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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

卢剑星没有说话,他实在是太迫切地想升到百户了。

就跟他父亲当年为了升百户来了一趟西南一样,他也要走一趟西南了。

父亲那一趟西南,张大叔从此废了武艺,只能做个医生,没了官身。另一位叔伯传了他一套家传的飞刀之法,不久也郁郁而终,自己的父亲一辈子没有升迁,一年之前因为旧伤发作死在了冬天里,而他至今也未能荫补上世袭的武职百户。母亲也已经重病,家里的银钱吃紧,也没有第二座院子可以变卖来凑够打点所需的银子了。

他必须并借此次的功劳拿到百户,那么现在躺在这里的这个人就一定得是锦衣亲军北镇抚司云南路小旗靳一刀,十足真金,一点都不掺假。

卢剑星叹了一口气,“那就得赶快烧掉,我觉得这火还不够旺,来人,再拾些柴火来。”

丁偃,或者说靳一刀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了马车上,马车颠簸得厉害,他身上受伤的地方都已经包裹好正在长新肉,叫他痒得要命。沈炼正坐在他对面,“这位靳兄弟,你终于醒了,我叫沈炼,是锦衣卫的总旗官,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丁偃缓缓地喘出一口气,他的身份眼下好像还没有暴露。

“当时你伤的很重,我们问的又匆忙,我再问你一遍,你必须老实回答我。”

“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我问你,那寨子的匪首丁昊和杨承禄叛军的军师孟疤脸是不是都确实已经死了。”

丁偃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扼住了,突突直跳,并且忍不住的疼痛,“没错,我亲眼所见,丁昊见孟疤脸反水,十分恼怒,跟他同归于尽了。”

“那就不错,我们清点尸首也是这样。我再问你,那火是怎么燃起来的。”

“在下下山的时候,并没有起火,但在下确认,两名匪首确实毙于当场,火大概是贼众溃散之时为了阻挡官军攻势放的,在下并不十分清楚。”

“只要两名匪首确实死了,那便好了。靳兄弟,你不但功夫好,命也大,你一个小旗的兄弟,只剩下你一个还活着,这是大功劳大造化,我们现在上京,论功叙赏,想必能给你升上一级。”

丁偃不知道怎么去应对这样的客套话,他的神智在刚才已经耗尽了,现在只能条件反射似的对“靳一刀,靳兄弟”这样的称呼发生反应,以免被人瞧出破绽来,因此此时只是傻笑。

沈炼亦没有多问,他已经问到想要的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不必再计较。

沈炼撩开车帘,准备下车骑马,突然回身问到,“那杨承禄呢,杨承禄死了没?”

丁偃一下子清醒了,他并不知道丁修的死活,只是他相信,大哥一定命大,一定不会有事“杨承禄,并无杨承禄此人,孟疤脸就是主谋,杨承禄只是个幌子。”

他不能确信他生,更不愿承认他死。

丁修翻过火场上每一片屋瓦,仔细辨认着每一具尸首。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所谓“杨承禄”的叛军终于找到了他们真正的少主,他被伺候的很好,伤也裹上了,寨子里的部众自动成为了叛军的一员,银钱上也没有损失,但是这一次,他没有阿爹,没有孟叔叔,也没有阿偃了。

头两天怕风声紧,并没有去火场,但是丁修刚刚能下地,就立刻赶回了火场,没有人为他们收尸,焦黑的尸体在西南潮湿炎热的天气里很快就腐败膨胀散发出恶臭,但他根本不管不顾,他必须找到阿爹,找到孟叔叔,找到阿偃。

虽然他已经知道那并不是他的阿爹,他其实是土司家的儿子,这个便宜老子其实根本跟他一个辈分,是他那艳名远播但却红颜薄命的姐姐的相好,但是养育教导之恩,不能忘却,算了,以后不叫阿爹了,叫师傅。丁昊的尸身由于奇毒的缘故,只是烧焦,并没有腐烂,丁修亲手殓葬了他,本想将梅莺一起陪葬,但最终还是留在了身边。刀疤脸的尸身也已经跟红姑合葬了,他最狠心,却也最心软,他恨毒了他,却还是给他留下一支队伍,一条活路,但是他带走了阿偃,这样他就跟他当年一样了,失去了爱人,在世上的每一天都是无助的煎熬。

