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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元年十月,新皇以其子雍王李适为天下兵马元帅,仆固怀恩为诸军节度行营副元帅,与诸道节度使军队及回纥兵会师于陕州,进讨史朝义。二十三日,唐军从陕州出发。仆固怀恩与回纥左杀为前锋,陕西节度使郭英、神策观军容使鱼朝恩为后继,由渑池东进;潞泽节度使李抱玉自河阳南下;河南等道副元帅李光弼由陈留西出,会攻洛阳。雍王李适留镇陕州。

大军来袭,狼牙军中人人自危!史朝义自立之时曾派人去向狼牙各部游说,但对方皆是安禄山旧部,地位与史思明不相上下,怎么乐意听命于小辈?因此纷纷拒绝。此时此刻,史朝义身边能战之人寥寥无几。迫于形势所逼,他命人聚集众将前来商议。

阿史那承庆曾是安庆绪亲信,后被史思明用计扣留,如今跟了史朝义。他看了看地图,思忖片刻后道:“若唐军只派诸道节度使率所部而来,全力迎战亦无不可;可若是与回纥同来,其锋便不可挡,宜退守河阳以避其锋为上!”周围人纷纷附和。

史朝义低头把玩着狐裘的皮毛,等他讲话说完之后才缓缓抬头,慢慢笑了下:“天狼,你是不是太多虑了?回纥兵算什么?我狼牙军自天宝十四年起兵,短短数月攻克东都西京,所到之处战无不胜!只是小小的回纥兵,你们便停步不前了?传命下去,各部城外扎营,修筑栏栅壕沟,挡住唐军!”

“皇上,此事非同小可,还请陛下三思啊!”阿史那承庆大惊,此时出城无异于自杀!史朝义也是身经百战之人,怎么如此轻率?

大燕年轻的帝王缓缓半垂了眼皮,声音是说不出来的冷峻肃杀:“阿史那承庆,你敢抗旨不成?”

“臣不敢,还请陛下三思,万不可因一时意气用事断送了性命啊!”

“大胆!你竟敢诅咒朕!来人!将阿史那承庆拖下去,押入天牢,待朕凯旋再做定夺!”史朝义暴戾起来,一脚踢翻了身前的矮几,厉声喝道,“传朕旨意,再有对上不敬谣言惑众者,以此人为例!”史朝义向来敦厚温和,何曾如此暴躁过?众人初见他这般模样,一个个吓得战战兢兢不敢多言,生怕下一个压入大牢的就是自己。史朝义见众人没了异议,这才算是满意地点点头,“你们都下去准备吧。”

“是。”众将告退,只留下了一个年轻的小将。他从一开始就一直冷眼旁观,直到阿史那承庆出言才颇为同意地点头。方才史朝义暴怒他也不以为杵,丝毫不见惧色。只是他个子小年岁也不大,史朝义一时也未曾觉察,如今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看到这个年轻小将。于是不由好奇起来:“你是何人?难道也要抗旨不成?”

“末将非是要违抗圣命,只是有一事不明,还请陛下解惑。”那将领不卑不亢道,神色十分镇定自若。

史朝义微微一笑,重新坐了下来,一手撑着下巴,饶有兴趣地挑挑眉:“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他用了“我”字,“你无非是想知道我下着道命令的原因。呵,其实说了也无妨,我也不怕你去告诉别人。反正就算你说了,我也可以说你是妖言惑众,将你斩了便是。不过既然你说想知道,那么也不是不可以告诉你——狼牙军存在的时间够久了,现在是时候收回去了。”

“微臣不明白。”

史朝义歪歪头,有些为难地撇撇嘴,然后勾勾手指让人跟着他走,随后慢慢起身晃晃悠悠走向屏风后面。

屏风后的床榻上,铺了厚厚的虎皮绒毯,床上整整齐齐平铺着一件袍子。走近一看,小将慌忙跪下,不敢抬头再多看一眼——九龙纹身,金丝银线,分明是一件龙袍!只是上面有点点血迹,看上去让那几条龙异常狰狞。

史朝义瞥了他一眼,走上前去坐下,手指抚上龙袍,沿着纹画描绘着向下:“安伯伯为了这件衣服、这个位子起兵,可是没几年就被仁执杀了;仁执为了自己不得已穿上这衣服,又被我父亲杀了;父亲为了一己之私不择手段得到这个位子,却被我杀了……这件龙袍上,有安伯伯的血、仁执的血、我父亲的血,不久之后,就要染上我的血……可是我之后呢?又要沾上谁的血?狼牙军已经败了,再怎么反抗也没有用。我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保住众将士的性命——我若是变得跟我父亲一样,那么就会伤了将士们的心,他们就不会愿意在为狼宗卖命。倘若此时大唐皇室再对他们伸出手,那么他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我没办法再带着他们走下去,只能尽我所能,留住大家的性命而已。”

说到底还是不够狠心,当初决定的一个个铲除现在根本没法子做到。史朝义自嘲自己真是心软得够很,本来都做了决定的事也能犹豫不决。暗自叹了口气,他抬眼看向跪在地上不远处的年轻小将,目光不觉放柔:“阿史德,你还年轻。所以,我有件事要拜托你。”

“皇上?”

