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奇怪,自打那以后,我开始能够吃东西了,虽然我能够吃的东西仅限于方如煮出来的各种面食,但这些东西已足够让我不再掉体重。
半个月后,方如在面汤里加了一些牛肉,我吃了之后吐过一次,第二次再吃的时候就又恢复了正常,能够消化了。
再过了一个月,方如把小碗换成了大腕。每天三餐都是吃面,我并不觉得厌烦。方如说我胖了,我也觉得手脚都恢复了力气。整天对着方如,我变得也很喜欢傻呵呵的笑,听他天南地北的乱侃,虽然都知道那是他信口胡诹的胡说八道,但仍是听得兴趣盎然。
生活也是有乐趣的。方如总是这样告诉我。即便快乐是假的,你也可以抓住它的影子。制造短暂的安宁,心就会感到舒适。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人都可以活得自在。只要心自由,没什么能够拘束到你的一切。
当我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依赖方如的时候,也就是灾难降临到他头上的时候。
方如临走之前对我说,活下去孩子,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
我说,好的,我会努力。
☆、11.喜欢
11.喜欢
方如走后,每天都会有人给我送来面食。我知道那是只有他才能做出来的味道,他还活着,这让我觉得安慰,但同时我也知道又一个人被我毁了。
知道他还会那样无忧无虑的笑,但日子肯定不再像以前那般逍遥。而他的存在对于倾天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筹码,让我心甘情愿承受他一切折磨与虐待的筹码。
这么执着的不肯放过我,到底为了什么?
有一次,我在他尽性之后忍住就要溢出眼眶的泪水问出了口。
“真的想知道答案?”
他弯臂将我圈禁在他胸前,欲**望发泄后的满足让他变得温柔。
我点头,“告诉我,你是不是爱我的母亲,所以才让我替代了他的位置,承受你的恨,还有爱?”
“错。”
轻吐这一个字,倾天润湿的舌舔过我的细致的锁骨和修长的颈项。他拂开我额前浓密的刘海,望进我的紫色瞳仁。
“正确的答案是——我喜欢你。”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并不觉得意外。其实很早就有感觉,他喜欢我超过所有其他的妃嫔和宠人。
喜欢我的紫瞳,喜欢我的脸孔,喜欢我的身体,喜欢我做时的表情,无论是痛苦还是冷漠,都令他情**欲贲张。
“不,紫歌,我喜欢你,不单止你这诱人的胴**体。我想得到你,身,还有心。可是你,却一心只想死,从来不愿意留在我身边。”
说完这句话后,泄**欲后的疲倦令他很快进入梦乡。我愣愣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绝世俊容,耳中尽是方才那句深情到无以附加却又莫名其妙到天方夜谭一样的话语。
你喜欢我?想要留住我?身,还有,心?
所以,你百般虐待我,身,还有,心?
这就是你的喜欢?
啊,不,应该说,你的喜欢就是这般?
好吧。
很荣幸呢,我成为了夜王第一个真心喜欢的人。
当然,也是第一个死去又活来,被无限次的折磨到非人的人。
如果这就是夜王倾天的喜欢的话,我,实在无话可说。
☆、12.答案
12.答案
虽然在那之后夜王的这句告白深深印刻进我的脑海,但我想他自己大概早已忘记了。
我身体恢复之后,他频繁的召幸过我一段日子,有时粗暴,但也有罕见的温柔。因为战事的缘故,大王子倾辰受了重伤,倾天一怒之下御驾亲征,在几个时辰之内扫平了整个土族地府。
捷报传来,夜族的帝都陷入一片欢呼的海洋,以至于连冷宫这么僻远的所在都能得到喜讯,负责送饭的小太监眼睛笑成了一条缝,“紫哥哥,”他喜欢这么称呼我,“王真伟大,对不对?只要有王在,我族必将一统天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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