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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拖着虚软的双腿出了未央宫时,只觉自己是天字第一号的蠢人,对着刘邦这般无耻人物,他竟连回以正色都忘了,或者说刘邦就是有这般本事,让他当年被几次三番的夺军时提不起脾气,让他被从齐王迁为楚王也生不出愤怒,让他受尽屈辱从云梦回到京城也不愿叛逆——到如今,竟在迫他行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时,也接受了。
他叹口气,看见丞相萧何似乎从宫门进来,立刻生了几分愧疚几分胆怯,竟不敢再多看那长者一眼,寻了隐蔽的小径偷偷溜了出去。
掌军之事,也许明天……就会谈了吧
END
萧丞相:……
流氓攻的萌点在于一切皆可为儿戏--于是KUSO了
【楚汉/萧何韩信】剑歌之铸剑
剑歌之铸剑
长安街头,烈日当空,夏意正浓。
从洛城门一径向西拐,栽了大批垂柳白杨,只是年岁不久,显得稚嫩了些,尽管已是七月,绿影中依旧泛着浅黄,宛然是一派婉约之色。若是从清明门进城,则大不相同,参天白杨与百年古槐纵排数列,巍巍然,森森然,望之王气陡生。
此种情景,自然是因为从清明门进去就是长乐宫与未央宫,王家气象自得讲究非常,而洛城门往西这一代是市集,来去多是平民,没有恁多考量,一团树影下支一张小案,放几坛清水劣酒,就是绝佳的栖息地,东西两市此时监管尚不严格,故而道旁常有此等小摊,午时尤其好生意。
曹不归守着自家小摊,看来去的粗豪汉子们捧着粗碗将被日头熏得半温的水灌下,也有二三舍得花钱的,出一个三铢钱便能灌半坛酒,天气已热,他这自酿的粗酒却因为藏在泥封瓦坛中清凉爽口,也算是受欢迎。
曹不归眼见带的几坛酒就要见底,舔舔干裂的嘴唇,想着剩下这小半坛酒也卖不了一个大钱,就起了盖子准备捧着酒坛灌下。
他两手方放在瓦坛肚上,一只手凭空递了过来,曹不归听见一人道:“这酒可还卖?”
曹不归没好气道:“不卖了,自家要喝。”转眼一看那人手里还搁着两枚大钱,却是半两八铢钱,他想了想将坛子放到案上,对那人说道:“客人莫怪,我这酒可值不得一个钱了。”
曹不归说话时仔细看了客人,见他着一身窄袖黑袍,头上一支发簪穿过发冠将黑发牢牢挽住,此外并无多余装束,一张脸干干净净看着相当年轻,配着挺直的身板却有股逼人的华贵。曹不归心想此人不是王孙也是贵人,却何苦与我这小民抢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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