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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找了。”

黄天翔一愣,又捂住了电话,问罗小萌,“我要是把御信搞成白痴了你说会是什么下场?”

罗小萌特别利索的抬起手在脖子上横划一下……

“天翔?”苏御信没听见黄天翔的回应,叫了一声,“我的意思是不找他了,我等他。”

有啥区别?

“你去哪等?”黄天翔问。

“老头子说我哥会去找杜英辉,等会你带他过去吧。”

听这话的意思,苏御信不准备一块儿过去啊!黄天翔觉得自己对于侦破各种疑难案件有本事,分析一个在热恋中的傻爷们就不行了。所以,他不耻下问,“你觉得御安不会去找那谁?”

“不会。”苏御信站在废墟中,捡起一个空水瓶,幻想着哥哥喝水的模样,“直觉吧,他不会去找杜英辉。我没跟老头子说,我怕人多了我哥就不出来了,我自己去。”

“危险啊哥们。”

“还行吧。”苏御信把水瓶放进了口袋里,“那地方不算危险。”

等着黄天翔再想问他究竟去哪里,苏御信已经挂了电话。

对于苏御信拒绝一起去找杜英辉的态度苏念并没有勉强他,甚至没有问他原因。他只是拍拍御信的肩膀,便转身走了。苏御信看了看周围,最后选择一条与众人背道而驰的路,离开这片田野。

又是一个不眠夜,等到太阳升起,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田宇在医院醒来,记不得八个月来的所有事情。自然也包括他曾经知道的那个人,那个名字—大安。警方也拿他没办法,找他谈了几次无果只好暂时放下了这个案子。

距离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已近过去了三天。三天里发生的事并不多。苏念并没有在杜英辉那里等到苏御安,紧跟着苏御信也没了消息。白颉说不用担心御信,御安的选择让他成熟了很多,这种时候御信一定是在用自己的方法寻找御安,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小子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死要面子活受罪,肯定会联系他们。于是,所有的人继续大街小巷寻找苏御安的下落。田宇在三天后也出了院,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他恍惚了一下。询问身边喋喋不休的女友,“我说过你很烦吗?”

女友愣愣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我们该分手了。”

过了新年之后就是立春,冬末春初的温度还是很冷的。可今日不知怎么了,温度忽然拔高,好像跳过了春季直接进入了夏天。罗小萌一大早天没亮就跑出来找人,身上还穿着厚厚的毛衫,这会儿蹲在马路边上吐着舌头,活像一只卖萌的布偶猫。跟随她的两个罗家帮手几次劝说这位年轻的当家注意形象,别蹲马路边上捯气儿,太有损罗家的形象了!罗小萌吐着舌头,含糊地说:“我热。”

“冷热增减衣物,没看过谁天热跟狗一样吐舌头的!”罗家大叔语重心长地说。旁边的兄弟晚了一步,没及时捂住他的嘴,气的直埋怨,“你别给她提醒儿啊!”

俩人难以置信地看着罗小萌。这丫头真的毫不犹豫地脱掉了外面的厚毛衣,只穿着里面淡粉色吊带打底衫!他妈的丢脸都丢到姥姥家了!

“我的小姑奶奶啊!叔儿求你行不行?快穿上!”

“不要。”

“当家的,您现在是当家的!快穿上!”

“不!我是个尊重季节感的好菇凉。”

妈的,装个毛的羞涩!看着罗小萌故作娇羞状,俩叔想起这丫头小时候在家里就特别喜欢裸奔的往事!坑爹的孩子求你别丢脸,俩叔重复着半是强迫半是哀求的话,使劲把毛衫往罗小萌脑袋上套。罗小萌忽然抓住毛衫起身就跑,俩叔苦逼地在后面追。大白天的,其影响力可想而知。

罗小萌撒丫子跑的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不知道钻进哪个小胡同了。她麻利地把厚毛衣塞进一个臭烘烘的垃圾桶,算是齐活!正要转身离开,忽见胡同深处有几个乞丐正在吵架。罗小萌是个好戏儿的,磨磨蹭蹭躲在一边看热闹。看了小一会儿,就发现那是单方面的威胁。三个站着的乞丐威胁被他们堵在墙角缩成一团的乞丐,要求他马上离开他们的地盘。

不止D市是这样,每座城市都有鲜明对比。形形色色的人。有钱的、没钱的、平庸的、不凡的、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或喜或悲,总会有些事情让人们欣慰于生活真好,活着真好。而有些人一直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他们没有家,没有钱,甚至没有一身像样的衣服。白天游荡在大街小巷乞讨,遭受到白眼也毫不在乎。还有的会守在饭店门口,只等着里面倒出些剩饭剩菜。即便是这样的人群也有些地域观念,“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地域观念导致时不时会发生一些斗殴事件。

罗小萌明白这个道理,从小就明白。她唉声叹息地走出胡同,顺便抒发一下心中所想,“丐帮沦落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扼腕啊。”

胡同里的三两个丐帮弟子指着角落里比他们还脏兮兮的“同行”说:“马上滚,这是我们的地盘!”

