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气轻柔,目光温软,好像在哄一个因为做了噩梦坚持不肯睡觉的小孩子——是的,小孩子。就算醒过来,就算平日里还是跟往常无二,但是叶瑾曦知道,有什么已经悄悄改变了再也回不到从前。那个清傲孤寂却又温柔多情的年轻世子再也回不来了,留下来的是一个固执己见想要硬生生把自己与他人完全隔离开却还是忍不住去寻求那么一点点温暖的孩子。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就好了。他还是初见时多情的少年,有着这个世上最干净好看的眼睛。昏暗树林里,破败关帝庙前,大朵大朵的烟花炸开在他身后,映照着他看得并不十分清明的微笑。那么温柔轻软。
身下的人安安静静看着他,眼眶红红的,两道泪痕顺着眼角蜿蜒流下。于是就那么顺理成章了。亲吻着拥抱着,叶瑾曦不知道现在这么做到底对不对,算不算是趁人之危,但是看着那个人沉痛渴求的眼睛,就算他想放开也无能为力。
窗外是明明灭灭好看的烟花,或急促或回缓的爆炸声离得很远。床幔落下,纱衣逶地,苍白消瘦的身躯被紧紧揽在怀里,□□声悉数封在双方的唇齿间,甜腻的鼻息断断续续像是最好的催情剂。身体被打开进入也是温柔的,细碎的吻落在脸上眉角,安慰的抚摸顺着脊背一路往上直到颈后。史朝义抬起手臂咬在嘴里,半睁着一双情潮涌动的眼睛,脸上的表情似是欢愉又似是疼痛。叶瑾曦舍不得地拉下他的手,亲吻着他的嘴角。
他的动作是那么温柔,让人一不小心就要溺死其中。史朝义在这一片如水的温柔之中闭上眼,任由自己被汹涌而来的疲惫潮水淹没。
苏雀独自一人坐在桌前,面对着满桌子的饭菜。她忽然想到八年之前,她跟大哥二哥坐在一起吃年夜饭的情景。大哥是丐帮弟子,生性好酒,于是掂着一坛子好酒往嘴里灌,为此二哥头疼得很,要注意着不让大哥喝醉,又要看着她免得再惹什么麻烦。一大一小兄妹两个感情好得很,对这个便宜兄弟倒是没什么感觉,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不以为意的。但是啊……苏雀拿了一坛屠苏酒,走出房门,倒在门口的雪地上。琥珀色的酒水温柔绵软,像是二哥微笑起来时候的眼睛。
小小的万花姑娘笑起来,对着虚空轻轻开口:“大哥,新年快乐。愿你在那边安好无忧,下辈子……投胎到好人家,莫再经历别离、莫再经历乱世。”
那是一个十分温暖舒适的梦。梦里有他最喜欢的人,有最喜欢他的人。即使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站在一旁,依然感觉到贴心得想要落泪。被高高举起的小小少年穿着盛装,抿着嘴角搂着高大男人的脖子笑得腼腆。男人身边跟着一个半大少年,轻狂倨傲地笑着,手里拿着一块烤羊腿逗弄着年少的弟弟。
于是他轻笑,那么愉快。
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被抱在怀里裹了一层又一层的小少年回过头,望向他所在的地方,稚嫩的小脸上是轻快的还未来得及收回去的笑容。他眨眨眼,少年也跟着眨眨眼。青年柔和了眉眼,对着他挥挥手,转身走向无尽黑暗的虚空。他知道,他们过得很好,不管是曾经的他自己,还是他最最珍惜的人们,都过得很好。那就够了。
他轻呼一口气,嘴角勾起。愿你们从此忘记一切烦恼不安,平安喜乐,太平无忧。
空气里似乎弥漫着甘冽的酒香,他轻轻动了动鼻翼。屠苏酒,屠绝鬼气,苏醒人魂。一切都有一个新的开始,他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桃花雪
苏雀在扬州一住就是好几个月,直到将近开春才收拾了行囊蹦蹦跳跳牵马走人。叶瑾曦自然是千叮咛万嘱咐,老妈子似的絮絮叨叨大半天,万花听得着实不耐烦,一记白眼送了过去,翻身上马挥挥衣袖走得潇洒至极。叶瑾曦站在原地吃了一嘴的尘土,这才撇着嘴摇着头嘟囔着孩子大了翅膀硬了二哥的话也不听了。
史朝义在一旁听得好笑,放下盛了粥的碗,冲着自家情缘招了招手。藏剑一溜烟小跑过来坐下,随后就被弹了脑袋,他捂着额头瞪眼,就听到那人带着几分笑意几分感叹的声音:“小雀儿又不是小孩子了,你这么捆着她,她能给你好脸色看?”说着,舀了勺粥慢慢吃,表情平静安详。
藏剑看着他的动作,神色忽然就柔软下来。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一座宅子,两三个小院儿,周围还有邻居。每天早上醒过来就能看到自己放在心尖子上的人躺在身边安然酣睡着,温馨得让人几乎就要忘了那些个年头的悲欢离合白骨如山。
两个人其实都不是特别拘泥于过去的人,可是那些个年头发生了那么多事,让人想忽略都找不到理由——在用鲜血铸成的罪孽之前,所有的借口都显得那么苍白,即使叶瑾曦知道对方到底付出了什么埋葬了什么。
但是那又如何?曾不止一次劝那人想开一点,眉目清隽的青年总是垂了好看的眉眼,长长的羽睫一颤一颤的,杀了人就是杀了人,纵使有千般理由万般借口也依然改变不了这个事实——阎王殿内,生死功德簿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记着呢,这是他的罪,逃不掉的。
这话说得多了,就算是从不信命的藏剑也不免有些胆战心惊,因此到了后来,他也不敢再说什么,生怕听到对方带着三分笑意七分凉薄的声音说着看似毫不相干的话。
