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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生子)第四十三章

躺了半天,才爬起来,刚起身就拔腿狂奔,奔回房间脱了裤子看个究竟。

阮北望红着脸,他活了十九年从来没摸过自己下体,这种事连想都没想过,如今做起怪别扭的。还好没发现什麽异常,他更加奇怪了,难道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

但愿如此。

“你在望什麽?”

阮汗青没有开腔,只是抿了口酒。

对方又说:“你是不是有心事?”

不知是不是幻觉,他竟然从这个才认识了几天的男人的口吻中,察觉到远远胜过熟稔的带着某种情感的温和。

转过头,是浩浩荡荡的长江。清澈,但也浑浊。

就像他此刻的心情,半分清醒半分迷蒙。

算算,离家竟半月之久,他一点都没去想回家的路,因为他的家,是一座坚固的牢笼,而把他养大成人的大哥正是那把牢不可破的锁。

在走出大门之後,陡然发现他只是在追寻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而不是为了报仇。他知道久出不归会让沈擎苍被大哥唠叨个够,但是一旦挣脱了束缚就绝不会因为留恋那养尊处优的生活而重蹈覆辙。他一直不相信宿命,据说曾经也有族人像常人那般娶妻生子享福尽天伦之乐,只要严守秘密不被家人发现便高枕无忧,无奈阮家人总爱作茧自缚,笃定自己这一生始终掌握在某个男人的手中。

想到这,他失笑地摇了摇头,最愚蠢的莫过於庸人自扰,只要心中有着坚定的信念,就是掌管命数的苍天也把你莫可奈何。心情赫然开朗,阮汗青大口喝着酒,直到喝出一种和酒连成一体、浑身上下都满是辛辣的感觉。

酒楼背水而立,共有三层,第一层聚集着街头随处可见的市井之徒,他们喝酒划拳、吆来喝去,显得嘈杂无序,前面摆了张桌子,说书先生唾沫横飞、手舞脚蹈讲个不停;第二层多是爱附庸风雅的贵公子,同样是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端的却是一掷千金、风度翩翩,时不时吟诗作对一番,向歌妓抛去几个赏钱;第三层却着实安静,只有寥寥数人,不用显摆谈资和身份,就足以让人肃然起敬,毕竟这座酒楼有着严格的规定,越是往上越显尊贵。

“你究竟是谁?”之前他莫名被六怪纠缠,然而这个人三言两语就让他们起了内讧一拍而散,接着引他上这酒楼来,那老板对他点头哈腰不用招呼就端来好酒好菜,刚坐下周围的人默契十足纷纷离开,将地方让给他俩把酒言欢。

越想越觉得古怪,阮汗青不禁抬头看了他一眼。男人端坐在对面,神色自若地给他倒酒夹菜,一点都没因他深究的目光而乱了气息,仿佛这种伺候他人的举动像是一种习惯,但奇怪的是拥有这种习惯的人居然浑身萦绕着淡淡的贵气和威严。

“赵宇。我的名字。”男人说几句就笑一下,看上去相当随和,可适才种种征兆又表明他是个有着背景的厉害人物,而从他言行举止却只能发现他那身淡漠名利般的气质,猜不着,阮汗青也懒得再猜,反正他身无长物,没什麽可骗,说不定人家没自己想象中那麽复杂,仅仅是心血来潮,想结交他这个人罢了。

“我对你没有恶意。”赵宇仍是微微笑着,那样的笑容让人甘愿放下戒心。他长相普通,穿着也普通,没什麽神秘可言,只是他的说话方式和神态显露之间的毫不做作的契合,能够产生跟摄心大法雷同的效果。

只听他慢悠悠地说下去:“也算是缘分,我和兄台一见如故,因为我从你的眼里看见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我太熟悉了──那是曾经的我。”

男人喝酒喜欢嗅一嗅再入喉,喝下去後对适才的色香味俱全似乎仍有些念念不舍:“我是一个没有家的人,可以说过惯了游子的生活。但人总是会变的,终究会放弃不切实际的追求。你曾经厌倦的,也许下一刻,便成为你所渴望的,而你曾死死抓在手中的,不知不觉变得一文不值,可以随时放手。”

