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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去找她。借一句我妈说过的话——人家倔强也最多是不撞南墙不回头,而我这号的,是撞了南墙还得接着撞,要么最后自己撞死,要么把墙撞塌。所以,你们觉得可能吗?我如果真有这份情怀,也不会把自己藏了两年。

而如果自我评价,我觉得我还真挺佩服自己,有时候放手比坚持需要更多的宽容和勇气。我相信沈芳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即使分开了,即使,就像你们说的我这么折磨她了,她仍觉得不恨我。当然,我对她也不是理直气壮,我仍觉得对不起她,不过,我也对不起我男友,对不起我妈。

苏格兰人说我总是对自己信心不足。沈芳也说过相同的话,我这人表面骄傲内心脆弱。我想这都是客气的褒扬。其实,说穿了,小的是外强中干,面上自负内心自卑才是真的。所以,像我这样的一个人,就算和沈芳在一起了,最后能有真正幸福的结局吗?还不快给我平反?!

(纠正一下,你们别老沈MM的好吧,咋这么别扭听着,沈JJ还差不多。到明年春天,人家都3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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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是信心不足。当沈芳提出让我去他们公司时,我想想还是拒绝了。

我觉得我的专业和秘书的工作还是相差太远,再说,我不想总接着沈芳对我的关心往上爬。虽然,其实内心很想,不过,面子上下不来。呵呵自我鄙视一下。

我后来很快在伦敦一个比较繁华的商业区找到一份麦当劳的工作。毕竟,我之前在中国干过,出国前,我特意让店里给我出了一份曾经任职的证明,尽管不是一个系统,但是还是帮了很大的忙。

我在麦当劳干了有两个礼拜。做柜台,做汉堡,也做大堂。这种纯体力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是因为不用操心,倒也干起来挺乐的,还有免费的员工餐可以吃个饱,尽管,休息是不付薪水的。唯一的坏处就是,工资还是低了很多,只发最低工资。我记得那时,英国的最低工资每小时大概是4镑5,我打满20小时,也只勉强可以维持温饱。因为,单我每周的房租就要60几镑。

两个礼拜后,我跟沈芳说,我打算换工作,争取找一份给中国人打工的活儿,这样,每小时虽给不到最低工资,但是,第一可以打超时的工,第二,不用上税,直接给现金。

于是,沈芳又提到去她的公司,她说,“你这样总是打这些工似乎价值不大,你现在也快毕业了,一点工作经历都没有,到时候写CV的也只是这些辅助的体力工作。我的公司虽然没有很切合你的工作,但是,毕竟是正式工作经验,而且我们做天然草药的供货,也算是和你的西药沾点边,到时候真去写CV也不至于那么单薄。”

她的话真的让我有点动心。的确,当时别说英国,就连国内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了。对于像我这样从幼儿园一口气读完的学生,虽然拿的是硕士,没有真正的工作经验,也就差不多当个本科起点,培训,试用,稍不当心就硕士白念了。于是,我问沈芳,“你觉得我行吗?都没做过秘书?那是干什么的啊?”

沈芳笑了,“人家拿专科的文凭都做的来的工作,我还怕屈就了你这个高材生呢。”

沈芳所在的公司,其实背后的大老板是苏在香港的老爸和她英国的叔叔(或是伯伯)威廉。公司在英国真正的总部是南面的最大的那个港口城市。而伦敦,只是联络境内外买卖,关系和调节中转的门面。在那里,似乎是沈芳和苏的另一个叔叔(或是伯伯)——苏家人口很多,好多安口安替的——,一个叫彼得,但是又不懂英文的香港人坐阵。

