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大约到了傍晚,院里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有司职的就会到各自的岗位候命。
说是企堂,但不见得院里会要矜贵的货品做粗重工夫。最重要的都是要几个水嫩的孩子,在大厅养养眼,向恩客预告下一批新货,也叫新的小倌见识世面,习惯欢场接客的礼数。
芳青虽出身世代官宦之家,娇生惯养,笨手笨脚的,但丝毫也不介意做粗重功夫,只是永远都习惯不了客人色迷迷的打量。
这些男人如狼似虎,以野兽看猎物般炽热的目光,打量芳青,叫他浑身不自在。想到自己终有一日会被这些人占据,怕得头皮发麻,不敢再想下去。
在初等小倌共用的梳妆间,满台的脂粉,芳青正着手为自己化妆。自从传授了上妆之术,就算是初等如芳青,也晓得上妆,每日为自己化妆。当然,这中间还是有专人监控。妆上得不好,是要受罚的。
芳青只是薄薄的上了一层胭脂水份,算是个异常素净的淡妆,非常敷衍。可他天生丽质,肌肤紧滑,白里透红。天然的颜色,比什麽浓妆淡抹都好看百倍,也更加难能可贵。
一双凤眼,灵气迫人;挺直英气的鼻梁,小巧j致的朱唇。不需要献媚,天生就是个娇俏的可人儿。头顶左右,分别紮了一只小小总角,系了俏皮的葱绿色发带,流露出快将消磨殆尽的稚气。
芳青的身上,披了一袭鹅黄色、飘逸的轻纱衣裳。纤幼紧致的玉臂和美腿,窈窕的身段若隐若现,比裸身更引人入胜。a前两点翠绿的宝石,块丽夺目,与其他颜色相衬得恰到好处。好一个勾人的尤物!
看了看铜镜里映出的自己,合格的妆容,算是过了关。无奈的眼神,不忍再多看,就要起身,却传来了一把尖尖的声音。
「奴家是矜贵的,不接客,卖艺不卖身,哪像你此等骚货,一个个端起贱x!求爷肏!」
房里其他在准备的小倌一直都在闲聊着,一个个都浓妆艳抹的,芳青没有多看,也没有在意他们在交谈着什麽。他认得那把尖尖的嗓子是久龄,就是那个与芳青同时进院,缠了足,净了身的歌奴。
久龄是阉割了的,比寻常小倌更加女儿态,也非常的小家子气,但久龄是个识趣的孩子,晓得察言观色,看风驶艃。百般的讨好手段,靠拢了馆里能作有权有势的。
他平日主要是要学唱戏、学身段的,没有与其他小倌一起受调教。原应没有太多交流,但他却经常留意馆其他小倌的行情。歌奴一开始就是戴黄石r环的。久龄常常自忖自己高其他绿石的一第,就经常自高自大,自吹自擂。见高,拜;见低,就踩,相当势利。
起初他见芳青备受重视,忌惮得很。後来,见芳青并不得主子的欢心,黔驴技穷,就常常针对芳青,每每叫芳青自卑。
到馆的时日不算短了,但芳青听到这样的对话,还是会感到难堪的,也丝毫不理会,看也不看其他小倌。芳青总是晓得,越是在意,会叫他越得意。
芳青低着头,快步走向负监控的奴仆。那奴仆仔细检查了芳青的行装打扮,又捻起了那俏丽的脸蛋,端视了那淡淡的妆容。
待批准了,芳青匆匆、敷衍似的福了身,就连忙转身,加快脚步,逃似的离开了那是非地。
在回廊,芳青惘然的走着。忽然,芳青感到自己撞到人。那丝绸衣服幼滑贵价的感觉,肥壮雄迈的身体,芳青知道自己是撞在贵客的身上了。
注:古时,儿童把头发盘在在头顶,於左右各紮成一个结,形似羊角,故称为「总角」。後来引身成借代,「总角」可指八九岁到十三四岁、未及冠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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