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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你,可惜你的目光总是遥望愿远方,我随你的目光望去,看见了满目星光,你注定属于万众瞩目的舞台,我只是台下的观众,仰视你耀眼的光。那丝心痛会被笑容遮掩,我会笑着祝福你,欣赏你,陪你走过青春。

那个让尔岚欣赏的男生叫做李瑶[],他是为数不多的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之一,喜欢音乐、舞蹈、篮球、排球、美食,为人幽默,非常健谈,整天嘻嘻哈哈的,微胖但不影响帅气。

人们常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从赵佳佳那越来越漂亮的面容和吸人的气质就可以看出来,她长劝慰尔岚:“不着急,你现在没有决心坚持下去改变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那个你想要为他改变的人!”尔岚内心很认同这句话,但除了机遇,还需要那么一点儿勇气。

尔岚小时候并不爱唱歌,用尔岚父母的话来说,那就是五音不全,唱歌常常不再调上,但如今尔岚的歌声得到了朋友的广泛好评,偶尔会在朋友圈发一些自己唱的歌曲,父母也不再暗喻尔岚的鸭子嗓音了,转而说越来越有明星范儿。尔岚的第一首歌就是李瑶教的,是周杰伦的《发如雪》。为了能在聊天的时候有话可说,每周日上午总会守在电视机前观看NBA球赛,仔细听着评论员的解说,记下球星们的长串名字和所属球队。甚至在学校体育竞赛的时候,尔尝还克服恐惧试过篮球和排球,不过最终因为每分钟跳绳数最多被选中了去打乒乓球。

那种感觉是美好的,充实的,没有变质的。

故事的开头是因为尔岚觉得自己还不够好,暗暗下定决心改变,很好的维持着两人之间的距离,只以朋友相交。因为男女一旦表白,如果不在一起,朋友也会没得做。故事的结局是当尔岚觉得自己资格够了的时候,他却有了自己喜欢的人。

那个女孩姓王,叫做若兰[],是尔岚数学老师的孩子,眉宇间总有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她比尔岚大一届,学习成绩非常好,堪比郭彪,也就是说她高中会去长沙就读,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一个好莱坞式的结局,他们相处了一年,之后便平静的各奔东西。

那一年或许是李瑶最开心的一年,之后的一年却依旧是嘻嘻哈哈的一年。那一年是尔岚静静守望的一年,看着他和她的背影,听着他和她的故事,为自己的故事画了一个圆。

对了,李瑶还是一位好班长,每年重新分班,尔岚和他都被分在了同一个班级,而每次班级选举的时候,他都是班长。在毕业的时候,那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尔岚笑着对李瑶说:“以后见面,我就不叫你的名字了,我叫你老班长吧!谁让你当了我四年的班长呐!”对面的人微楞,仔细回想过后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应允。

我们常常把那些说不清原有的巧合称为缘,如果这是一种缘,尔岚默然地祈祷:那说不出口的话不会再有机会说,但请让我留下一份特殊,让我能在多年以后依旧能笑着回忆这份青春的记忆,也希望这份特殊让你还能在重逢的时候记得我。

尔岚曾经直白的询问过向她表白的男生为什么喜欢自己答案并不令人满意,答案不过是一些非常宽泛的赞扬的话,例如:你很善良,有孝心,人很温和,成绩好,有梦想,长的可爱,聪明有才。尔岚想:如果一个人不是十恶不赦,这些赞美词她总能被套上几个的。

但如今要说一说自己欣赏那位男生的原因,尔岚也说不清了,除了陈列了他的种种优点,那似存在又似不存在过的爱慕早已消散,似乎真的只是一种纯粹的欣赏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一部随笔,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对于过往,曾经,有过后悔和惋惜,那些岁月,并不是说过去就过去了的,寥寥几笔,写下一段回忆。

☆、无留憾事

“这些故事里的男主角,似乎不太符合骑士的定义。”

“是的,他们不是我的骑士,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希望骑白马而来的不是王子,而是骑士。”

“喔,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不是真的公主,王子注定不会为我停留。王子与公主的美好生活,永远是爱情城堡里虚无却最入梦想的境界。”

“在西方民族所谓的“骑士精神”是一种对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和礼节的讲究。这是尔岚偏爱骑士的原因吗?”

