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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不能问,万一他这次指挥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一次性用光,下次躺在尸堆里可就是咱们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轴!”

“我怎么轴了,来非洲都打了两次了,什么消息都没得找,谁知道下次来杀咱们的是什么东西!”老罗怒气十足地说:“今天他讲明白我就服,以后都不问了,让我干嘛就干嘛!”

丁自远没想到会有这出戏,他环顾一下四周,除了19署的几位,其他人都隔着火光看丁自远,神色各异。丁自远又扫了一眼浑身是理的老罗,心里有了打算。其实他一点都不想理会这个嘴有点碎但功夫不错的枪手,只要他还是队长,无论他解释与否,他的命令队员就要无条件服从。

但是,千言万语的但是,他希望秦琼那队能够安心。

丁自远隔着火光看了愤愤不平的小四一眼,笑:“行,今天晚上天气好,我专门给你说两千字的,剩下的人可千万别嫌烦。”

火堆旁几个人都笑了,老罗也扯了下嘴角。

丁自远清了下喉咙慢慢说:“你们刚才看到的那个领头人的动作是一个沙漠中的求救信号,意为商队被劫,如果不能帮忙,就赶快离开。我们先假设他的求救信号是假的。这没有什么好说了,迎面来的人打着假信号,一定不是什么好人,全歼也没有问题。所以,可以想想如果他的求救信号是真的,又是怎么样的情况。”

“他的队伍里骆驼不少,说明是个较大的商团,这种团一般会带有6个左右携枪的安保并且全员配枪,能拿下这种团并且不怕事后报复的一般只有两种——仇家和一锤子买卖的雇佣兵。仇家的话应该伏击在商路,和咱们根本不是一条路,所以,袭击他们的是雇佣兵。”

“这伙雇佣兵抢劫了商队,又在沙漠腹地与咱们相遇,极有可能是知道咱们的大体位置。回头想想,咱们刚到非洲时遭到了伏击,那伙人并未全灭却在之后的这段时间里悄无声息。综合一下,大致就能猜测到这伙人应该是上次被华子把武器炸光了只剩下人,所以才用这种方法来接近我们。”

“结论就是他们是冲着我们来的,雇佣兵,人手虽多但是武器装备不足,拳脚功夫不错,但行事不怎么严谨。毕竟如果行事严谨一点,完全可以在进入咱们视线范围内的时候让自己队伍里的黑人来做领队,减少提前暴露的可能。”

丁自远说到这就停了下来。剩下的策略问题和细节的推测,三岁的孩子都能猜到。无论那个商队真假,对于执行的队员来讲,只要把他们制服就可以了,打头的那个人要不要活下来,丁自远也已经安排给周猴子来评判。众人左右看看,目光渐渐放到了老罗身上。老罗搭了下大家的目光,就迅速低下了头,整张脸都极红,衬着两颊的皱纹都深了许多。

“快,老罗,别跟小媳妇似的,都等你表态呢!”大老黑打趣道。

“这个……”老罗扭捏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什么,抬起头道:“丁、丁队,不是说好说两千字的吗?”

众人顿时笑成一团,丁自远一边了揉眉,一边笑:“哎,这么说我还应该给你补上点字数,你才能听我的。”

“……”老罗不说话,头几乎要碰到膝盖。

“这种话题继续讲有什么意思,”多罗笑着插话,“丁队不如给我们讲点别的。”

“对对对,最好是和秦少有关系的。”大老黑也跟着打圆场。

“老罗,讲这个算字数吗?”

“嗯嗯。”老罗连连点头。

“行,那就讲一个。”丁自远笑着问多罗:“你是什么时候跟秦琼的?”

“少爷13岁左右的时候吧。”

“那你应该不知道你家少爷第一次出任务的情况。”

“这么说,丁队一定知道。”

“嗯,知道。”丁自远点头道:“05年,我和他一起去的。”

万锦去世两年半,彼时丁自远已经能很好地控制想杀秦琼的冲动,甚至因为万锦葬在他家“后院”,而有了点“可能我麻烦他了”的想法。那天他任务归来去保育院捎点东西,谁知刚到大门口,就看到秦琼背着个双肩包站在那,一边挥手一边冲丁自远笑。自从上次秦琼来四三馆大哭一场,两人一直就怎么再见过,这次他突然出现,丁自远多少有点惊讶。丁自远疾步走到秦琼身边,正想着问问他来干什么,谁知那个身高刚到他上臂的小孩一把拉住了他。

