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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从小就这样。”沈墨用余光望了余书浅一眼,昏黄的路灯下,余书浅的身上带着一丝朦胧的美感,就像很多时候我们下意识会描摹出的美人的轮廓。

两人在路边走着,偶尔会迎面遇上一对对青年男女,手里都提着打包小包的。也有老年人在街边广场上跳着广场舞的,沈墨好奇往放着很大声音乐的地方的瞅了几眼。余书浅笑着问:“想去试试?”

沈墨忙摇摇头,“哈哈……我只是看看热闹而已。”

“呵呵,走吧,去广场上坐会儿吧。”

“我不要跳舞。”沈墨止住脚步,死活不过去。

“又没说让你跳,只是去坐会儿。那边广场挺热闹的,还可以放风筝。”余书浅说着,指了指天上飘的闪光的风筝,沈墨抬头去看。那一片天空里挤满了各种颜色的光点,虽然看不出来是什么形状的,不过排成一排排的,还是很壮观的。

余书浅拉着沈墨穿过马路,广场上有很多孩子在疯跑。隐隐约约中,能看见浮在空中的拉着风筝的丝线。

沈墨站在广场中央,翘首望着星空,风筝的光比星星还要亮,人类的智慧一直在和天地媲美。沈墨的眼睛也是亮亮的,余书浅没有去看那些争奇斗艳的天上的翱翔者,她在寻找着沈墨的美丽。

沈墨因为惊叹而微张着嘴,余书浅快速趁着周围没有人注意,在沈墨的嘴唇上迅速印上一个吻。夜色包围着两人,沈墨转头凝视着余书浅,不解刚才是发生了什么吗?

“看什么?我们是恋人不是吗?”所以,接吻是很正常的啊。余书浅想着,既然你不主动,那么由我来。

沈墨稍不留神就被偷去了一个吻,暗暗在心里警惕着,也不敢再专注地去看什么了。广场的角落放着长椅,余书浅拉着沈墨坐下来。享受着难得的一天的休闲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呀,加油!

☆、肆拾柒

第四十七章

“小时候,我爸妈就经常带我来这里,虽然那时候没有这么多活动,但是那时候很开心。我喜欢拉着爸爸和妈妈的手,让他们把我提起来荡秋千。再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纪,我爸就不怎么带我来这里了。每天都是功课、练琴、学习各种技能。偶尔,我妈会心疼我,可是每次她要偷偷给我减轻学习的压力,都会被爷爷喝止。”在这样的夜色下,不知怎么的,余书浅有了想要倾诉的欲望。小时候的欢乐时光,长大的痛苦,余书浅想和身边这个总是习惯沉默的人分享一下。

“然后呢?……”沈墨轻轻问。

“然后,开始的时候,我每次都会吵着闹着不要乖乖坐在钢琴前,可是有一次我听见书房里,妈妈站在一旁偷偷的抹眼泪,爷爷吹胡子瞪眼的大声讲着什么。我就偷偷地在外面听了很久。呵,我们家人丁单薄,我爸又是独子,到了我这一代,也就只有我一个孙女。爷爷才会把所有希望放在我的身上,也不能怪他总是逼我学这学那的。”余书浅轻斥了一声,语气里有无限的无奈。

沈墨想着自己小时候,爸爸会陪自己玩泥巴,还带着自己到河里抓蝌蚪。即使到了上学的年纪,也是一放学就跑回家,缠着爸爸带自己出去玩。沈墨的童年是没有拘束的,疯长似的,

在长满了禾苗和满是湿润的泥土上。

她可以想象余书浅小时候该是多么痛苦,沈墨转过头看余书浅,星光下,余书浅的眼神有种落寞的感觉。

“呵呵,其实习惯就好了。练琴什么的也并不是总那么枯燥。”余书浅不想让沈墨觉得自己很可怜似的,童年有无数种,嬉戏玩乐是,自己的童年只是特别了一点而已。

沈墨依旧凝视着余书浅,眼中星星点点地闪烁着。

“你……”沈墨小声地想要说什么,夜色已经很是浓厚了。余书浅没有听见沈墨近似呢喃的发声。

“好啦,我们走吧。这里有点凉了呢!”余书浅修长的身影立在低两节的石阶上,她打算带沈墨去听完音乐剧就回家,虽然沈墨还是有点不习惯这么快就和人熟络,不过余书浅已经打定主意要把沈墨拐回家了。

余书浅向来不是什么太矜持的人,她喜欢的都会按心中想的去付诸行动。

音乐剧在大剧院举行,这几晚都有很经典的剧目上演。余书浅和沈墨进了剧院,找好位置坐下。沈墨用余光看着余书浅,看她坐在座位席上,一身得体的服装衬得她的气质愈加的优雅。沈墨喜欢这样有气质的人,虽然她自己一向很随意,但是她的目光总是会被那些气质特好的人吸引住。

余书浅双手放在腿上,专注的看着舞台。耳边萦绕着高亢而且动听的歌声,余书浅很是轻松的享受着这一刻。这几天纠结着对沈墨开口表白的事情,她已经高度神经紧张了,好在最后结局还算好,沈墨至少答应了交往看看。

沈墨是第一次听音乐剧,对周围都很好奇,眼睛也是专注地盯着台上,看着演员们精彩的演出。看介绍这个团体是在世界巡回演出的,演出的剧目也是她们拿手的。所以整个表演都很流畅,沈墨也慢慢进入戏里,随着主人公经历着人生的种种。

一个半小时的节目,沈墨看的意犹未尽。

余书浅牵着沈墨的手,走出大剧院。三三两两的人结伴从门口走出,沈墨回头,看见一排排的灯暗了下来,坐席也在慢慢冷却,颇有点人走茶凉的感觉。

余书浅和沈墨并排走在路上,沿着花坛的地灯都亮着,把夜晚照得如同白昼。沈墨有一瞬的恍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身边的这个人在几天前还犹如形同陌路,可是此时此刻,沈墨有种两人已经很是熟知的错觉。

空气中流动着淡淡的香樟树的味道,这是沈墨第一次来到R城,下了火车,就嗅到的味道,独属于一个城市。

我们习惯了漂泊,没有怨言地让自己慢慢熟悉一个地方的生活。尽管,一切陌生到可怕,一切未知到让自己惶恐不安。

沈墨来这个城市之前,对这里一无所知,也了无牵挂。

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只身在这里找了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用最卑微的方式入住进陌生的城市。开始的时候,她只想忘掉那些前尘往事,想要找回自己失去的心。

至少在这个离家乡不是很远的城市,她可以不用担心父母,如果家里发生什么事情,也可以尽快赶回家中。她不想守着家,有时候,父母的唠叨她不知道怎么去应对。那些善意的催逼,沈墨总是不忍心打破他们心里美好的期望,又不可能委屈了自己去求得一份父母的安心。世事本来就很难两全,沈墨只是暂时逃避着去面对。

幸好,她还很年轻。23岁的沈墨心里不无庆幸的想,她想着不知道爸爸和妈妈现在在干什么,守着家里的电视,看那些无聊的肥皂剧吗,还是在一起看他们最喜欢的相亲节目。沈墨想得正出神,手背突然一疼。

“啊!”沈墨惊的抽了一下手,借着灯光她能看见手背上泛起了一个月牙似的白印。余书浅的指尖摩挲着自己刚才的杰作,沈墨偏头看向余书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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