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了河城,专门去寻了当年我同蝶意分开的客栈,方发现历经千年沧桑变化,那客栈早已不存,而是变作了一条小巷内的小房子。我将那房子买了下来,收拾收拾,处理了干净,修葺了一下,便住在了那里。每逢夜里,我总喜好坐在小院的长凳上,拎着一壶酒,唱着一首曲,静静地望着天上,思念着他。
是的,离开天释之后,我又开始饮酒了。一个人实在是太寂寞了,除了酒,便再无他物相伴。我越来越老,唱的曲声音也愈来愈难听,当我住下的第一夜听完自己唱的歌后,一时心酸,搂着自己的双膝大哭起来。
我老了,当年那首我们熟知的歌,再也唱不出当年的味道了。我们曾经深深爱过的歌啊,也陌生了。
到最后,我只剩下那一抔断发了么。我叹息了一声,从怀里取出包裹断发的布袋——我一直都未曾打开来看,我总害怕看到那断发我会泪流,可是当我一打开时,我已流不出泪了。
一千年的时光,断发早已腐烂,将其拿出时,它便在我的手里碎成了渣,洒落在地,恰好一阵风徐徐飘过,带走了那些残渣。我定定地望着,总想伸手去将它们抓回来,可是手伸到半空我便顿住了,便让它们走罢,带着我的思念离开,飞去天上,飞去天涯海角,飞去每一处地方,告诉天上地下的人,花琅深深地爱着那个他。
手里的碎屑越飞越远,我再也看不到,也握不着了。
原来,连最后的一点思念,也离我而去。
我哭不出了,世上最苦痛的,是哭不出了。
我的泪已为他流尽,心也痛到了极致。
我在人世间的最后几年,我试着去同街坊邻居相处,试着融入人类,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可是我内心仍是很苦很苦,每逢看到隔壁一家,相携着手上街,抱着孩子挂着笑容回来,我羡慕得快疯了。我也好想这般拉着他的手,带着他走到每一处地方,亲吻他,抱他。
这样的痛苦,在我人生最后二十年,慢慢得以缓解。
因为我身边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对,一个小婴孩。
我遇见他,是在城郊外的杨柳树下,他似乎被父母抛弃了,静静地杵在树下哇哇大哭。恰好我行过,看他那可怜的模样,便收养了他。
他很乖,看到我抱起了他便不哭了,睁着一对圆溜溜的眼看着我,那模样俊极了,我说谁家的人,竟如此狠心将那么可爱的孩子抛弃。他看着我忽而笑了,咿咿呀呀地把两只小手甩来甩去,回家的路上都在开心地乱挥大叫,玩累了自己就吮着指头睡了过去。
我从未见过那么可爱的孩子,忽然觉得,人世间最后几年,有他相伴我真的值了。
我是在杨柳边捡到他的,故而给他冠以姓氏“柳”,而名“慕庭”,乃是思慕天庭之意。
我深深地思慕着天庭上的那个他,哪怕千年过去,我仍痴心不改。
慕庭真的很听话,他十分懂事,从到我家里后,该睡时便睡,该玩时便玩,从不哭闹,一点儿也不用我费心。长大后,他十分地孝敬我,对我说不出地好,我在他八岁那年,告知了他我的身份同故事,他没有被吓着,反倒拍着我的背,说爷爷,你辛苦了。
我当时就笑了,我拍着他的头说,慕庭,多亏了你陪我。
他也笑了,拉着我的手,就要上街去。他说蝶意无法陪爷爷,便让他来代替蝶意弥补这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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