“救出阿史那承庆,逃得远远的。这是朕的圣旨,不许你违抗。”史朝义一字一顿道,目光灼灼,像是烧到最后反而升腾而上的火焰一样耀眼夺目!

阿史德讷讷无语,良久才深深俯下身去,额头碰到地面:“臣——领旨!”

宝应元年十月二十七日,唐军进至洛阳北郊,分兵攻怀州。二十八日,攻克怀州。三十日,唐军列阵于横水。史朝义命其部将率兵数万,于城外立栅自固,企图阻挡唐军。仆固怀恩则布阵于洛阳西原,另派骁骑及回纥兵沿山迂回至城外史军栅营的东北,前后夹击,大破史军。史朝义亲率主力十万出城援救,列阵于昭觉寺。唐军发起猛烈攻击,杀伤甚众,史朝义阵队坚持不动。鱼朝恩派射生将五百人力战,对史军虽多有杀伤,但对其营阵的冲击仍不奏效。镇西节度使马璘单骑驰入敌阵,英勇奋击,史军阵内顿时大乱,左右披靡。唐军乘势而进,叛军大败。史朝义转战于石榴园、老君庙,又败。史军被歼六万人,被俘两万人。史朝义率轻骑数百落荒东走。唐军收复东京洛阳及河阳城。

十一月初,史朝义从濮州北渡黄河,仆固怀恩攻拔滑州,追击史朝义至卫州,再次将其击败。时史朝义部将田承嗣等率军四万与史朝义会合,迎战唐军。仆固玚率军力战,将田承嗣等击溃,长驱追至昌乐东。史朝义率魏州兵来战,又败走。史军将领薛嵩、张忠志等各率所领州县降唐。史朝义逃至贝州,与其大将薛忠义合兵三万南下迎战,进至临清,遭仆固玚伏兵袭击败走。此时,回纥兵赶到,与唐军会合追击,于下博东南又大败史军。史朝义逃往莫州。仆固怀恩派都知兵马使薛兼训、兵马使郝庭玉与兖郓节度使田神功、河东节度使辛云京、青淄节度使侯希逸与仆固玚部会合,进围莫州。二年正月,史朝义因多次出战皆败,便留田承嗣守莫州,自率骑兵五千,突围北去幽州求援,以解莫州之围。史朝义走后,田承嗣即开城投降唐军。仆固玚、侯希逸、薛兼训等率兵三万,追击史军至归义,史朝义败走范阳。范阳守将李怀仙降唐,史朝义不得入城,其部下人纷纷离去。史朝义仅率数百骑逃奔广阳,又遭守军拒绝,只得北入奚、契丹,败走温泉栅……

☆、胡不归

作者有话要说:未留第二部终于完结……后记啥的等明天再写吧……其实有好多话想说来着嘤……就这么完结了好舍不得我还没虐够呢【你滚!好吧其实是手残描写不足脑洞不够想象无能只会风花雪月不会你死我活所以好多战争场面都没写……但是大家知道就行了……还有……我、要、长、评——没长评短评也行啊QAQ你们找我谈人生谈得挺爽快的嘤TUT

安史之乱一乱就是七年多。宝应二年春,历时七年之久的安史之乱终是被平定。提起当年的情形,如今已从战乱之中平安活下来的人还是忍不住唏嘘一番。若不是李怀仙田承嗣识时务者为俊杰逼得史朝义温泉栅自尽怕是这祸乱还得再多几年。听得老人们这么絮絮叨叨厌烦了,年轻一辈的总是忍不住犟嘴说史朝义早就是强弩之末怎么可能会再多几年您是不是老糊涂了云云。老人经历得多,见得也多,虽然不上战场但是对天下形势分析得十分透彻,算了一辈子的卦的老头儿摸着白透了的胡子笑得高深莫测,摇头直道不可说,惹得一众人等不甘又不屑。待人尽数散去了老头儿就把手伸进怀里摸啊摸的,最后摸出一小块玉石,宝贝似的捧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放回怀里,佝偻着腰背拿着竹竿蹒跚离去。

天冷咯,也不知道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这年秋天,再来镇的一处宅子里住了人。那宅子原是一家大户人家的,只是早些年因为战乱败落了,房子也空了下来。现在的住户初来之时见宅子虽然破旧几分但也足够精致,便出钱找了工匠翻修一番,不几日,原先破败的院子就变得十分工整干净。院子里甚至还种了蔬菜水果,角落里还有几盆金灿灿的菊花开得鲜艳。