“我谈不来什么高深的大道理,就好似是一个选择题,如果爱情里两人的爱不是一样多,被爱的总比爱人的受伤少一些。其实,我是一个十分怯懦胆小的人。在骑士眼里,即使没有王子,我仍会是公主,呼吸如春暖花开班的美丽,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一人把你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尔岚曾经有一个青梅竹马,他叫做周敏[]。他不是王子,是尔岚唯一觉得后悔过的男孩儿。

初冬夜长昼短,每天早起尔岚上学时,天总还有些阴暗,没有大亮,月亮斜斜的挂在天空的一边,懒洋洋的打着哈欠,乡村小道上枯黄的野草还挂着一层银白色的薄霜。

虽说月光下的小路清晰可辨,但人际稀少的黑夜总显得有些阴冷,尔岚的父母因为工作无法送尔岚上学,如果独自出门,尔岚虽嘴上说着不害怕,但是心里却是有些紧张的。

这时,窗外便会传来周敏的呼喊声,“尔岚,尔岚,你好了吗?”周敏的家离尔岚的家距离很近,步行不过十分钟,他比尔岚大两岁,周敏的爸爸是村里唯一的木匠,尔岚家翻新屋子的时候,那一身的好手艺让尔岚爸爸赞不绝口,两家多有来往,渐渐熟识,因两家小孩子恰好在一个班级,每天也就一起搭伴儿上下学。

学校离家约两三公里,有一段还是田间小道,两人就这样踏着月光出了门,伴着春天的花香,夏天的荷风,秋天的清露,冬天的银霜,迎来了初升的太阳。一直从一年级走到了初三,从懵懂无知的童年走到了孑然伤感的青春,从过往的纷纷扰扰走到了迷茫的未知之所。

如果尔岚是家长老师口中的乖孩子,好好学生,那么周敏就算得上是另外一种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不好,调皮捣蛋,以后不会有大出息。但是便看古今历史,真正有出息的有几个是乖孩子呢?

我为你跋涉千里,却在见到你时,还要假装还没爱上你。

我为你费尽心机,却在跟你牵手时,还要假装刚刚爱上你。

尔岚对于感情一直是懵懂的,就好似小说里面的情节,她的竹马更多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大哥哥,关心她,照顾她,在学校没人敢欺负她。尔岚和周敏在学校的关系也很好,经常会一起散步,聊天,这是一道有些奇特的风景线。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纷争。

无数的学长学姐告诉我们,新来的小鲜肉总是要被压迫的。校园暴力就像是阳光后的阴暗面,随影随行。平时之间的小口角总需要比试过一场,才能确定谁能拥有这最后的话语权。

每一个男生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尔岚和扬琴的宿舍在一号教学楼的五楼,是一间老师办公室改造的,一号楼的一侧是操场,另外一侧靠近学校围墙,之间隔着一片小树林,因为背阴,树苗长得并不茂密,从五楼的窗户往下望去,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林间的小路。

这儿是男孩子展现暴力美学和挥洒热性的一个好场所,每次约战的地点几乎都在这儿,尔岚有幸悄悄地在楼上看见过那惨烈的战争。

每次战斗,双方几乎都可以叫来一群势当力敌的伙伴,就算是在在不起眼的某人,在关键时候,也还有两三兄弟过来替她撑场子。作为一个高高的看客,作为一个遵守校规的乖孩子,尔岚以为那些战争会离她很远,但事情的发展就是这般莫名奇妙。

让尔岚记忆深刻的战斗有三场,但如果把前因后果仔细的串联起来,或许说是一场。

那是初二的时候,尔岚的一个邻家哥哥转校到了尔岚的班上,他叫张鹏龙,他的奶奶和尔岚的外婆是邻居,关系非常好,□□时期,就是在尔岚外婆的帮助下,她才活了下来。

尔岚的母亲和张鹏龙的父亲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张鹏龙的父亲不爱读书,平时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有点儿混社会的意味,当年因为打架砍伤了人所以进了几年局子。尔岚小时候见过他几回,那是一个非常有气势的叔叔,人长得说不上帅气,但他笑起来总带有一种坏坏的痞气,这点儿张鹏龙很好的继承了下来。

尔岚在谈到张鹏龙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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