“哦……”阮汗青摇了摇酒杯,“你说的,我好像不懂。”

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串上楼的脚步声,这声音不轻不重,一下一下仿若打着节拍。赵宇脸色微变,而阮汗青下意识地回头,看清来人的模样,一下就握紧了酒杯,酒水溢出浑然不觉,只冷冷地朝对方瞪着。

(强强生子)第四十四章

此时正值傍晚,江面上起了一层薄雾,暗下来的天色几乎快落入江中,橘红的夕阳光蹭着云朵渐行渐远,说是水天相连亦不为过,大片霞光被惊起的水鸟群寸寸吞没,然而在那人现身之时,大自然绝美的风光顿时失色。

“两位好兴致,”司徒笑仍是顶着一张美艳与狡诈难解难分的脸孔,不管是步过来的姿态还是脸上挂着的笑容皆是尽显风流,也不等人招呼就往旁边坐了,那双丹凤眼像是画出来的,若两只摇曳生姿的花朵,“李白有句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说明三个人围在一起喝酒才喝得出一番滋味,以此看来,在下凑个热闹算得上恰如其分,想必两位不会为难我这个同道中人,来来,干杯!”

自从那次醉酒以来,好几天浑身都不对劲,阮云飞暗自奇怪,自己的身体还算好,可醒来後却呈虚弱之像,仿佛和谁大打了一场,他不得不暂且放下手边的生意,好好修身养息,如今内忧外患,可不能掉以轻心。

四弟的伤势有所好转,情绪也比较稳定,哀莫过於心死,但有时心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这几日他虽然没有出门去跟那些达官贵人周旋,可也暗暗筹备不久之後必然会发生的战事。他用多年来的积蓄招兵买马,依靠某些特殊途径收买江湖上的高手为自己卖命,因为他深知,虽然沈擎苍武功高强,但分身乏术,始终抵不上一支军队的力量,如果碰到人海战术,必须要有一些散兵加以抵挡。再说,纵然沈擎苍现在和自己是同一战线,但人心嬗变,再忠心的狗也有靠不住的一天。他必须做好两手准备,免得那天到来,自己输得血本无归。

等精神好了些,阮云飞便拿来账本,坐在前厅细细核对,空隙之余,把其他兄弟叫来闲聊几句,四弟那事让他悟出个道理,要管好这些人必须先窥透他们的心,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

沈擎苍一直陪在他身边,一会给他倒茶一会给他捶背,挺殷勤的。他蛮享受这样的状态,其实男人对他真的很体贴,可惜人各有志,他们的心始终无法连在一起。

这段时间外面过於风平浪静,看来暴风雨即将来临。果不其然,当晚就拾到一支竹箭,上面刻有魔血教的标志,这支箭称作‘索令’,也就是说,三日之内必须交出家里最宝贵的东西,如果不交,轻则受其连连骚扰,永日不得安宁,重则不留活口,赶尽杀绝。

沈擎苍拿着这支造型独特的竹箭,锁眉沈思:“看来三日内会有血光之灾,这期间大家最好呆在一起,不要随便分开。”

阮云飞频频冷笑:“不可能一刻都不分开,我不赞成做缩头乌龟,他要来就让他来,我倒要瞧瞧魔血教有什麽厉害!”

阮重华也发表了下自己的看法:“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以进为退比光守不攻要好得多。但是我们不能盲目出击,必须摸清他们的底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沈擎苍没说什麽,只是转回自己的房间,打开暗阁,取出那把从没用过的剑。

这柄剑是他游历江湖时在一处洞穴里偶然所得,那处洞穴是一个世外高人的修炼之地,他与世隔绝苦练神功数载,只因此生他不仅遭遇兄弟的背叛更受爱人抛弃,打算大功告成後杀尽天下负我人,却在神功练成时心生厌倦,毁了武功秘籍留下寥寥数字恸哭三声便自绝於此。然而这把伴他多年的兵器没有舍得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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