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坐在琼斯博罗的酒吧里,身边有一个熟客——瑞特。自从两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后,他们就变得时常通气,甚至比塔尔顿家的孪生兄弟还要形影不离。
斯科特不抽烟,可是很容易忍受浓重的烟草气味;斯科特平日也不喝酒,不过有一次与阿希礼拼酒,两个人最后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要知道,阿希礼一个人就能把塔尔顿家四个兄弟全都喝趴下。
在酒吧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斯科特都没有丝毫懒散。他浑身的肌肉全都紧张着,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多余的动作,但每个动作又那么敏捷麻利、富有节奏感。眉宇间淡淡的没有表情,眼睛深处的警惕和戒备却潜意识地不肯放松。
瑞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让那张面无表情的漂亮面孔染上怒意,将这个一本正经的小家伙惹火。
骑兵连的小伙子们是不是又要喝醉闹事,打架斗殴了?女人们是不是都在忙着编织、缝纫,种更多棉花和玉米,养更多猪牛羊?他敲打着高脚杯,淡淡地开口说:“古中国有一句诗,形容战争的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丈夫早已在战争中化作了白骨,而妻子却毫不知情,时常在梦中与丈夫相会。”
“是啊,长年音讯杳然,人早已变成河边的枯骨,不知被埋在何处,妻子却还在梦境之中盼他早日归来团聚。灾难和不幸降临到身上,不但毫不觉察,反而满怀着热切美好的希望。”瑞特饮下一杯酒,一饮而尽,一滴不剩,眉头锁在一起,口吻却是冷嘲热讽、愤世嫉俗的,“任何对战争的狂热,到了这句诗面前,都是那样苍白无力。”
整个南方都沉浸在激情里,小伙子们只受过简单的训练,装备也不完整,却个个兴致勃勃,大呼小叫,仿佛要去吃野餐。婚后两星期,阿希礼和骑兵连出发了,查尔斯也加入了骑兵连,后来他变得能说会道了,振振有词地说,在骑兵连里,可以与阿希礼相互照顾。斯科特见状也就答应下来,顺便塞给他们一些应急药品,让他们的妻子缝在一个口袋里贴身带着。
“查尔斯,无论你参加骑兵连的借口有多么正当,我还是要说,你居然忍心抛下甜美的新婚妻子参战去,真是个不合格的丈夫。”斯科特双手叉腰,摆出很权威的姿势。
一瞬间,查尔斯巧克力般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最后下定了决心,对斯科特说:“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打败北方佬回来。为了斯佳丽,我要在战争中当一名英雄,打完仗以后,我们可以……”很显然,小伙子又陷入了他崇高的白日梦。
他脸上流露出羞怯、喜悦和绵绵情意,整个人都被点亮了,但在斯科特眼中,他就像一条摇着尾巴的长毛牧羊犬,邀功请赏,讨好地对着主人猛摇尾巴。
算了,时代造成的代沟是无法弥补的。斯科特放弃了与姐夫的沟通。
查尔斯是个天真善良的小伙子,深爱着斯佳丽,对她百依百顺。但是,因为斯佳丽从小就被家人宠在手心里,并没有感受到她的丈夫是多么爱她。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这样爱着她了。
查尔斯并不了解斯佳丽,却全心全意地爱着她。正如杰拉尔德完全不理解埃伦的思想,却十几年如一日地爱着她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特种兵的一系列描写是根据我们军训教官来的,他是北京某部特种兵……给我们讲了很多当兵的趣事,绝对真实~
马上就开学了,求留言求动力~
☆、第二十一章
由于斯科特和瑞特从事的不是正当生意——至少目前为止,他们的生意还不被邦联政府所认可,同时又被联邦政府所封杀——于是这种生意总会选取某个人来人往、喧嚣嘈杂的地方作为据点,于是琼斯博罗的酒吧成为不二选择。塔尔顿兄弟在酒吧喝酒时,曾打趣这对形影不离的奇妙组合:“斯科特,你的年纪,足够做巴特勒船长的儿子了!”