“他那时在我们国内学习,临时得到通知要从美国德州一个藏家手里拿一只宋朝的瓷碗,不巧秦六爷病了,他就近来找我,希望我能跟他一起去。我那个时候刚完一个任务,有个几天的小假期,所以就跟他一起去了。”

丁自远跟秦琼走的时候只是想简单地因为万锦的事向他表示一下感谢,完全没想到这是一趟密集遭遇谋杀的旅行。在中国境内时还要好一点,秦琼最多是“不小心”被车剐蹭、“不小心”差点撞上滚热的煮玉米摊子,等上了飞机,各种乔装的冷武器就开始频繁出现了。丁自远解决掉最后一个的后,十分没好气地看了看秦琼,谁知秦琼一脸讨好地举着一瓶农夫山泉对丁自远笑,丁自远接都没接,径直打开秦琼的背包,才发现里面除了矿泉水就是压缩饼干,明显是已经知道此行的凶险。更好笑的是,不等丁自远质问他,秦琼先软声道,丁丁你喜欢吃什么随便拿。

丁自远捏了捏颈边不存在的青筋,继续说道:“秦琼那次任务听起来很小,路上却有很多人挡路,大大小小几十次都被我们两个顺利解决,最贴近死亡的一次是在美国刚下飞机的时候,我走在秦琼的后面,被一个白人小女孩牵着的娃娃勾住了,挣脱的功夫,秦琼就差点被一只针管害死,最后我用扣子弹开了那个针管,才算虚惊一场。”

“这么说,丁队救过我家少爷不止一次了。”多罗道。

“这不算什么,我想说的在后面。”丁自远摇了摇头。

秦琼差点被针管扎了之后,丁自远格外警惕起来,车是临时从路人手里买的,连上厕所都是随机选择民宅。等两个人真正到了那个藏家家里,接过毫无机关的瓷碗盒子的时候,丁自远居然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他把毫无异状的碗递到秦琼手上,一路隐忍的门神居然当面就把碗砸了,说出的话也像刚从冰箱冷冻格里拿出来一样——我任务已经完成了,麻烦你通知秦家族长,我要回中国学汉语了。

丁自远还没弄明白汉语和中国的必然联系,秦琼就拉着丁自远的手冷酷状出门了,走了没几步,他就又恢复成一副讨好状,赖着丁自远去吃麦当劳。秦琼蹦跶哒走在前面,丁自远跟在他身后,多少有点疑问。他很想问问秦琼这个看起来没意义的任务是怎么一回事,却碍于不想跟秦琼过于亲近的想法,终于是没问,这也为之后的事情埋下了祸根。

“我和秦琼取了瓷碗,已经是当地晚上7点多钟了,我们俩打算去吃顿饭,谁知刚走到拐角暗处,就又碰上了敌人。那些人和咱们这几天遇上的人一样,都是死士,我们一个半人多少有点吃力,杀到尾声,秦琼也挂了彩,就在我以为什么都结束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人从我背后冲过来,这次不是冲着秦琼,而是冲着我。断了胳膊的秦琼为我争取了转身的机会,救了我一次。”

“我说这些陈年旧事,其实是有点感慨,咱们出来做任务,一个人方便但不安全,人多了又总会有问题,我觉得呢,有问题说清楚最好,这样以后任务也会更顺利。”丁自远略顿了顿,对老罗笑道:“太可惜了,讲了两大段,好像还是没说够两千字,你多多包涵。”

“丁、丁队,您太客气。”老罗答。

“那我就当字数够了,”丁自远拍拍裤子站起身来,“除了值班的,大家都去睡上几个小时,明天早上跟着埃尔格去附近的部落。”

丁自远说完,众人就散了,他走在最后几个。当时的情况,丁自远根本来不及回身,是秦琼杀了那个人。丁自远记得非常清楚,他用的是一把扎长的刀,切进动脉时太用力,刀柄只剩了个尾巴,在皮肤上形成一个坑,鲜血跟活泉一样不断地从坑里涌出流下。那人死透之后,丁自远将秦琼的匕首拔了出来,递给他。他神情还算冷静,手却凉的要命,丁自远好脾气地撕了自己的背心给他擦脸。

“我不怕,”丁自远听见秦琼说,“我爸死的时候我摸过了,人血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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