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以后的美好生活,小李子立刻跳下床来,他现在要赶快去把下午的工作做完,然后好好的感受一下修炼的乐趣,这才是他的动力啊!
干完活儿回来学什么呢?要不先练习练习学过的术法,然后就学死灵系的术法“灵魂蛀虫”好了,这个术法听起来就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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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亲爱的童鞋,拉肚子只是手段而已,不是最终的结果,要搞清因果关系欧!!!
么么哒!剧情会进展的!
☆、一晃两年
调整好了心态,小李子又一次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毕竟,万贞儿要他“出任务”的次数并不多:他们也怕频繁的联系外面会让皇上有所觉察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小李子想了好多嫁衣的样式,甚至还请教了张姑姑和刘姑姑,他虽然多活了一辈子,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宫中生活的,唯一印象中的嫁衣,也就是小时候邻居的那个姐姐满身的大红。终于确定了样式,小李子就拿着图纸递给了谭鲁子,让他在外面买来料子,毕竟,在宫中,这大红的料子,可是相当的不好找呢!
又过了几天,小李子被谭鲁子偷偷摸摸的叫住,带着他来到南宫中一个偏僻的角落,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姑娘。小李子歪着头打量了一下,这姑娘的身量并不高,皮肤黑黑的,手掌上还有厚厚的茧,甚至,在一侧的脸颊上,若是仔细瞧得话,还可以看到一道印子,虽然并不明显,但是在这注重容貌皮肤的宫中,已经达到了毁容的标准了。
这姑娘的气质却意外的爽快,瞧见谭鲁子带着小李子走过来,就笑道,“老谭,这是你给咱们找的师傅?”说着,她看了一眼小李子,特别是在小李子衣角袖口的花纹上看了看,才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程月梅,你可以叫我梅姑。”
小李子笑了笑,晃了晃手中的细绳子,道,“程姑娘,我想要量量你的尺寸,这样作出来的衣服才合身不是!”
程月梅大咧咧的点点头,指使着谭鲁子道,“老谭,你去看着点!”说着手一张,“量吧!”小李子也不说话,仔仔细细的将身高肩宽袖长之类的量了一遍,这个程姑娘倒是个话多爽利的,“我知道你叫李子元,和我们家老谭关系不错,就别程姑娘程姑娘的叫我了,直接叫我嫂子或者梅姑就行!”
小李子顿了一下,这个程姑娘的性子,似乎和谭鲁子完全的不一样,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情景,一定非常的“美好”!小李子憋着笑,从善如流道,“好吧,嫂子!”他瞥了谭鲁子一眼,谭鲁子正在“听话”的守在一边,他嘻嘻笑道,“嫂子,你和谭大哥怎么认识的?我觉得就谭大哥这木头人的样子,不像是……”能主动追求人的样子。
程月梅姑娘果然非常的给力,她得意一笑,“就老谭那样子,要不是本姑娘主动追上来,估计这辈子就打老光棍了!”她看小李子将手中的细绳收了起来,也活动了两下手臂,看看自己常年握刀的手,又看看小李子那双细白的手,感叹道,“我自小就在东厂长大,这次要不是……厂公也不会同意让我离开,长这么大,我除了舞刀弄枪,女人会做的事情是一样也不会!”
小李子摇摇头,他倒是想舞刀弄枪的,开始时和谭鲁子混熟的时候,也曾跟他学过一段时间,但是扎马步什么的,梅花桩什么的,每天累得差点让他昏死过去,他只坚持了半个月,就再也不练了。小李子觉得,自己还是去修炼《千法之书》这种耗费脑力的事情吧,这种武夫的东西,他实在是干不来!
“嫂子,我倒是也想舞刀弄枪的,可惜我不是那块儿料!”小李子笑嘻嘻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语气里却完全没有那所谓的遗憾与后悔。看看天色,此时已经不早了,他挥手跟两人告别,“快则三天,最慢五天,我会将嫁衣做出来,到时候谭大哥拿回去让嫂子试试,哪些地方不合身我在给你们改!”
四天时间,小李子终于把嫁衣给做成了。看着这大红的嫁衣,小李子心中不自觉的升起了那么一丝艳羡:他这辈子,估计一辈子也不能牵着穿着大红色嫁衣的媳妇举行婚礼,他娘亲,也喝不到他媳妇儿敬的媳妇茶了吧!或者说,他这辈子,估计也不能在娘亲身边尽孝了!但是他并不后悔,若是他不进宫的话,不说他娘亲,就是那刚生下来还没有满月的小弟弟,都活不下来。
猛然甩甩头,现在他想这些有什么用,有了那些钱,那个冬天他们全家都能熬过去,甚至,说不定还能将他爹的尸身找回来,买个席子安葬呢!小李子看着手中大红色的嫁衣,定了定神儿,才抱着它出门,准备将它交给谭鲁子。
如是又过了两天,这天是谭鲁子结亲的日子,小李子出不去,前些天就托人将礼金给捎了过去,之后谭鲁子歇假回来,被小李子好好地调侃了一通——结过亲的男人就是脸皮厚,小李子有些怀念当初请他做个嫁衣都会脸红的谭鲁子了!
