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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昨天怎么了?可有什么事让皇兄烦心了?”羽歌夜忧虑的靠近一步,关心询问。

羽良夜终于看他,细细端详许久,那张脸上的担忧和惶恐恰到好处,就像他们幼时那样,亲近,自然,又带着皇家该有的距离,好到让他厌恶,又如此的贪恋:“没事。”他微微动动身子,右手支着椅子把手,撑住自己额头,不愿再看羽歌夜,转开话题道,“三日后,你就可以搬家了,可做好了准备?”

“本就没什么可准备的,这府邸住的时间也不长,想必到了那边,皇兄一切都准备的更好,弟弟就偷回懒,全劳烦皇兄了。”羽歌夜带点撒娇的语气笑道。

羽良夜再一次动了动身子,整个人深深坐进椅子,后背紧紧贴在椅子上,他把手从膝盖上挪到椅子把手上,斟酌片刻,才低沉地说:“只要你开口,我就让你留下,甚至让你进宫侍奉母君,也可以。”

羽歌夜来到羽良夜面前,缓缓蹲下,伸手抚着羽良夜的膝盖,依恋和感动的说:“皇兄,真是心疼弟弟啊。”

“够了!”羽良夜猛地推开羽歌夜站起身来,浑身抖得比洛城白更加剧烈,看着还以屈从姿势,摆出满脸赤诚感动的人

“是因为想起了从前的我们,所以皇兄受不了吗?”羽歌夜温柔的起身,左手握住右手,带着哀戚说道,“从我们很小的时候,不就是在彼此演戏吗,兄友弟恭,长幼和睦,皇兄想要的,不就是我继续演戏给皇兄看吗,怎么又不高兴了呢?”

“住嘴!”羽良夜眉毛像是解不开的结,凝视着羽歌夜完美无缺的表情,“真的,只是演戏吗?”

“皇兄对我的感情,难道不是因为演戏太久,真的入戏了吗?”羽歌夜垂下双臂,所有的温柔,依恋,天真,娇气,都变成此刻的硬朗,冷酷,桀骜,憎恶,“我真的很好奇,面对杀母仇人的孩子,哥哥怎么会产生爱意的。”

羽良夜却走近一步,手掌慢慢凑过去,像是怕羽歌夜一碰就碎,之间触到羽歌夜的脸颊,动作轻柔像是抚摸易碎的瓷器,手指插进了羽歌夜的头发里,自己走近一步来到羽歌夜面前:“出色的对手,才会让戏剧更精彩,因为你演的太好,所以我才不能自己。”他用双手捧着羽歌夜的脸,额头抵着羽歌夜的额头,睫毛几乎可以相碰,呼吸相闻,双唇近在咫尺,他挪动手掌,拇指摩擦着羽歌夜的嘴唇,“真的好想吻下去,推倒你,扒光你的衣服,亲吻你的身体,舔舐你的乳首,舔弄你的□,让你最私密的地方,只有我能占据,独一无二,为我所有。”

“皇兄大可以那么做,臣弟如今是笼中之鸟,俎上鱼肉,任君品尝。”羽歌夜嘴角翘起动人的弧度,嘴唇形成笑容的时候,轻擦着羽良夜的手指,诱惑至极,“昨天,皇兄不就初尝禁果了?”

羽良夜抚摸着羽歌夜的嘴角,微微退开,看着他的眼睛:“可是如果我那么做,是不是连你的演戏都看不到了?我心里有着可耻的欲念,却又贪图你的感情,可是我却哪一样都不敢轻碰,我怕,我真的很怕,歌夜,你告诉我,我有没有得到你的那一天?”

羽歌夜慢慢掰下他的手指,冷漠的看着他:“让我去不夜城吧,至少,我还能诚心叫你一句皇兄。”

羽良夜眼角眉梢都因愤怒而皱起,他猛地把羽歌夜压到桌子上,手掌粗暴的把羽歌夜的衣服撕扯开,整个手掌都探进去,胡乱抚摸着羽歌夜的胸腹,羽歌夜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任他为所欲为。

“你为什么不挣扎?”羽良夜停下动作,悬在羽歌夜的身上问他。

羽歌夜躺在桌子上,仰头看着屋顶,空洞而冷酷:“哥哥,从你坐上龙椅的那一天,我们之间,就不可能留存任何的感情了。若是你没有这样的觉悟,那张椅子,迟早会不属于你。”

羽良夜抽出自己的手,压在他的身上,双手撑在羽歌夜脸颊两侧,用拇指轻轻抚摸羽歌夜的脸颊,痛苦地说:“去不夜城吧,给你一点时间,也给我一点时间。”

羽歌夜抓住他的手从脸上掰下,扣住之后挪到一边,偏头看着门口,不肯说话。穿着宝蓝色便袍的羽良夜从他的视线里走了出去。羽歌夜起身,漠然整理自己的衣服,却在触到领口的时候动作一顿,那里有一点很细的水迹,若不是偶然,他或许就会忽略。他捏着自己领口,手指细细揉捏着那一块衣物,眼神晦暗难明,如有所思,如有所愁,猛然他脱下自己这件衣服,凶狠地甩在地上,看着萎靡在地的丝绸,再抬头看看空无一人,只剩阳光的院落,幽幽叹息。

