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轻人愚蠢地眨着眼:“呃,就是去看看,没什么大不了了。其他人都有事,我倒是想跟着去,但探长让我写那个偷窃案的报告——啊你不是找探长??”他对着已然离去的男人背影叫道。
华生医生带着他们到了哈利的酒馆,那名女招待已经打烊,乒乒乓乓地收拾着酒馆一边大声回答着问题。
“没错,一个车夫记起曾经在林地看见过一个长得很像茉莉的女孩和一个住在那里的男人在一起,雷斯垂德探长就过去了,”哈利直起腰把一张椅子甩上桌面,“有什么不对吗?”
“格雷戈可能有危险。”约翰说,“车夫说了那男人是谁吗?”
“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他不常到这附近来,你知道林地那里的人都什么样,你就在那里呆过呢。”哈利说,约翰向不明所以的麦克罗夫特解释:“林地是一大片野林子,还没被人圈下开荒,方圆几里地都没住几个人。那里的熊比人都多。”
“我得说,能在那里呆着的人都有点疯疯癫癫的。”哈利说,特别对她弟弟撇了撇嘴,“当你刚回来的时候我真的挺担心你,即使是现在你也成天跟着这个小疯子到处跑,总比和熊当邻居让人安心多了。”
约翰掩饰地咳嗽,夏洛克冲他狐疑地挑眉,他安抚地给了他的室友一个“稍后给你解释”的眼神,夏洛克放过了他。
“关于那个男人你还知道什么吗?”
哈利耸耸肩。“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是说,他几乎没进过这里,少数几次出现在镇上也只是卖掉他处理的兽皮——他倒是一个处理兽皮的好手,十分擅长制皮。皮货店的老板曾说过,他提供的狐狸皮几乎是一整张剥下来的,完美不带破损,我想他来新大陆前估计也是个手工匠人。啊,我记起来了,有人叫他比尔,比尔·盖恩。”
夏洛克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咕哝,仿佛满心的狂喜和咆哮一起挤着想从堵塞的气管中涌出。“比尔·盖恩?差不多和我一样高,瘦长苍白,褐黄色头发,四十岁左右?”
哈利看看他,惊奇地眨眼:“……没错,哇,约翰确实说过你有这能力,但你怎么能没见过一个人就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因为我见过他,在伦敦他叫盖伦·贝弗利,是一个裁缝,同时也是杀死了四个人但没有任何人怀疑到他的连环杀手。我一度差点逮住他,”夏洛克承认,“但当我确定他的样子和他是谁时晚了一步,他已经登上了来新大陆的船。我几乎以为再也不可能找到他了。”他双眼熠熠闪光,像小孩子收到了梦寐以求的大礼。“我的第一个连环杀手!约翰!他最擅长的就是一击致命,然后慢慢毁尸灭迹。我毫不怀疑他在新大陆这几年肯定也是硕果累累了。”医生皱起眉来,这不是个好兆头。
“……不好?”夏洛克迟疑道。
“对雷斯垂德来说可不太好。”医生说,“非常不好。”
医生想到的夏洛克也想到了。“我们得赶在雷斯垂德无知无觉地走进他的房子被杀之前。一个忽然上门的警察必然会引起贝弗利的警惕,而雷斯垂德那时灵时不灵的第六感想指望他救他自己的命实在太悬了。”
“我会和你们一起去。”
差不多被遗忘的麦克罗夫特开口,安西娅吃了一惊。“但……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可以派人——”
“如果雷斯垂德已经走进了那人的房子,我们还是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令对方选择铤而走险。我们需要确保雷斯垂德探长的安全。”麦克罗夫特道,他转向他弟弟,夏洛克正歪嘴歪眉,一脸不对付地打量他。“我和你们一起。”
“麦克罗夫特——”约翰试图劝阻他。