院落如今的主人是藏剑山庄的某位弟子,打得一手好铁铸得一手好剑,逢人三分笑大白牙简直能闪瞎了人眼,附近的大姑娘小媳妇见了他无不是羞羞答答地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不少大户人家动了心思请媒人上门说道说道,藏剑的弟子就笑嘻嘻地把人请进去又笑嘻嘻地把人送出来,媒人婆子回去就说这人已经有了妻子不会再娶小老婆也不要老爷还是别费心思了云云。偏有人不信邪亲自上门,到最后也都是回到家中劝慰自己家闺女,在没谁提起要给那人说媒。

送走了第不知十几个媒人,叶瑾曦长长舒了口气。顾不得喝上一杯水润润说得干燥的嗓子,他便匆匆忙忙出了正堂转到后院卧房。屋子里满满的药味儿,苦涩干燥得让人忍不住咳嗽几声。叶瑾曦熟练地将炉子上的药罐取下来倒好,顺手打开窗户通风换气,端起药碗走到床边坐下。

雪白的锦缎被子下窝着一个人,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胸膛几乎看不到起伏。可是他依然是活生生的,叶瑾曦对此感到十分满足。他将药碗搁到一旁的床柜上,伸手将人拉到自己怀里,端着药碗喝了一口,微微低头将药汁哺喂进对方嘴里——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熟练自如,天知道他到底做了多少次同样的动作!一碗药的剂量不多,叶瑾曦很快就喂完了。他又倒了杯水,以同样的方式喂给了昏睡中的人,这才塞了片薄荷叶子在嘴里去除苦味。

他把人放回到被窝里,坐在床沿握着对方一直手腕子,安静了一会儿就憋不住想说些什么。可是说些什么好?这么久了他连自己小时候做出多少件蠢事都一一细数了,可是人家不言不语像是想睡个昏天暗地一般雷打不动,安安静静躺在被子里叫人心疼得不行。叶瑾曦忍不住就想这人怎么能这么恶劣呢?明明是他做错了到头来接受惩罚的却是别人。怎么能……这么恶劣呢?

他这么想着,忍不住伸了手戳了戳对方柔软微凉的脸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良久,他终于放弃似的将脸埋进温软的被子里,紧闭的眼皮阻挡不住滚烫的眼泪。他就那么抓着他的手,悲切得仿佛下一秒就会被铺天盖地的绝望淹没:“璆官……冬天都快到了,你怎么还不醒呢?不是说好了的,一起再去看烟火放花灯的么?”

叶瑾曦从来没见过自家情缘穿白衣服的样子。从最开始见面起,史朝义便是淡紫、浅紫、深紫的穿,总之,身上的颜色从来不超过两种,其中一种还必须是紫色的!最华丽的一套衣服也就在细节处浅浅淡淡添了几笔别的颜色,右肩上的羽毛怕是整件衣服最珍贵的地方。所以当史朝义一袭广袖白衣站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可想而知叶瑾曦是有多惊讶!下意识转头,就只见朝昀同样好奇又吃惊的表情,想来……这大概是对方头一次穿这样的衣服。

不过不得不说,穿着白衣的史朝义看上去更为素雅清隽,玄铁折扇轻摇,气流带动着颈子间的红色轻容纱围巾微动,若是忽略这人的身份,大抵称得上惊为天人。

莫雨也是一身白,可是白得肃杀,从上到下都透露着一股杀气来。史朝义却干干净净的,就算他脚下尸骨成堆,也依旧给人干干净净的感觉。叶瑾曦挠挠脸,半是无奈半是自嘲喃喃自语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哎……”刚说完,背上就狠狠挨了一下,回头,莹兰正寒着一双美目冷冷觑着他,见人回神便转过眼去,目光瞬间变得凌厉冷漠。

史朝义似乎察觉到这边的视线,眼神轻轻飘飘地就转了过来,看到叶瑾曦等人,他微微一笑,礼貌疏离。开口说的话却让人头疼得要命:“孤曾承诺一人,倘若有一日必死不可,孤这条命就由他来取。如今这人已然到了,孤也决不食言。叶瑾曦,请了。”

数万双眼睛齐齐看向队伍后面的藏剑弟子。后者显然还没从这惊人消息之中回神,凤眸微瞠,满脸不可置信的神色。直到身边有人捅了捅他,藏剑才逐渐清明起来。他抿抿嘴角,扭脸看着朝昀,很认真严肃地问道:“你家主子发疯呢,你不阻止?”

“世子做事自有他的道理,我再怎么担心也无济于事。与其违背世子意思叫他为难,倒不如顺了他的意,由得他做想做的不就是了?”黑衣影卫怀里抱着一把剑,闻言也不回望,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家主人不放。

叶瑾曦轻叹了口气,心里想着主仆俩都是这么个脾气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意思拒绝,一来怕众将士侠客心寒,二来他确是同史朝义约定好了,若有一日他非死不可,他的命就由他来取。只是亲手杀死心爱之人,当真是……狠心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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