“不是说过了年回山庄么?你现在还不去准备?”吃完粥,用布巾擦了擦嘴,史朝义看着发呆的人好笑地扬扬眉,伸手推了推对方的肩膀,于是就见到对方瞬间明亮起来的眼睛。眼底深处不动声色沉了一下,很快就恢复平静。他望着藏剑明黄衣衫的背影,收敛了所有笑意,胸前薄薄的一张纸现下重如千钧,甜粥的余味在嘴里犯了苦。他轻轻呼出一口浊气,起身收拾了碗筷走进厨房。
昔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过去几年,叶瑾曦早早离了山庄,别说过家门而不入了,他连回去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藏剑众弟子以身殉剑埋骨剑冢之时他正在洛阳,与一众侠士商讨着刺杀安禄山之事。消息传到洛阳,他连伤心的余地都没有,只能投入新一轮的斗智斗勇中。连轴转的日子几乎要将他身上最后一点温暖压榨干净。
因此今年他心里一动,忽然就想带着那谁回庄瞧瞧,趁着大家都高兴,他就磨磨蹭蹭挨到史朝义身边,趁机提了出来。其实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对方会同意,毕竟当初发生了什么他们都不会忘,即便可以抵足而眠引颈相交,但就像是钉在篱笆上的钉子,即便钉子都被拔去了,留在篱笆上的钉孔却永远都不可能消失。而他自然是选择留在自家情缘身边——装大义装得久了,连他自己都要忘了他其实是个再自私不过的人。
就在藏剑惴惴不安七想八想的时候,就听到对方轻轻应了一声。他一怔,猛地抬头:“璆官你说什么?”
彼时史朝义正夹着一只龙凤饺,闻言抬眼轻飘飘抬了眼:“我说好。”言罢,一口咬上饺子,眯着眼睛样子很是满足。叶瑾曦似乎被吓到了一样,呆在原地怔了一会儿,忽然就一把抱住史朝义,害得后者险些打翻了碗。
史朝义叹了口气,将碗往桌子里面推了推,反收回抱住藏剑拍拍他的肩,安抚道:“好了,你想回去也答应你了,现在可以放开我好好吃饺子了吗?你看小雀儿都瞪你了。”
此言一出,叶瑾曦果然坐得笔直端正,拿了碗酱汁夹了饺子蘸着吃。苏雀的确是在看向这边,但目光并不是落在她的二哥身上。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的万花姑娘担忧地看着低眉敛目的青年,欲言又止。
现在想想,或许是那日那张纸被那孩子看到了,所以才会露出那样难过的表情来吧?青年这般想着,洗干净碗擦干了手重新回到屋子里坐着,习惯性地给自己倒了杯热茶捂在手里暖着。虽说已经开春,但毕竟还残留着冬日的清寒,离了暖炉的手指不多时就变得冰凉。
“璆官,这几日桃花就开了,咱们趁早回去吧?”收拾到一半,叶瑾曦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跑了出来征求意见,“正好可以带你去看桃花!”
“桃花不是君山巴陵最美的么?怎么,你要带我去杭州赏桃花?”史朝义似笑非笑道,却还是不忍看着对方失望,“应了你就是了。”算算时间,应当能在三月之前赶回去。
那厢藏剑自然不知晓青年暗暗盘算着什么,兴高采烈继续回房收拾去了。
临走的那天,青年以扇抵额哭笑不得地指着面前的东西问道:“叶瑾曦,你是打算搬家么?”
“天还冷着呢,万一你在路上受了寒怎么办?”叶瑾曦说得理直气壮,却还是在对方的要求下把那几大包的衣物留了下来,不过到底有几分不情不愿。
史朝义假装没听到他的嘀咕,上前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然后很不出意料地被顺势抓住了手。挣了两下没挣开,他也不再拒绝对方这么亲昵的举动。反正……他也没什么好害羞的不是?就算再怎么温润有礼,骨子里到底流淌着突厥人的血液,性子也是大漠人独有的直白大方——当初确定了身份,即使两个人都不曾言明,但是在一起却是理所当然似的,没什么扭捏纠结——就算有,也不过是无关风月的借口。
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本就扎眼,更何况两个大男人?只是他两人这么光明正大不遮遮掩掩,即便有人存心为难也不好下手。路上,叶瑾曦还专门买了些布娃娃糖葫芦梅花冻糕之类的东西,说是要带回去给新入门的师弟师妹们吃。史朝义笑着看他买这买那,不发一语。
他从未想过有哪一天是要离开这个人,这样的念头一经形成就会疼得不行,难过得让人欲哭无泪。不过也不是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反正习惯了就好。他伸出手,自然而然地让对方牵住,两个人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往码头走去。每走一步,都好像是走在刀尖上。刺骨的疼。
坐上了船,两个人似乎也没什么话题可说,于是一个拨弄着手里的铃铛拨浪鼓,另一个则望着江面发呆。满船的宾客却不管他二人如何无语,自顾自地谈天说地,好似那些年的鲜血淋漓未曾发生过。不过也无非就是这样,日子总是要往下过,人也不可能永远只活在过去。这个道理史朝义懂,但也不想放下。
他这边在想着什么,叶瑾曦只要一眼就能看出来。想了想安抚的话还是只在舌尖打了几个转咽了回去,藏剑到最后也不过是沉默着握住他的手,紧紧捏在手里。史朝义任他捏着,蓝得发紫的眸子沉沉望着船外的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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