“华生医生,你知道我有我的理由。”麦克罗夫特说,约翰登时语塞,不知何故脸涨得通红,夏洛克哼了一声,一反常态地没有和他唱反调。
“不要浪费时间。我们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35章
初来乍到新大陆的人面对荒原,都会错觉它们是无穷无尽的。那些荒芜和空寂,在空间里无限蔓延,一直一直一直没个完,走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尽头,人的心里就会同步生出无限空洞,先把自己给憋疯。
但对于熟悉它们的人,它们就像朋友,就是那种打小在一起,虽然一直都有点烦,但你没办法甩开自顾自的朋友。你会学会摸索它的脾性,知道它何时发作,该怎么顺着它的脾气来,甚至能利用它来达到目的。
雷斯垂德对荒原的感情也是如此。
他不喜欢它,没有人喜欢它。雷斯垂德这辈子都记得,他第一次和老艾一起追捕一个逃犯,两人骑着马满荒原跑了三天三夜。那时节正逢雨季,雷斯垂德自觉还不如一坨浸湿了的布垫子,雨从天上摔落的力度都能在他脸上留坑了,夜晚就缩在马肚子下面哆嗦着熬过去,争取能闭一下眼睛。
最重要的是,他们抓到了那个逃犯。那家伙陷在一块泥地里,看上去比他们俩还凄凉,雷斯垂德跳下马,对着那倒霉蛋特别痛快解气地嘲笑了一通,然后被老艾训着去拿绳子将人绑了回去。
别老抱怨,老艾这么告诉他,老天是公平的,我们都被丢进了这鬼地方,如果你够聪明,干得比你追捕的人好一点,荒原也会对你温柔一点。
到现在雷斯垂德还是没能感受到荒原的温柔,但他确实已经见识过了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的冷酷。
林地就是这片荒原上一等一的噩梦之一。
雷斯垂德来到林地边缘就下了马,带脑子的人都不会骑马闯进这地方——满地的陷阱,可不单单是给动物的,一多半都是为冒冒失失跑进来的人设置的。一旦从马上被绊倒就不太可能一整个地安全离开。
他牵着马,绕开了两个挺明显的陷阱,还有数个前车之鉴——高高悬挂在树梢已经被风干的两具干尸,一个的脑袋岌岌可危地连着脖子,另一个已经滚落在底下,被不知道是什么动物啃得脑袋都缺了一半。雷斯垂德猜是狼,不过也难说。他一路过来看见了熊的足印。
林地的居民大抵有这么几种人:因种种原因而选择避世隐居者或神经病,一些上过战场回来之后无法在城镇生活找到位置的军人,雷斯垂德知道这个因为他有过几个旧日同袍就曾经待在这里。
他尽可能沿着林中已经被前面人踩出的路走,这是唯一能躲开印第安人无处不在的陷阱的办法。在林中的分岔路,他又看见了一具尸体,一匹被人剥了皮的死马。几只乌鸦在啄食它身上的死肉。当雷斯垂德走近时它们惊飞起来,一阵呱呱乱叫。雷斯垂德没有停下来。
比尔·盖恩的房子在一处叫石栏的地方,根据和这个人打过交道的皮货行老板的描述,雷斯垂德以为自己会看见一个茅草和木板建的房子,像任何一个还没安顿好的潦草生存的殖民地居民的房子。但他错了。那地方比他想象得要好多了。在树丛的掩盖后面,是一栋灰白色的石头房子,不算特别精致,但十分实用,不管是防备严酷的冬天、野兽还是印第安人。
比尔·盖恩显然是一个善于经营的谨慎的人。在上前敲门时雷斯垂德下意识地打量着房子周围,不像一般的殖民地农民总是喜欢把住所周围开辟成可种植的平地,他没有砍掉周围的树,反而令它们巧妙地掩护遮挡着他的住所。在房子周围亦没有任何显示出有人存在的痕迹。那些灰白的石头几乎融入了树干组成的层层视觉围墙中。
“有人在家吗?”他扬声说,一手扶在自己腰间的枪套上,声音空空地在林中回荡。“比尔·盖恩?我是雷斯垂德探长,开开门。”
隔了好久房子里才有动静,门哗啦开了一条缝,一个瘦高个躲在门后警惕地看着他:“你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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