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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忻看着一头热的陶染,觉得有点好笑。壮志凌云倒是好的,这小子有素材吗?他一问,陶小爷就直接蔫巴了,闭了嘴不说话,心虚地瞅瞅他。楚忻一脸神秘地冲他招招手,示意他把头靠过来,"我这里查到了一点资料,不过嘛,是绝密的。稍稍放一点在文章里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陶染不疑有他,脑袋点的和拨浪鼓似的:"小忻,你要什么都好说,只要是我陶染能做到的,上刀山下火海一定给你办到!"

"上刀山下火海不需要,只要你到时候答应我一件事,无论我说什么都不能拒绝,就可以了。"楚忻摆摆手,示意他不必紧张,就坐在书桌上动起笔来。

虽然说他们之间的故事在自己脑海里没有转过上千遍也有好几百遍了,真要写出来却没有那么容易,楚忻咬着笔杆儿,一字一句地斟酌,想清楚了才下笔。毛笔不像水笔,写错了一划了事,反复誊抄是很烦人的。之前改稿的时候他就誊了很多次,鬼虽然不会手酸,但是来来回回写很多遍也是麻烦。这故事,在当初答应陶染稿子的时候他就动笔写过,然而一半是心中酸涩难以下笔,一半是羞于给陶染看见,所以没写几句就放弃了。现在陶染提了出来,他也就正好顺着写了下去,一方面是两人的关系也日益亲密起来,另一方面,他也想让陶染了解彼此间的故事。不会有所触发,至少也会感动吧?楚忻心里还是怀了几分侥幸的。

陶染一开始还很好奇地在楚忻边上打圈圈,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楚忻要用毛笔写稿。对方回答他是习惯,他也不是很能理解,一介只会摄影的平民,怎么能理解文人的附庸风雅呢?给张照片也许陶染还能找出些许美感来,看着楚忻写字,他只知道每个小蝌蚪都很漂亮,连在一起他倒是真看不出一点门道来。觉得有点无趣的陶染干脆抱了本书,在沙发上坐下来,心不在焉地翻两页,然后盯着楚忻瞧。

他第一次看见楚忻的时候,除了因为一个男人太美而震惊以外,让他震撼的就是楚忻一头飘逸的长发。他不是没有见过搞艺术的留一头长发,连他摄影部的几个弟兄也有两个喜欢搞个小揪揪,但是像楚忻这样泼墨似的柔顺黑发,好像生来就没有剪过一样,他真的是头一次见。现在陶染从侧面看过去,几缕青丝飘在楚忻脸侧,偏生给他添了点男子没有的柔媚。这种柔媚没有女子脂粉气的俗,反倒是像兰花,美得不可方物。陶染就这样,看着看着,睡着了。

楚忻搁下笔的时候就看到睡得香甜的陶染。这几个小时里,他一直沉浸在他们的过去里,此时看到爱人安静的睡颜,更是感慨,忍不住在他颊边亲了亲。楚忻抬起头,略一沉思,用蘸笔尖的水在指尖点了点,在陶染的眉心写了几个字。水化作一缕烟雾,进入了陶染的身体。

第九章上

陶染是在自己家里醒来的,阳光透过薄纱窗帘照着他,暖洋洋地让他不想起床。眼睛朝四周看了一圈,没有看到楚忻,只有床头柜上摆着自家的钥匙,下面压了一张纸条。他拿起来看了看,上面是楚忻的字迹,毛笔小楷的字体显得很清秀:"稿子放在你书桌上了,我双休日还有些事情,就不陪你了。自己照顾自己。楚忻留。"

不知道为什么,陶染想到自己要过一个没有楚忻陪伴的双休日,就隐隐有些失落。他抬手把晚上踢开了的棉被扯过来抱住,把脸深深地买进棉被里,打算睡个回笼觉。反正楚忻不在,他也没什么心思找萧衍那个有了恋人不要朋友的小人,干脆彻彻底底放自己一个大假好了。“这么好的双休日,居然不陪我!”陶染拱了拱棉被,心里埋怨了楚忻几句,重新找周公下棋去了。他不知道的是,就在门外的书架上,他挂念的人正安安稳稳地窝在绣花鞋里,补充这一周来消耗过多的精力。

