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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在广延楼外停下。陶献玉帘子一掀就“咦”得一声,“姓甘的,你干嘛挑这地儿?没看见对面就是我家的铺子!回头叫阿姊瞧见,又要耳根子叨叨……”

甘荃出得轿来,整衣理袖,一张脸被楼檐上的大灯笼照得白中透光,连中间的斑点都活泼浓重起来。他自顾自以手作栉梳理脑後散发,道:“这地儿哪是我定的?还不是世卿喜爱在这里消遣。”

陶献玉悄悄向对面的“陶一彩”望过去,只见临街的排门已上,一线黄光从後堂影绰透来,看不出甚名堂。

此刻正值掌灯开膳之际,整条街上夜市绵延,灯烛高烧,人声渐喧,送暖驱寒。

“鹌鹑蛋,走啦!”甘荃扭著腰臀要陶献玉跟上。

陶献玉咂咂嘴巴往酒楼里走,他把“小阿秦”抱在胸前,眼睛盯著前面甘荃左右摇摆的屁股,一连翻了好几个白眼。

两个人穿过一楼大堂,循西首上二楼。一路上甘荃屁股摇个不住,从左边一点一点扭到右边,接著又从右边一歪一歪荡到左边,来往的堂倌和食客,皆诧异注目,偶尔有一二掩嘴偷笑甚而目露淫猥的人擦身而过,甘荃毫不在意。小少爷拖著一身厚袄跟在他後面,恨不得飞起一脚踢在甘荃扭来扭去的屁股上。

甘小少爷拣了副空座头坐下,犹自东张西望。茶博士过来沏茶时,陶献玉嘴里嘟囔:“茶有什麽好喝的?给我上菜,先弄一只黄油蒸鸡来。”然後指指心不在焉的甘荃,道:“记在他的账上!他是卖米的甘家的麻脸儿子!”

茶博士看看甘荃,见他没甚反应,就不声不响下去禀菜。

陶献玉照旧将小皮帽扣在头上,用腿夹著“小阿秦”,两手笼著茶盅暖手。

“嗳,你那真男子林老板人哩?怎得还不来?”小少爷问道。

甘荃脖子伸得长长觑看对面下著珠帘的雅座,压低声音道,“他,他就在里面。”

陶献玉歪脖一看,雅座里确是有人,却不只一人,样貌看不甚清。

“原来人家压根不是跟你邀约,是你自己跑来的!”

甘荃脸上的雀斑跳了几跳:“我当他今日一个人,不想那只妖精也跟来了……”

陶献玉听得有趣,眼睛睁得圆圆:“哪只妖精?就是那什麽郑师爷?”

“噤声──”甘荃身子一矮,“别叫人听到了。”

“哼哼……”陶献玉咕嘟吞下一口茶,老大不以为然。听见又怎麽样?

甘荃菜花蛇般的身子难过地在座头上扭动,直勾勾地望著那边雅座的方向,一副可望而不可即的神情。陶献玉看了撅嘴吐舌,也跟著好奇里头坐著的是哪般神仙人物,叫这个甘大麻子如此魂不守舍。

半晌,堂倌端来一盘黄油蒸鸡。老大的一只母鸡,蒸的皮肉金黄,油水直滴,鸡嘴里衔著一朵胡萝卜雕镂出的花,鸡脚上串著若干菌类,身子上撒著小撮碧绿芫荽。看得陶献玉唾水倒流,鼻翼翻掀。

甘荃的胃口在那间雅座里,他无意吃喝,只叫堂倌去上一碗掺了山药的暖汤热一热肚肠。陶献玉乐得独吞整只母鸡,嘴巴一咧,伸手去扯那鸡腿。连皮带骨掰下来,顺著那滴油的脆皮咬下去。

“嗯嗯,好吃,好吃!”鸡肉蒸得极透极嫩,丝丝纹理,契合齿舌,入口即烂,再嚼即化,裹汤渗汁,无孔不香。陶小少爷捧著根鸡腿埋头撕咽,手上脸上,尽是滑腻的浸了鸡骨味的油脂。

甘荃挑著小勺笑他:“鹌鹑蛋,你的吃相实在难看!怪不得长成这副模样,小心秦相公嫌弃!”

陶献玉嘴里满嚼了鸡肉道:“相公就爱我这幅模样哩!气死你!”

甘荃斜眼看他一张肉丸般的脸上又是唾水又是油脂,左边嘴角还沾了一角软塌塌的金黄鸡皮,心里盘算待会儿可不能让他跟去雅座里──著实丢人!

