盔放在桌上,伏下`身睡午觉。刚睡了一会,脑袋就被狠狠敲了两下。我睡眼迷离地看上去,那货正举着萨特的书,丧心病狂地殴打我。我把双手交叠护住脑袋,继续睡觉。他打了一会,就停了下来。因为我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死了——你知道,现在大白菜也是能砸死人的。他有点慌了,把我的手从头顶放下去,又揪起头发把我被揍得嗡嗡作响的脑袋从桌上拔起来。我水性很好,就一直屏住呼吸。他探了探鼻息,就真吓傻了。往后连退了两步,跌回了转椅上。我无力地把脑袋扎回桌面,继续装死。
他沉默了一会,仿佛在思考什么对侧,随后他训练有素地过来,扛起我的尸体,把我拖进一口柜子,关上了门。门锁时,我有点后悔了,同时又觉得害怕,这家伙还真挺绝的。我开始猛拍柜门,故作轻松地说:“我没死,谁叫你不搭脉呢?喂,你快把我放出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过来,在那头闷声闷气地问;“你来要支烟么?喝点茶怎么样?”我说:“谢谢你的美意,我只想出来。”他对着门缝喷了口烟,很大度地说:“今天就放你半天假吧!”说完他就回去了。直到下班才把我放出去。
第二天,和大老板通视频时,我的头上长出了两个包,像个et。姓秦的家伙坐在老板身边。老板问我:“咦,你左边的包是怎么回事?”姓秦的问:“咦,你右边的包是怎么回事?”我朝着李三的方向指了一指,他们相视而笑,没有半点同情的样子。
从老板右手边的窗户,我看见城里的雾霾已经散去,留出一块浅灰的天空。我问:“你们这儿是快下雨了么?”他俩一齐别过头,望了眼窗外说:“哪有,今天可是大晴天呢。”既然姓秦的也在,我就质问道:“你们把我调到这儿,是让我难堪么?”说着我又指了指李三。姓秦的笑而不答,老板绞起十指,脸贴近屏幕道:“不,当然不是。你在想什么呢。我是以为给点儿压力,你就能做得好一些。不过,你都习惯了,不是么?”接下来他们告诉我:由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大老板打算退居二线,姓秦的家伙将担任荣誉老板,当然,因为他很忙,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偶尔出来摆摆样子,还有通过这台电脑监督我的工作。
随后,老板关掉了声音,转而在对话框中写道:接下来两个月,公司会进行大换血,大规模裁员和调职在所难免。我想了一会,写道:管我什么事呢?姓秦的代他写道:你得做好准备,看着身边的人一一离开或是升职,我们知道,按你的怪脾气,难免会长吁短叹,想太多,这样会影响你的工作。“尽量少写一点你的人生感悟,”他们说,“读者不喜欢看这个,你怎么想,他们也不在乎呀。”
晚上,李三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他家一趟。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我瞥了眼厨房里的鹿男,问:“我可以不来么?”“你说呢?”
我于是痛吃了两碗饭,又带了把防身用的水果刀,打车去了城郊别墅区。李三的房子很大,院落通畅,屋里摆了许多木制家具,天刚下过雨,散发出一股返潮味。他在吧台上喝酒,一路目送我进来,待我跳上吧台,便推来一杯酒,命令道:“喝!”酒是好酒,我也爱喝,但我不敢。他看出了这层顾虑,把酒杯取回去,抿了一口,又重新摆在我面前:“没事,喝吧。”我仍旧没动。他哧地笑一声:“屁大点事,难不成还要和你同归于尽?”我这才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大约有一刻钟,我们面对面默默喝酒,不作任何交谈。我注意到他的手臂上挂着黑袖章,就小心翼翼地问他,家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哥去世了。李三有个大他五岁的哥哥,两人关系密切,仿佛只有在兄长面前,他才会流露出鲜少的人性。我想安慰他的,因为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来此地的理由,但他脸上的神情很冷漠,仿佛死去的不过是路边臭水沟里的一只耗子。
我问他:你不难过么?他耸了耸肩,反问道:“有的选么?”对于我们习以为常却始终不愿触及的生离死别,李三很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他认为,这个世上,我们的周遭,每天都有人出生,同样每天都有人在死去,从一定意义上讲,永远不会有空缺的位置。从此说来,人同墙上的挂钟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出世,他们身上日益凸显的衰老的痕迹,以及他们的死亡,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无不在告知时光的流逝。唯一改变的只是时间。他跳脱于正常范围之外的思考使他始终游离于人群之外,而我们自始至终也无法进入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个怪圈,这个将他与我们隔离开来的墙是如何产生的,而他安之若素的态度显然不会为他的余生来来丝毫释然。
“可他是你兄长!”我用一种怜悯的口吻争辩道。他对着我喝下杯中剩酒,摸了一把黑袖章。“我又能改变什么呢?你能用悲伤的程度来计量爱吗?你不能。”他说,“你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去量化。眼下我的家人们都戴着这块黑布,我们用黑的衣服、黑袖章和挂在墙上的吓死人的照片来提醒自己,有什么人死去了,而这个人在我们血缘枝脉中占去了一席之地。这块黑布,它迫使我们一遍遍回想他缺乏可陈的一生和平淡无奇的相貌,可是有一天,当我们摘下它时,所有的记忆和悲伤都会化为过眼烟云。在这段时间里,每个同事、每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都会尽可能地表现得出友善,因为我的家人死了,他们可怜我,他们像可怜一条断了腿的流浪狗一样可怜我。而一旦等我摘下这块黑布,他们就恢复了冷漠和怨恨的权力,又可以对我横架指摘了。我知道,若我表现得漠不关心,或是显露出丝毫欢乐,那些人就会像你一样,来质疑我的人性。但事实上,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不在乎他死了还是没死,你们只是用他的死亡来验证和显摆自己的善心罢了。这些我都不在乎,但你必须明白,我的兄弟,他不是一块黑布!”说到后来,他有点激动了,我忙打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你想多了,我没这个意思,我以为你让我来是为了这个....”
他给我倒了杯酒,没再讲下去。我们又喝了一轮酒,同吸了半根雪茄。十一点种,他又开了瓶新酒,我推脱说时间太晚了,得先回去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问我:“那个鹿男,是真的存在的,对么?”
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的,他在等我回家。”
他靠回椅背,叼着半根雪茄,静静地看过来。我感到有点不自在,低下头点了支烟。这时,他朝屋里看了一圈,叹了口气:“这屋子有点太大了是不是?”
“你可以搬到小点的地方去嘛。”
他笑了一声:“但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突然倾过身子,压低声说:“既然时间晚了,你跟他说一声,我这里还是有客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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