而我,每周一到五的下午去上班,一周下来正好20小时,每小时工资差不多8镑。上午的工作是一个叫莉萨姐的香港妇女。莉萨姐是一个很8很好的人。她老公是是做中餐的,手下有好多餐馆,而且大部分还都不在伦敦,上到英格兰最北的城市,下到伦敦南部,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家。莉萨姐本来带着孩子在香港,孩子大了过来上学她也就陪过来。在家呆了几年当主妇,觉得每天做家务打麻将8绯闻要闲荒了。于是,就出来找了这么个轻松的差使,而且只上半天。上午送完孩子上学来工作,下午要赶回去接孩子放学做饭。她家两个儿子,大的我记得当时已经上college了,小的还不到11岁,属于不得离开监护的年龄,所以,下午2、3点就必须接回家。

而工作的内容,怎么说,其实是个打杂的活。内容可谓是五花八门。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秘书都是这样。最主要的就是做表格,登记。有时是货单的,有时是工资的,有时还有后勤流水帐的,反正上面给你什么你就做什么。另外,再有的就是,时不时要帮彼得大叔翻译英文信和文件。我很郁闷,一个在英国20好几年的香港人,名字都改成英文的了,居然连信都要翻译。

我经常在工作的时候被彼得大叔招招手叫进去,“翠花啊,你来看看这封信讲乜啊?”然后,我就现场口译给他。有时我不在,大叔就很牛逼的把信打出来,在抬头用英文,看好了,是用英文,写着,“CC翠花forChinesetranslation。”他这种中西结合的风俗,一度让我内出血很久。

他其实不是很满意我的翻译,普通话他听着费劲,我写的简体中文他老人家看着费劲。他特别喜欢莉萨姐的翻译,不过,我看着莉萨姐那一笔东倒西歪的繁体字,我感觉上也很费劲。但是,我是沈芳介绍的,苏也认识我,所以,他只好忍了。不过,彼得叔叔人长得虽然有点龌龊,但是对我还算好。总是把我当个读书人看,特别是当知道我本来是念博士的,就总是夸我有学问什么的。我当时心想,不知道大叔年青时是不是没有好好念书啊?

相对于彼得大叔,沈芳的工作可谓是辛苦很多。公司在英国的工作,分散给好几个所谓的supervisor和manager处理,最后上报给她和彼得。来往文书不管是内部的还是从上海或香港来的,几乎都是英文,她要看,要想,还要跟彼得大叔沟通,还要回复。我曾问过沈芳,“supervisor和经理,哪个大?”她一脸的莫名其妙,“这怎么回答?”

沈芳不愧是工作了很多年,公司里还是挺像回事儿的。她待员工面子上很客气,“请”字,不离口,脾气也算好,生气的时候多是闷声不说话,不像彼得叔,直接拍桌子骂人。再加上姑娘年纪轻轻人又长得讨人喜欢,总是笑呵呵的,公司员工似乎更倾向于她。再说,彼得叔叔看不明白听不懂英文,让公司很多的BBC比较不屑,他们更愿意有了问题去找同是接受西方教育长大的沈芳,总比找去了彼得,最后又被彼得推倒沈芳那里省些气力。

作者:懦弱矜持回复日期:2006-11-2605:27:09

我忍了,哎,点根烟的功夫……

作者:懦弱矜持回复日期:2006-11-26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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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公司对沈芳表现的很是恭敬。我自作聪明的称呼她为“madam”,那是我从香港连续剧里拷贝过来的。

沈芳倒是不太情愿我叫她madam,她说我可以和别的同事一样叫她的英文名字,但是,我想了想,虽然我和沈芳有私交,不过,我不愿意让别人,特别是公司的同事觉得我是沾者这个便宜来的。尽管,我的确就是沾者这个便宜。所以,在我屡教不改数次后,她也妥协了。

我还很故意的和她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先这样做了,还是因为我们最近确实联系的不像几个月前那样密切了,后来,她也比较刻意如此。

有时,我拿文件给她或是让她签个字什么的,也就是办完事我就出来。倒是别的人,每次找完她,还都在办公室聊几句闲话什么的。有时在楼道或是洗手间碰到,也就是我这边点头问好,她回问一下就擦身而过了。不过,我觉得每次,她都很刻意避免和我对视,眼神交汇后迅速就弹开。或许,我也如此。不过,我倒是很享受这种捉迷藏的感觉。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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