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着刚刚煮好的粥来到他床边:“大少爷,起床了。”“放桌上。”他直接在被窝里回答,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把粥放到了桌上,对他说:“趁热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过来。”林倾城的声音还有些慵懒,我一头雾水地走了过去,他一个转身,一把把我拉进了被窝里,然后抱着我开始睡。
“少爷……我还要去挑水砍柴,不然您的午饭就泡汤了。”“林府只有你一个下人吗?叫他们去弄。”“少爷只有我一个男宠吗?”说完这句话,我就有点后悔了。自己嘴皮子不应该动的这么快,忤逆他倒霉的是自己。
果然,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从林倾城微微变化的表情中我就可以知道我大事不好了。“是啊,本少爷的男宠多了去了。”林倾城的声音虽然很平静,但是我能听出里面波涛汹涌。“把墨梅叫过来,然后你滚出去。”
我心里有点难受,不过已经习惯了。他是我的主子,要跟谁做什么根本不是我能控制的,别说吃醋了,我连羡慕的资格都没有。我有时候挺羡慕他跟墨梅的关系,各取所需,而且彼此对对方没有感情。林倾城是谁都可以的,墨梅亦是,所以不动真情的人才能长久,而我就不行,所以我苦命。
又是一年中秋,转眼我已二十四岁,本来这年龄的男子早已娶妻生子,过着安稳的生活,或者是闯荡江湖,小有名气。但我在这个年龄,却只是林倾城的玩物,还是个有断袖之癖的变态。
因为被我知道了他散功的秘密,他便愈加猖狂地强迫我一整天陪在他身边。我被他欺负时就会狠狠地想,等他散功了我一定要加倍奉还,但是每次看到他温柔的样子,却又是万般不忍。三百六十五天只有一天的温柔,他还慷慨的让我独享,这是何等的荣幸?
林倾城变回黑发黑瞳的样子,像极了温婉的书生,一袭白衫更显得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和平常暴戾冷酷的变态简直判若两人。他大清早把我叫起,然后唤我坐下,帮我剃去长久不让我剃掉的须发,然后拿了一堆脂粉口红,在我脸上涂涂抹抹起来。
他玩了一会,看了看他的作品,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笑的像两弯明月,之后他又拿出了一套女装,仿佛是准备了很久的。不由分说,就让我穿上了。“很漂亮。”他笑着,垂眼在我额上印下一吻。我并不太清楚他要干嘛,太善良的样子根本不像林倾城,难不成这家伙还想把我拖到街上当童养媳卖了?
他把我打扮好后,自己也把头发束了起来,漂亮的外表加上干净的装扮让他整个人分外清秀。拿了一顶斗笠,再贴了一撮假胡子,像极了一位潇洒的游侠,只是手上太过细皮嫩肉,却又像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我还一头雾水,他就将我拉起,悄悄出了林府。我们混到了嘈杂的集市上,他朝我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我顿时毛骨悚然,加之听见旁边有个屠夫磨刀霍霍的声音,我差点以为他要把我论斤卖掉。“我们今天,就做一回普通的夫妇吧。”他笑着说。
我简直怀疑我听错了。一般这种事都是我恬不知耻旁敲侧击地向他提,然后被他一句:“要也是林楚窈,怎么会是你”给堵回来,只得作罢。
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看穿我的心思,我这几天真的疯狂地向往着普通夫妻的平凡生活,虽然我跟他出去看到那些在田间农作的夫妇,妻子体贴地为丈夫擦着汗水,或者路上互相搀扶着蹒跚而行的老夫妻,眼中会流露出幸福的神色,但我一直认为他不可能察觉。
身上的女装感觉价值连城,这是林倾城偷偷的满足我的一个不曾说出却日思夜想的愿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觉得无比幸福。
“呐,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这样走了。”他说着,牵起我的手,十指紧紧相扣。我从未被他这样抓过手,只觉得比做那种事还要难为情,手掌,指缝间都是林倾城的温度,微热的,冰凉的,一点一点渗透进装满的脑海。
故人
我记得以前,牵他的手走在街上是一种奢望。首先两个男的这样做就会招来很多人的侧目,其次林倾城那么清高的人定不会愿意这样矫情的一起走。我还觉得过普通夫妻的生活是我的幻想,毕竟我爱的人本身就无法普通,他只要走在街上就会闪闪发光,而且他并不属于我,夫妻这个词语本来就只能属于两个相爱的人。
很久很久之前,我根本想都不敢想他会带着斗笠,穿着朴素的衣服,贴上假须与我牵手穿梭在集市拥挤的人流中。