塔尔顿兄弟都生的人高马大,可是在瑞特面前仍旧显得很稚气,倒是体型纤细、白皙漂亮的斯科特与他站在一起颇为和谐。瑞特斜靠着桌子,像比萨斜塔那样倾斜而稳固,他撇着嘴回应兄弟俩的打趣:“我还是三十岁的大好年华呢。”
斯科特不想打击瑞特,可是没有抑制住开口的冲动:“可是奥哈拉太太也才不过三十二岁……”
瑞特向一旁撇的嘴角撇的更厉害了,他的眉毛忽然皱在一起,仿佛有什么他也弄不明白的东西在困扰他。一反常态地沉默许久后,瑞特俯下上半身,低低地问斯科特:“我能冒昧问一下令堂的闺名吗?当然如果我问的太鲁莽,你当然可以拒绝回答。”话虽如此,但瑞特脸上那了然的微笑,分明显示着他很清楚斯科特不会拒绝。
“埃伦·罗比亚尔。”斯科特老老实实地回答。虽然在美国南方生活了十四年,他仍然认为透露亲人的教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况且他知道瑞特嘴巴很紧,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瑞特的眉毛略微舒展开,咧开嘴,雪白的牙齿像不怀好意的黑眼睛一样闪闪发亮:“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久远的名字——菲利普·罗比亚尔。”
斯科特心中警铃大作。
菲利普·罗比亚尔,埃伦的表哥,当那个生着一双勾人黑眼睛的、放荡不羁的青年消失在埃伦生活里时,他带走了埃伦的全部激情,只剩下一副温柔的外壳,留给她那矮个头、大嗓门的爱尔兰丈夫。
菲利普·罗比亚尔是在酒吧中与人打架斗殴时丧生的。
斯科特明白,爱情与激情是两码事,可没有多少人有这个勇气和魄力,在深爱的人永远离开后,强迫自己选择另一个人来爱。
“你也像菲利普·罗比亚尔那个家伙一样鲁莽吗?”斯科特看着眼前这个同样拥有一双勾魂夺魄的黑眼睛、狂放不羁的性格的男人。
“鲁莽?我可不会愚蠢到被人开枪打死,喝了酒也不会。”瑞特棱角分明的侧脸在九把刀灯光中显得不那么锋利,不那么咄咄逼人,烛火柔和了他倔强而坚定的下巴的线条,“而且对于我喜欢的人,我绝对不会鲁莽。”
瑞特的话里充满了第一人称,显示出他的自私自信、以自我为中心的气场。
“听到你谈论喜欢,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不比耶稣亲临带给我的冲击小。”斯科特托着下巴,打了个响指,“我很怀疑你真的有过喜欢的人吗?”
瑞特嗤笑着,像回答小孩幼稚可笑的问题一样宽容耐心,却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好笑:“当然,我也年轻过,宝贝,也曾有过你这样纤细的孩子的体型,也有过红玫瑰般纯洁、热烈而带刺的青春,自然也曾陷入过‘爱情’这只魔手。当然啦,”瑞特漫不经心地掸了掸烟灰,“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不比你大几岁,也容易动感情。”
据说,男人间的谈话,到最后总会归结到女人身上……
斯科特的好奇心被彻底勾起,可是他忽然回想起《飘》中,瑞特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人为了他堕^胎而死……揭开别人的伤疤是不道德的。当初读到《飘》里的那一段时,当斯佳丽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而准备堕胎的时候,瑞特那一番心惊胆战的心灵独白,揭开了他久远迷蒙的过去的一角,读那段文章时,斯科特甚至能感受到瑞特因紧张和害怕而出现的皱纹,还有眼角若有若无的泪光。
于是他决定说点轻松愉快的话题:“你第一个女人是什么模样,是不是漂亮时髦,凹凸有致?”
瑞特眯起眼睛,一双黝黑的大手撑着下巴。像一头黑豹,他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优雅和力度。瑞特似笑非笑第回答说:“我第一次体验嘛,是我十三岁,叔叔带我去酒吧喝酒见世面,碰巧晚上忽然下起雨来,马不愿在雨天奔跑,于是叔叔就用一种喜悦而坦率的态度,带我进了酒吧后面的妓^院,让我真正见识了世面。”
“那些女人是什么模样?”斯科特被勾起了好奇。
瑞特笑得高深莫测:“我在一个雨夜占有了那个女人,雨过天晴之后就把她的模样忘得一干二净。我只记得她开得很低的危险领口。”瑞特将烟头掷向海里,转过身来双手插兜,歪着头,诉说秘密一般地低声问:“既然我好心地分享了我的经历,你是不是也应该说说你的经历作为交换?”
斯科特皱起眉头想了想,咧着嘴笑说:“我还没有过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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