悦王羽歌夜,大隆皇朝永乐新帝册封的第一位王爷,只用了十辆车驾,就拉着所有家当,离开了云京城。这位先帝太凤嫡出的天潢贵胄,曾经叱咤云京威行大隆,转战千里战功彪炳的王爷,出京之时竟无一人相送,连当朝皇帝都没有派礼部官员代表致意。

然而在离京十里之后,紫禁城一道谕令命悦王静候,旋即又发旨命悦王照常出发,行至五十里时,圣旨命悦王独自回京,却在云京门口被一道圣旨拦住,再次返回赶赴封地的车队,三日后又一道谕旨进入悦王车驾,并无公读,带回京后并无回音。来到郑州边境之后,又接连有三道谕旨,最后一道谕旨,悦王并未打开,直接让宣旨官带了回去。抵达不夜城后,圣旨着郑州州牧悉心伺候悦王,有求必应。等到悦王来到悦王府,最后一道谕旨到来,名悦王安居乐业,此生不得离郑州一步。

这件发生在历史上关系最诡异莫测的兄弟间,众说纷纭的事件,史称“永乐十诏”。

作者有话要说:太子哥哥的心里真是太纠结了

☆、100不夜之城

史书上对于羽歌夜在不夜城的记载是:“帝封悦王,宅不夜城,笙歌彻夜,醉纸迷金,天下奢玩奇巧,尽入城中,霓裳羽衣、流光不夜、天地仙都三舞,世之所传,极奢极艳。”

当时世上所有奢华享乐之物,都向着不夜城汇聚,最好的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最好的歌,最好的乐手,最好的舞,最好的丝绸,最好的瓷器,最好的车马,最好的马戏杂耍,最好的戏剧,最好的天下第一楼,还有天下第一楼上创出的“霓裳羽衣、流光不夜、天地仙都”三大舞,穷尽了大隆所有最奢靡的景致。悦王花了多少,皇上就给多少。

不夜城实质上的最高长官,这个曾经被悦王名头吓到的州牧,后来越来越大胆,盘剥克扣,赚的钵满盆盈。

针对悦王的《诸王行仪》规定,想要离开郑州,要向州牧汇报,再由州牧向皇上申请,一应饮食享乐进入郑州,都要先呈报州牧。郑州州牧等若扼住了这位被讥讽为快活王的软弱王爷的喉舌,悦王想要享用的,都要先让郑州州牧吃个够,所谓快活王,吃的不过是剩渣,还比不过他这个州牧。

这位被当今圣上以金钱养着,准备生生养成一只不能动弹的肉猪的王爷,除了享乐已经别无用处。

“听说了吗,今晚快活王又要在天下第一楼排演流光不夜舞!”街头摆摊卖早点的小贩笑嘻嘻的对旁边书画摊摊主说道。

那位自画自卖的书生似乎颇有些傲气,满面鄙夷道:“玩物丧志,亡国之音,曾听说悦王赴过沙场,还以为是个英雄人物,哪成想竟是昏聩至极,国之蠹虫。”

“可不敢这么说,毕竟是王爷哪。”小贩连连摆手。

“他算什么王爷,奢靡度日,蛀虫一只,脑满肠肥,用的是国脂民膏!这三年来,光不夜城就花去多少赋税,若我是当今圣上,早就把这无用的王爷一刀剁了。”

“慎言慎言!”小贩无奈地摆摆手,生怕这书生再说什么,连忙躲到一边去了。

“小哥儿,来三个油条,一碗豆浆一碗豆腐脑,豆腐脑多放些葱花辣椒!”慵懒声音传来,卖早点的小贩诶地应了一声,转头来看立刻笑了。

来人穿着一身素白缀花长袍,外面罩着一件浅红色透明轻纱,随意梳着头发,扎着一根玉钗,看上去俊逸风雅,只是眼角发红,手中还拎着酒壶,显然是昨夜宿醉,这一大早便又迫不及待喝了起来,颓靡的不行。他一低头,就看到这人怀里还抱着一只颜色略显草黄的小豹子,正睁着圆滚滚的眼睛抬头看他,脖子上戴着细细的金项圈,毛茸茸的嘴边还有几根白色的细长胡子,身上并无斑点,细长瘦小,猫儿似得,双腿悬在那人身下,也就刚刚三岁。

“羽哥儿,刚回来啊?”来人迅速从油锅里捡了三根炸的金黄的油条,又舀了一碗豆浆先放在桌上。

“恩。”这人一手倚着头,身子懒洋洋歪在桌子上。被他放在桌子上的小豹子迈开步子,颤巍巍的奔着豆浆过去,伸出舌头舔啊舔,胡子和嘴上都沾了豆浆,不一会儿抬起头来,原来是那个无良男人把豆浆碗慢慢地勾走了,小豹子无奈委屈地舔舔嘴上的豆浆,低低猫叫一样喵了一声,又迈着软绵绵的小爪子走了两步,接着舔了几口,无良男人坏笑着接着慢慢拉,小豹子张大嘴喵地叫了一声,都能看到刚长出来的小牙和舌头,委屈的不行,紧赶了两步,脚下一歪,差点栽进碗里,但是却偏偏并未栽进去,前爪软绵绵的悬在半空,就像有人托着他的前爪扶住了他,他便就着这个姿势努力舔豆浆。坏男人挑眉看着他,小豹子就委委屈屈的把爪子放到地上,自己走了两步去喝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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