“饿了吗?想什么呢?”他温柔的声音把我从思考中唤回,我赶紧掐了掐自己,不是梦。“咕叽咕叽……”肚子适时地叫了起来,我略有尴尬地咳了两声想掩盖讨厌的肚子声,林倾城宠溺地笑笑:“果然饿了,我们吃东西去。”
原来林倾城总是会选择最高级的酒家,点一些很贵却很清淡的菜肴。而这次,也许是因为跟我这个凡夫俗子出来,他破例走进了一家破旧的饭店,点了些粗茶淡饭。我突然有点心疼他的胃会不会不习惯,他看到我一直用看小狗的眼神看着他,不满的皱了皱眉头:“本少爷还不是为了你才吃这种东西的。”我看他微微发红的脸,有一种想冲过去紧紧抱住他的冲动。
用完午膳,我们手牵手走在街头,我突然觉得,这就是我梦想了很久的生活。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当年开满桃花的山坡。人的一生有很多意义非凡的地点,在我的生命中,林府,盘虚顶,这儿。对林府是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情感,是装载我回忆的一座偌大的城池;而盘虚顶则是改变我命运的地方;唯有这里,只存在着一切美好和眷恋,是我跟他共同拥有任何美妙回忆的净土。
我松开他的手,独自走到那片绿的耀眼的草丛中,微风轻轻撩起我的发丝,粉色的裙摆像缤纷的落花一般飞舞。“苏梓彤,你一直都是这样看着我的背影吗?”他在后面问,我怔了一下,没有转头,低声回答:“恩。”
“很辛苦吧,就像我一直看着林楚窈一样。”
“恩。”
“我真的很想回头看看你,但我不能对不起他,他把整个生命都给了我。”听到这句话眼眶有点湿,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也许是他跟林楚窈只见发生了一些事让林楚窈为他牺牲了什么,但我又何尝不是。
“但是,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不要离开我。”林倾城的声音夹杂在风中有些微弱,但我却捕捉得一清二楚。虽然得不到你,但若能让你不想离开,我也万般荣幸了。
我轻咳了两声,自顾自笑着回答:“好好好……”突然被一双温柔的臂膀揽住,他整个人贴在了我身上,比我高一个头的他轻而易举地就能把我盖住,他把头地在我肩膀上,闭着眼睛说:“苏梓彤,谢谢你回来。”
整个山坡上只有我们两个,耳边只有林倾城的鼻息和风的低语,泥土的清香和林倾城身上淡淡的香味随着气流进入了我整个身体,就算只是美丽的错觉也好,至少现在我们好像一对甜蜜的恋人。
回到林府,林倾城马上又变回了大少爷样子,他心情大好,说要给林楚窈画一幅新的画像,指使我去街上给他买墨。刚刚那个什么恋人的,果然是我的错觉。我换回了男装,气鼓鼓地想,敢情你讨好你喜欢的人还要我来帮你出力,天理何在!
我一定要买最差的墨回来,剩余的钱给大爷我当跑腿费!!我买完墨,有些恶毒地想逛他两大圈再回去,于是我就这儿走走,那儿看看,啥都不买。
突然,我发现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祝洛纨?!
确实是他,他瘦了,也憔悴了很多,我走了以后他不是过得很好吗?看到他往这里看过来了,我赶紧转身想走。
“梓彤?”糟了……我迈开步施展轻功想溜,“是你吗?梓彤?”他往这儿赶来了,我哪敢再停留,撒丫子想跑,没想到撞到了迎面走来挑着两大筐鸡蛋的小贩,蛋撒了一地,我踩到蛋上,摔了个狗啃泥。
祝洛纨把我提了起来,没错,这个动词真是生动形象。他的确是抓起我的腰带,把臭烘烘的我整个提了起来,就像提溜着一直杀好的鸡一样拎起来就走。“等一下,你要去哪儿啊!!把我放下!!”我突然觉得,只要我出现在他面前,十有□□都是很狼狈的时候。
祝洛纨径直把我提到了巷子里的一个小角落里,狭隘的墙壁死死围住我们,我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他一只大手打在墙上,把我死死堵着,发狠地盯着我,眼眶泛红:“你这段时间去哪了?”“……”“回他身边了?”我点点头,他沉默了很久,低声问:“我做了这么多,你却还是不肯留在我身边。为什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不知道我离开的真相,任何事都无从说起,更不要谈解释。其实我真的有想过那样跟他在一起一辈子,虽然喜欢的一直都是林倾城,但是既然离开了他,我自然不能再回去,就算为了活命。“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他,你知道的。”
“你难道没有喜欢过我,哪怕一点?”他的声音在颤抖,本来狠狠拍着墙壁的手无力地滑落到我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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