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皇帝挑眉,“哥哥是不是女人,我就不知道了,至于我,你可以来试试。”
“你…”狗皇帝!怎么也是个歪的?
“不用了,我自己亲去证明给他看。”
身后,突然想起了一道魔音,震歪了我的三魂七魄。
★太后跟着瞎掺和
我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这个传闻手腕铁血的太后身上。
“王妃请回,太后已说了,王妃以男儿之身入我皇家族谱,乃是我李家王朝的大幸,所以她准了,王妃尽管放心嫁就是了,有人敢对此事闲言碎语,一律严惩不贷,斩首示众”!
★我倒,这李家王朝的人,没一个正常的!世风日下啊,居然连皇家都提倡断袖了,赶明儿,我给你们送一车的美男过来!
你们要我嫁,老子就逃,可是,往哪里逃?我还要去找我娘亲呢,啊呀,救星来了!
“走,大哥,我们去洗澡,这大热天的,还要不要人过!”我利落地将身上的衣衫脱尽只剩个亵裤,“咚”的一声跳进湖里。
转头,看到立在那里满脸绯红的人,“啊呀,大哥,你怎么了?发烧了?”我站起身正要上前去看个究竟。
“你别过来!站在水里别动!”那人转身,声音带着隐隐的怒气。
他这是,害羞?你妹的!“我是男人!”我怒嚎!
“我知道,以后记住了,不准随便在别人面前宽衣解带!”对面的人回吼。
★这个世界不正常啊,谁能将我拯救。此文,是一个可怜小受,一路在证明自己是男人的悲催故事。申明,小受不小白,只是有时候神经难免大条了一点。
浅夜未央
☆、第一章:王妃要出书
繁盛一时的李氏王朝曾经出现过一位倾城的男王妃。
据说这位王妃,是被皇室承认的唯一的一位男妃,其名字被记入了皇室的族谱,永享尊贵的地位,其和永安王李未央谱写的一段旷世的奇恋,一直以来,受世人津津乐道。
不过,也因为他们,李氏王朝有一段时期,男风盛行。
我要不要说,其实,那个男妃就是我了,好吧,我给你们剧透,应满朝文武百官及下到黎民百姓的要求,我决定出一本书,名字就叫《男妃倾城》,里面,就是我和现在,嗯,我那大尾巴狼夫君的故事。
谁叫那穷酸王爷没钱给我做零花,还美其名曰怕我跑了,猪!等爷我书大卖有了钱,我跑给你看!
啊啊啊,气死我了,我才不要告诉你们,我是下面那个,所以,书里,我会尽量让那只,嗯,猪,当下面的那个的,反正,你们看了偷着乐就行了,不要告我的状,那猪是不会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书的,只要你们不出卖我就好了。
看着那坐在桌前认真批改文书的人,我气就不打一处来,拿起软榻面前盘子里的一个大李子,向那人砸去。
哼,故事的开头就不好,一来就欺负老子,等以后书出名了,看我怎么带着一众的书迷,把你这破王府给踩成灰。然后,我要逼着你当众发誓,以后,只能是我在上,你在下!
眼前,突然多了一只纤长的手,那手上正拿着,貌似,我刚才扔出去的,李子,“爱妻这是要为夫的亲自给你喂了?”
我一愣,抬头,看那人眼里满满的笑意和温柔,老脸一红,“不,不是,那个,手误,不小心就扔到你手上去了”。
我急忙抢过李子,放回盘子去。话说,吃李,吃李,就是吃他李未央啊,好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可是,你们知道不,这黑心狼,曾经欺负我,我现在还记着的,不对,我一辈子都会记着,想到以前,我狠狠地剜了一眼眼前的臭男人,“死开去,别来烦我的眼睛”。
眼睛,却是突然被一双微凉的手覆住,一轻声的浅笑传入了我的耳朵,“嫌我烦了你的眼睛,那就休息休息,我们来做些别的事情”。
“你,唔……”李未央!
书迷们,我都还没开始写书呢,这黑心狼又欺负我了。你们先等等,等会儿我继续给你们讲我的悲剧故事,对,就是悲剧,被这臭男人祸害的悲剧故事。
容浅夜执笔:不堪回首的过往
这是我第十六次的出逃失败,看着围在马车外的众多官兵,眼里,剩下的只是恐惧和绝望,不知道,那个人,这次,又将如何惩罚自己。
我被带回了那个对我来说,如同牢笼一般的王府。
李未央坐在书房中,手上拿着一本文书,高高地俯视着我。
这次,他没有像以前一样,气极,上来就给我一个狠狠的耳光,他只是挥退了手下,待那门被关上,只剩我们两个人后,又埋下头去,认真地看着那些在我看来永远不会少的公文。
他只是一直专心地在公文上批改着,偶尔停下来,眉头皱起,思考起来,却是未再多看我一眼。
就这样,我从下午,一直站到了晚上,直到管家张伯来敲门,说是晚膳准备好了,请王爷移步到餐厅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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