陶献玉吃出兴味来,又拦下个堂倌要他上干锅三指鱼、烤雏鹬和熏火腿,顶好再来一小锅豆腐杂烩羹。

甘荃左眼盯著雅座里的动静,右眼看陶献玉吃得额上冒汗,脸上生花,忍不住揶揄道:“今儿倒是给你逮著了!这麽多东西都到你肚里去了。”

“谁叫你光看人不吃饭来著哩!”陶献玉仔细地将三指鱼仅有的若干大刺挑出扔掉,喜滋滋地大啖鱼肉,嫣红的舌头三卷两卷,将鱼肉卷下肚,“人家在帘子里做勾当,偏没你的份儿!”

甘荃身子一下坐直了,“你莫得意!我这就进去打看打看,管他什麽勾当都给他弄砸喽!”站起身整饬一番,对陶献玉道:“你就在这儿吃,别跟来!”

陶献玉喉咙里咽著鱼肉,心道:凭啥不许我跟去?你不是就要我来看看那个“真男子”林老板的吗?我不跟去怎麽看得出人家麻脸扁脸,分得出男子女子?

主意打定,便张罗著往雅间里走。先拿来个空碗,将没来得及吃的鸡脯肉、火腿肚各拣几块盛到碗里,又在其上放上一只去了屁股和头颈的烤雏鹬,胳膊一低,把“小阿秦”夹在腋窝下,咂咂嘴,嗅嗅鼻,便端著个碗往珠帘雅座去了。

确切而言,雅座里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除了林世卿和郑岚之外,还有那个常年跟在林世卿身後的沈默的健壮汉子。甘荃没进去之前,林世卿和郑岚之坐在桃木方桌边,几碟冷味,三碗热烧,一角白酒,轻声笑语,且吃且聊。那汉子脊梁骨挺直端坐雅座一隅,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耳不旁竖。

近日林世卿心情甚佳。他慢条斯理啜饮清酒,凭栏眺望对街的“陶一彩”,脸上隐隐浮出微笑。这几天他的亲随将陶家的人丁来历、明事隐情一一书禀,他对其中几项尤其感兴趣。譬如,上一个掌柜陶东如红尘撒手,壮年出家;譬如,陶一彩早年曾有个做胭脂的好手,叫做戚宝花的,却莫名不在陶一彩做工了;又譬如,陶秀珠有个同父异母弟弟,大名唤作陶献玉的,喜好出入妓馆花楼,听曲儿犯浑,是个吃喝玩乐的主儿……陶家就像一块海绵布,到处是缝隙,到处都可以趁虚而入,那个陶秀珠再举止谨严又如何呢?哦,对了,陶秀珠将要同那个捕快戚大海成亲,而戚大海恰恰就是戚宝花的大侄子。啧啧,一株清桂栽沙砾堆里,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世卿,还在惦记陶一彩吗?这事儿急不得──”郑岚之素手纤纤给他碗里挟来一筷鸡蓉,对著他的一双明眸凤尾流波。这位小师爷今晚一袭素净软缎夹袍,头系同色长襆,配上挺拔身段,清俊眉目,犹如夏日凉荷般於室内亭亭生根。

林世卿笑道:“我急什麽,我才不急,急的怕是那位陶掌柜陶小姐。”他本来不指望在小小的余怀县遇上什麽可人,这个郑岚之算是个例外。小师爷身姿清俊,相貌风雅,言辞合度,与其谈天说地、谴愁散怀最是舒贴。至於在床上,倒也出乎意料的欢畅,比起京城有名有姓的花魁娘娘,虽不及後者妖娆娇嫩,却也别有一番异趣。按常理,林世卿虽尝过一二娈童小倌的身子,也不过觉得新奇而已。说到底,他还是喜欢胸前有奶儿胯下无把儿的妇人。男子奶儿小尚可容忍,可头一低就看见对方腿间的小棍棍,实在有点倒胃口。棍棍再小,也是棍棍,何况还有两旁的卵蛋儿,比起自己一样不多,一样不少。

那这个郑岚之呢?林世卿认为,小师爷放得开,叫得媚,摇得欢,缠得紧;一句话,床上的伎俩不坏,跟他平日里矜持的模样正好相映成趣。可要想进一步探索出什麽来,却是没有了。他们之间,本就是小师爷主动找上门来的,为的是来年郑岚之应试中举,外放做县官,让林世卿给在家族京官中私言一二,以便提携关照,安排个富庶安靖的去处。就算落第,也能在三年一调中外遣到一个好糊弄的县官手下做事,图得自家快活安逸。林世卿理解郑岚之,这些事於他也并不烦难。一个要消遣,一个要利好,你来我往,正是礼仪所在。何况郑岚之外表温善,肚里精明,举荐一下也是成人之美,为国献才。林世卿跟郑岚之颠倒了几宵,见识了小师爷的光滑皮肉和各势媚姿之後,开始在给京师官友亲朋的书函中有意无意地提及郑岚之的名字。林世卿自诩是个诚信的世家商贾,由此事来看,似乎真是如此。

郑岚之道:“陶小姐一个人撑著陶一彩,至今未婚,也算是不容易,她何不趁机撤手,乐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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