像楚忻这样能力超群,可以幻化出各种意境的鬼并不多。能力强的鬼往往有很深的执念,能灵活运用这种执念并不断让它与自己契合,这是楚忻历经上千年慢慢悟出来的。只是一周的时间,既要维持人形,又要控制空间的幻像,消耗的精力如果再不补回来,恐怕连在陶染面前维持人形都很难做到了。

一觉睡到中午,陶染揉揉眼睛起来,迷迷糊糊刷了牙,跑去厨房打算掏点吃的。在冰箱里翻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他有点气急败坏,砰地一下关上门。连早饭都没得吃!他气鼓鼓地打算打电话叫外卖,结果看到一张小纸条从冰箱门上晃晃悠悠地飘下来。原来楚忻早料到他会睡懒觉,帮他留好了包子。陶染在电饭锅里找到了热乎乎的包子,一口下去,皮薄肉鲜,立马心满意足,什么坏心情都没有了。楚忻提倡吃的东西要自己做,又健康又可以满足自己的口味,这肉包子完全满足了陶染的喜好,让他吃完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抓了剩下的一个,陶染晃去了书房。

说是书房,也不过就是客厅边上的小小空间,摆了一个书架,一张书桌。本来堆满了稿纸相片的桌子上,干干净净码了一摞资料,最上面的,就是楚忻留给他的稿子。叼着包子,陶染开始认真地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完全进入了笔者描绘的世界。

第九章下

故事一直追溯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褚心是丰州(古泉州)城太守的小儿子。虽然有个当官的爹,但是作为从小就身子较弱的老幺,他并没有和哥哥们一样,北上考取功名,而是遵循惠安当地的风俗,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这样的日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自然是奇特的,但是丰州重女轻男,常常是女子在外打拼,男子留在家里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即使褚家褚父为官,家境稍微开通,做决定的也大多是褚夫人。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褚心从小就被教导如何做针线活,怎样相"夫"教子,好未来入赘到女方家里,做个称职的男媳妇。至于亲事,自然是早就定下的娃娃亲,对方家里是商贾人家,不说腰缠万贯,却也是在丰州称霸一方,家境十分殷足。

如果不是那日褚心烦恼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劝退了跟随的仆人,独自在小溪边上散心;也许这一辈子,他也就遵循着父母安排好的路走完这一生,然而天命不可违,正是此行,让他遇见了改变他一生的男人。

褚心内心烦躁。正想着那个未曾谋面却要共度一生的女人。传闻那人生性泼辣,行事果断,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这样的女人,让他实在是有些害怕,如果"嫁"过去,指不定受什么刁难。正这样想着,他就看到一个竹筏从他眼前漂了过去。

瞟了一眼,褚心猛地跳了起来,追着竹筏跑。那上面赫然躺着一个人!那人的腹部,一支带血的箭刺进了衣服,从腰部穿了出来。从上游追到下游,好不容易,褚心终于在下游乱石滩找到了搁浅的筏子。看着重伤的男人,他有些慌乱,俯下身听到还有呼吸之后,急着就打算找个大夫。没想到他刚刚转身,衣角就被拉住了。伴随的是男人低沉沙哑的嗓音:"。。。别走"。

第九章下(2)

男人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好像用尽了力气,瘫倒在竹筏上不再动弹。褚心想要去找医生来看看,又怕这样放着男人一个会有危险。褚心有些纠结,这人一看就比自己魁梧许多,单凭自己必然是没办法把他弄到安全的地方去的;找人也不可能,即使是昏迷了,他也和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抓着自己的衣摆,根本无法挣脱。两下权衡,唯今之计只有在伤口进一步恶化之前,把男人叫醒,想办法把他扶到前面的树林里去。那里有一个小木屋,是当地的樵夫堆放木柴和存放猎物的地方,上次褚心哥哥回来的时候曾偷偷带着他去打过猎,所以他才知道有这么一号地方。

褚心俯下身,摇了摇男人。预料中的纹丝不动,再使劲些,没动,再试试,还是没动。。。在反复尝试了之后他差点就要放弃了,突然一个天旋地转,下一秒褚心就趴在了男人怀里。这一下无意识的动作顺利让褚心脸红并且炸毛了,而扭动挣扎的后果就是--牵动了男人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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