之后的生活也没什么好说的,每天做完皇上派给自己的工作,偶尔还会做做沂王殿下或者是未来的贵妃娘娘派给自己的工作,时间一晃也就过去了一年多,此时,小李子已经是个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小伙子了!
这天是他的生日,他准备好好的给自己庆祝一番,
早上起来去大厨房领食物的时候,用银子好好的贿赂了一下成公公,成公公在这大厨房也是个不大不小的管事,而且,还专门管着他们南宫食物的制作。成公公接过荷包,掂了掂,立刻对荷包的重量满意极了,而且,这荷包上绣着的两根松枝,也活灵活现的,“行了,我知道,你等着,晚上的时候洒家一定会给你多加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的!”
“那就多谢成公公了!”这成公公也是个大好人,每年生日的时候,他都会换着花样的给自己做碗面条,虽然也收了银子,但这是宫中的规矩,在心底,小李子还是很感激成公公的。小李子笑眯了眼,赶忙再次拜谢,喜滋滋的带着几个小太监抬着食盒准备走。可谁知,这次,成公公居然反常的叫住了他,不仅如此,还将手中的荷包换给了他。
小李子吓了一跳,“成公公,这是怎么了?”他赶紧要将荷包递过去,却没想到,成公公不但没收,还从怀中又拿出了一个荷包,塞到了小李子的手中。
“子元,你先别慌着拒绝,你先听听洒家的事儿,若是真不成的话,洒家也不会为难你!”成公公苦着一张脸,叹了口气。小李子顿了顿,还是握住了手中的荷包,他摸了摸手中的荷包,成公公之后递到自己的荷包里面,大概有近二十两银子的,这可是他一年的收入,让他还回去,他还真不舍得!
小李子与自己财迷的心态斗争了一会儿,还是银子占了上风,谨慎道,“成公公,您说,到底有什么事情?——我先说好啊,如果真不能做,我可是不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大家觉得不错,就收藏我一下吧!呃,这是收藏100补的更!
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去出差三天,不过,存稿已经进入存稿箱,明天,后天,还有星期一都会更的,这两天加班加点的打字,我感觉我已经快要挂掉了!
呃,一想到坐车我就有一种呕吐的冲动……
☆、雨化田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成公公连声保证,“就是我一个小侄子,因为家里犯了事,也被送进宫里来了!”成公公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和他爹是过命的交情,年轻的时候,若不是他爹相救,我也不会活到现在。如今他们一家只剩下一个人了,这孩子从小都没受过什么苦,我是个没用的,在宫中这么多年了也没办法给他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所以,老哥哥就想求求你,这南宫虽然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很自由,我就想着……”成公公的话并没有说完,小李子已经理解了话中的意思。他们南宫虽然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没什么油水,但是不仅活计清闲,若是将他侄子送到自己的地界来,在这里不仅没有那些勾心斗角的,有他的面子,自己也不会太过的为难,他那个小侄子在这里应该会过得不错。
自认为想通了其中关键的小李子立刻点点头答应下来,就这么一点点小事而已,就能够赚上这么一大笔钱,他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也只是在南宫养一个闲人而已,皇上在南宫养的闲人还少吗?皇上都没说什么,他干嘛替皇上操这门心呢!“既然是这样,我就做主答应下来,您看什么时候有空了,就让他到我那儿去一趟,我领着去钱千户那儿转一圈儿就是了!”
成公公因为自家侄子有了去处,看起来很高兴,小李子因为赚了一大笔钱,也很高兴,如此,“相处甚欢”的两人彼此告了别,约定等下午小李子过来的时候,成公公将他那小侄子领过来,让小李子见了之后带回去,才高高兴兴的走了。
做完了送饭的工作,小李子回到屋子之后兴奋的数着钱,啧啧,这些银子可真是太容易赚了,成公公怎么会不多几个这样的侄子呢,都把他们安排到南宫来,该有多好!
下午,小李子兴奋的带着一众小太监,火速的赶往御膳房,此时,成公公已经使人将食盒装好就等着他了。小李子过去的时候,就见到成公公身边站着一个小太监,大约八九岁的模样,皮肤细白,眉眼如画,就这样站在那里,看起来却贵气异常。小李子叹气,觉得自己真相了,怪不得成公公想要把他藏起来呢,就着相貌,在宫中,不到一个月就被人给生吃了!自己这两分容貌都要小心翼翼的藏起来,就更别说这个小不点儿了!
只不过,他怎么觉得这小子的容貌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呢?重生来就这一点不好,怎么看见谁都眼熟?谭鲁子如是,赵通如是,就连前几天替未来的贵妃娘娘送信的时候,不经意的瞄过一个人的时候,也是觉得眼熟,现在,更是对这个刚进宫的小太监也觉得眼熟了!小李子在心中叹了口气,他这眼熟的毛病,到底是怎么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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