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你丢出几个不会炸的球。”
“……这个方法唯一的坏处就是,有时候出手时会忘了剥开蜡,而且沾了蜡,有些时候容易影响手感,出手会有差错。”
他扬起脸,把手里一颗圆溜溜的雷火弹举到叶修眼前。
“你看你看,你摸摸看!”他爽快地说。
两个人的话题开始跑偏去聊火器的保存手法,叶修向来什么都学,遇到张佳乐愿意说,便也听得津津有味。说话的当儿张佳乐已经布好了火药,两个人跑得远远的,张佳乐那堆号称无坚不摧的火器轰隆一声炸开来,石门上炸了个狗洞大的窟窿,烟尘飞扬,搞得两个人都灰头土脸。
这一声惊天动地,皇风门的人只要不是集体变了聋子,就会知道有人来捣乱,所以两个人也顾不上讨论谁来钻狗洞这个涉及到小侠尊严的话题了,张佳乐个子小一点,钻进去半晌,推出来几根树枝。
“那盆景实在是太大了!把盆砸了都挤不出来!掰几根树枝意思意思!”
两个人抱着树枝逃命,张佳乐一边跑,一边跟叶修说。
“可以用来烤红薯!”
叶修用看疯子的眼神看了他一会,点头说好。
纵马狂歌的少年时总是过得快,等到又过了几年,便再没了那时一般无忧无虑的岁月。
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少侠,一起清风明月地喝过千味楼的苏白,一起上天入地地斗过烧杀淫掠的魔头,后来年纪渐长,各有各的职责担子,见面时的称呼也变了,拱手行个礼,开口叫的不外乎是堂主,当家,掌门人。说不定还要拔剑相向,因为人在江湖,少不了要为自己争一个天下第一的头衔。
还好虽不复少年时的亲厚,但仍留着点年少之交的情谊。
张佳乐做了百花谷的二当家,锐不可挡的百花公子,随着孙哲平出生入死,撑起百花谷的天。叶修和苏沐秋重建了嘉世山庄,他成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叶之秋,而他死于一场令天下医者都束手无策的时疫。
再后来,嘉世的王朝如日中天,而繁花血景无人可破。而在那以后,当这王朝的荣光和繁花血景的威名都烟消云散,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一个一身青灰,头发凌乱的男人,悄悄地潜进了百花谷的院落。
他抬头望望,院子中央一棵挺拔的大树,枝叶婆娑,亭亭如盖。他心中盘算了一会,一跳就跳上了离地面最近的那根树枝,又朝上望了望,便又跳上第二根枝条。就这样周而复始,越接近树顶,枝条越纤细,他轻功不坏,但背着一把看着就很沉重的巨伞,攀爬就变得困难得多。他索性放下背上的大伞,咔咔一按,伞尖吐出一把尖刀,刀刃流光溢彩,一看便知不是凡物。他又转了几下,那刀尖便落了下来,拿在手里变成一把短刀。他挥刀在树干上凿开几个口子,便这样爬爬停停地攀了上去。
清风徐来,吹得满树枝叶嗦嗦作响,他抬头看了看树尖,只见日光透过层层绿叶,光摇影动,一片静谧美好。他眯起眼睛,终于捕捉到层叠的细枝之间悬着一物,稍稍探身去看,见是一个金属铜球,垂在绿叶之间,轻轻摇摆。
那片枝条细弱,已不是他可以勉强攀爬的程度,有人却能在其间布阵,轻功之境界定已登峰造极。男子沉吟了数秒,手握巨伞手起伞落,锋利的伞尖劈开枝条,一根粗大的枝桠被连根劈断向下落去。男子看了一眼,毫不迟疑地朝树下一跳,细枝刮过他的脸颊,留下几道血痕。
快要落地的时候他突然大伞一开,巨大的伞面卡在两根枝桠之间,他借此止住了下落之势,攀住一根枝干,收伞,轻轻地跳到地上。
他拾起地上的铜球,在任何警醒的人赶来之前,扬长而去。一边走,他一边啪的一声把铜球捏碎,只见里面一颗圆乎乎的蜡丸,剥开之后,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纸条上很小一行字,写得不太好看,内容是一个地点,说得含混不清,却已经足够让有心人去找。
他想,这不是一条留给他的信息,这信的主人,恐怕是寄望着有另一个人能够看到它。他刚思索着要不要看完之后想个法子挂回去,却见那字迹突然像被风吹走一般淡了去,顷刻之间,手指间只捏着一张空落落的白纸。
他愣了愣,苦笑着摇了摇头,手指一松让这纸片随风飘去,南疆的夏日晃得他睁不开眼,他用手挡着眼睛,迈步朝前去了。
旧欢犹记,往恨依稀,而唯余前路渺渺,不知是劫是缘。
☆、番外新酿酒
灰头土脸地从洞里爬出来以后,张大侠和叶大侠各有归处。两个人同行一段,就此别过。都没有什么诗才,所以并没有什么长亭外古道边的送别诗篇,也不太善饮,于是醉不成欢的缠绵凄凄自然也不可得。北地大风,既无杨柳也无花,黄土大道就此分开两条岔路,两个人被风沙弄得乱发飞舞睁不开眼,互相拍拍肩膀,便也劳燕分飞。
两个人说起话来像对暗号。
一个说,张佳乐,我们这,不过。
断句断得很干脆,似乎并没有欲言又止,听起来没头没脑,简直是不知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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