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日我将方瞬华囚禁起来,恰恰九夜。
又一次的九夜霜华,是不是要将我的爱恋又一次全部埋葬?
我不该再一次去犯那样的错误。
不该重蹈覆辙。
但我又怎么能甘心?怎么能轻易放开呢?
这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啊……好不容易找到的,说爱我,而我也爱的人。
我曾那样的安慰镜中的自己。
不要紧,不会的,他一定是爱你的。
经过了那样漫长而无望的岁月,命运却还是如此残忍。
原来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握紧空无一物的手腕,渐渐跪倒在满目的苍白之中,在仿如死亡的迷蒙与清醒中做下了那个决定。
……
许久后,我重新站立起来,双腿尖锐的刺痛着,我慢慢的走回去,到最后原本疼痛的地方已经全部麻木。
我来到青年床前。
他没有睡,只是看着我,安静异常。
我缓缓开口:“你一次来到委羽山的时候,我曾经说过,每一个离开这里的人,临走时,我都要从他们取走一件对他们来说最珍贵的东西。现在,你也可以离开,甚至不用再回来,而我要从你身上拿走的,就是你的爱。”
“我的爱?”青年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我会把爱情从你的心中剥离出来。既然你是为了爱情而离开这里,那么我要取走的也就是这件东西。”我的心在狂啸,语气却越发平静,“我可以给你时间再考虑清楚。”
“不,不用了。”青年竟然还是露出了一个笑容,“这份爱的确是我最珍贵的东西,不过……我愿意把它留给你。”
声音渐渐低下去。
他最后的笑容在月光中沉静而幽深的绽放,美得如同只可怀念的回忆,以及无法再现的真心。
作者有话要说:求虐的童鞋们满足了咩?
不满意的话……后面也米有了……
第二十二章
方瞬华离开的时候,我没有去看,只是让人准备了足够的水和食物,并派人把他送下了委羽山。
今年的冬至日魔族庆典按期举行,也与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又回到了早已熟悉的生活,却连看歌舞也提不起兴趣,做什么都是懒懒的,常常一觉能睡上大半天。
梦境对我总还是有吸引力的,因为能看见青年的脸。
我留下了他对那个人的爱,这是我自私的想法。
青年大概是永远不会再回到这里了,我总要留下一点可供回忆的东西。
这是一种恶习,我却无法戒除。
但这一次,我并没有把事情做绝。
虽然剥除了青年心中现有的爱情,但他不会忘记自己的爱人,只是会对他失去爱恋的感觉。而且他还是可以再次去爱的,可以重新拥有全新的爱,只不过这爱的对象可能是原来的那个人,也可能不是。
我把从方瞬华心中取出的爱情变成一只小鸟。
它只有半个巴掌大小,有着洁白的喙,乌黑灵动的眼睛,全身长着粉红色的绒毛。
被取出的感情的颜色是固定的,不依变形的术法改变,有人的仇恨是黑色的,有人的亲情是绿色的,有人的爱情是火红。
而青年的爱是粉色的。
这样稚嫩而柔软的颜色,他一定是怀着万般的小心和忐忑在爱着那个人吧。
粉红的小鸟不会鸣叫,也还不大会飞,却很喜欢黏着我,时常停在我的肩膀上,也很乖巧,累的时候就躲进我的衣袖里睡觉,找不到我的时候又有些慌张,仿佛一定要在我身旁才能安心。
有时我会挠挠它的脖子,捏捏它的翅膀,它就会发出舒服的咕咕声,一副万般惬意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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