他翻看了所有烧焦又腐败的尸首,没有阿偃。

他的阿偃不见了,他确定。

但是他又不确定阿偃还活着如果阿偃落下悬崖,或是在这几天中叫野兽啃食了尸身,他都没办法找到他了,眼下这些尸首中,也有不少是残缺不全的,显然这一批锦衣卫急于进京邀功,也有可能是畏惧他们反扑,并没有处理干净首尾,或者是跟这千里万里并未谋面的锦衣卫们并没有袍泽之情,总之只是草草勘验过一遍便丢下,甚至没有掩埋。

丁修让人把这些锦衣卫也收殓了,不管怎样,他们曾经都是好汉,都是活人。

在此之后,丁修便再次躺回了床上,他重伤未愈,此次已经是勉力支撑,并不能长久。

等他再次能下床的时候,他翻遍了山谷每一道沟壑每一条山涧每一座洞穴,他并不相信,阿偃就这样消无声息地逝去了,他起码会跟那些人轰轰烈烈地拼上一场,哪怕留下一具残缺不全的尸骸,也不应该是如今这样,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丁修灰心丧气,并没有继续经营这支“叛军”的打算,他还是想做个马匪,身边有心爱的小师弟,有没有那个糟老头子并不计较,然后□□做的事情,这样就好。但他也没有彻底放弃,因为他并没有发现双燕,人在刀在,没找到双燕,阿偃就可能还活着。虽然他没有什么打到京师去的鸿愿,只是有一天,有人给他传了一个消息,让他觉得有必要亲自去京师打探一番消息。

据说京城里论功行赏,来支援的总旗叫卢剑星,被上头嫌动作太慢误了军机,但看在马匪剿清,不予处置,不赏不罚,云南路有一位小旗叫靳一刀,由于特别英勇,因此叙功升为总旗,只不过二十许年纪使的是双刀。

丁修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京师一趟,起码他要看看,那双刀是不是双燕。

作者有话要说:

☆、兄弟

丁偃一路跟沈炼和卢剑星已经处熟了,卢剑星憨厚老实,老实得几乎有点冒傻气,但也不是那种不聪明,总之就是老实,他觉得跟自己差不多,至于沈炼,他觉得这其实就是一个正经时候的大哥,严肃冷静,敏锐聪明。手下的兄弟们跟山寨的兄弟们也都一样,都是响当当的汉子,都同志一心,他觉得这棒极了。他的伤在路上养得差不多了,本来也就只是皮外伤。据说论功的时候卢大哥帮他说了好话,他升了总旗,但卢大哥却没升迁。丁偃自己觉得要不要这个总旗无所谓,甚至有些膈应的慌,他想拿自己的总旗去帮卢剑星换百户,被沈炼摸着脑袋笑了一通,带他去卢剑星家里见他老母亲。

老夫人并没有因为可能是这个总旗抢了卢剑星的百户而生气,她只是像一个最温柔的母亲一样摸了摸丁偃的头,打了水拿着梳子,替他重新挽了汉人的发髻。她也是将门世家女,父亲曾经在海边抗击倭寇,最后也死在了海边,但她因为是女人,所以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能见过大海,要说她一生夙愿,不过是见一见大海,和见儿子当上百户。

老太太有些咳嗽,丁偃也觉着好像嗓子有些痒痒的不舒服,胸口也疼,单只当是往秋天里过,是换季的病症,老太太还给他蒸了梨,他从没这么吃过,觉得新奇又暖心。中秋的时候他们在卢家的院子里结拜做了兄弟,沈炼和卢剑星早就拜过把子了,就住在他家东屋,结拜之后叙过年齿,丁偃最小,所以做了老三,就住在他家西屋。

丁偃跟着两位大哥在北镇抚司每天执勤出班,也帮着抓贼,或者是出门抓人,日子并不是多难过,甚至很好过,但他总是有些郁郁,他想回去一趟,哪怕只是看看,他想见丁修,哪怕只是一面,他相信丁修一定还没有死,只是山水阻隔,一想起他,足以叫他心底痛的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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