卷缩在阴影里,脏污不堪的新来户默不作声,压根不去理会那三个人的挑衅。只是,这青天白日的小胡同里忽然挂起一阵凉飕飕是风,阴冷进了骨子里。三个乞丐莫名的感觉到一阵恐惧,相互看了看,很没种的丢下几句威胁的话,匆匆跑了。天上的太阳被一片云遮住,胡同里顿时暗了下来。一个透明的东西飘在最潮湿阴暗的地方,紧紧贴着乞丐的背脊。乞丐马上抓住它塞进怀里,闭着眼睛低声说:“好好待着,大白天的跑出来干嘛?”

“御信,你还要等多久?”建军缩在苏御安怀里,感觉舒服了很多,“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再等四天。”苏御安已经习惯了乞丐身份,以前那点轻微洁癖彻底改了过来。他往散发着馊味儿的棉被里蹭了蹭,说:“正午的阳气能消耗鬼王意识的法力,至少需要七天时间。不然,我哪敢带着它去找人帮忙。你们乖点,别出来。”

好吧,御安的决定就是对的!建军毫不怀疑这一点。但是为了消耗鬼王意识的元气就要当乞丐吗?

“因为不少人都在找我。”像是听见了建军心里的念叨,苏御安索性实话实说,“不止我爸和御信他们,还有警方的人和我爸组织那些人。你们觉得他们会想到我扮成乞丐吗?”

打死也不会!

这几日市中心步行街口总会有人看到这样一个乞丐。很年轻,脏兮兮,因为太脏的原因甚至没办法看清他的五官。这个乞丐既不乞讨,也不会翻找垃圾,平时就窝在阳光最足的地方睡懒觉。他全部的家当只有一个已经看不出本来样子的背包,背包瘪瘪的,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太阳落山,乞丐就回到胡同的角落里,搂着背包继续睡觉。曾经有好心人路过他身边放下一些零钱,他既不伸手去拿,也不拒绝。几天下来,在路边摆摊卖茶叶蛋的大娘好心的给他两个茶叶蛋,乞丐不开口,只是郑重地点点头表示谢意。大娘可怜这孩子,总想帮他找点活儿干,就跟隔壁的隔壁开烟店的大叔商量,你家缺打更的么?

最后,大叔被大娘唠叨烦了,决定以每晚十块钱的薪水雇佣乞丐。大娘乐滋滋地跑去找乞丐。乞丐却不见了,在他睡觉的地方有一把零钱,大娘拿在手里数数,刚好是三天的茶叶蛋钱。

大娘收了摊往别处走。天气渐暖,隔壁街陆陆续续冒出很多练摊的业主,每到这个季节夜市就会逐渐繁华起来。大娘在夜市继续卖茶蛋,一直卖到晚上快十二点,夜市散了才往家走。虽然那些卖衣服的摊主都撤了,但是香气四溢的小吃摊位才刚到火红的时候。这条街要热闹到早上四五点钟才会消停下来,说是不夜街也毫不为过。大娘穿过小吃街,就看见了自家楼门口。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了,忽见眼前一闪而过的身影特别熟悉,大娘揉揉眼睛,直说自己老了,记性和眼神都不中用了啊。

苏御安站在几乎完全黑暗的角落里看着大娘走进那个楼口这才放下心来。他不想被人看到,遇到大娘还是巧合,但还是不想被拉住嘘寒问暖。不是他心冷,而是现在的自己太危险,沾上边儿都没好事。解决了一个小小的麻烦,苏御安低着头走进热闹的小吃街。没人会注意一个邋里邋遢的乞丐,只要这个乞丐没有冲撞了客人,没有给老板带来晦气,所有人都当他是个透明的。苏御安就这样一路低头走到小吃街的中间,他面对的是两家食摊,中间只隔了一米左右的距离。两个小吃摊的客人都很多,吵闹异常。他继续低着头朝着摊位走去。一个正找地方放水的男人走路不小心,眼看着就要撞到乞丐!就在他准备开口骂人的时候,忽觉眼前一花,前一秒还在眼前的乞丐没了,手臂传来一阵温暖,身子居然也不打晃了。男人诧异地回头,只见乞丐单手扶着自己,脏污的脸上只有那双眼睛勉强能看到。乞丐放了手,默不作声继续往里走。那股子臭馊儿飘过,驱散了男人因为一双漂亮却又淡漠的眼睛而惊讶不已的心情。男人喝多了,看到乞丐走进小吃摊后面做菜的地方,皱皱眉一脸的厌恶。他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告诉老板把乞丐赶远一点,别影响老子的食欲。男人刚张开嘴,前面的乞丐微微动了手指,男人的声音噎在喉咙里死活发不出来。男人惊恐地看着乞丐,乞丐消瘦的的身影闪了闪,凭空消失。男人这才能顺畅发出一点声音。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四下寻找。半响过后,他摸摸自己的额头,一片冷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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