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7(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玺尘仰天狂笑,废墟开始颤动,一副副伤痕累累、肢体残缺的尸身从废墟之中钻出来,这些人来不及逃离,不是被砸死,就是被两方魔气震碎了五脏。

方莱兮看得一阵心惊,这玺尘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同时控制这么多死尸,黎诛眉头都不皱一下,挥剑相迎,一部分死尸攻向方莱兮,方莱兮本就被玺尘重伤,一时间抵不住这猛烈的攻击,眼看她就要被一只血手贯穿心脏,残墟鬼帝甩过一根铁链,将方莱兮卷到身旁,躲过一击。

黎诛砍了好一会儿,这死尸实在太多,加上之前那些妖兽,黎诛露出一丝倦意。玺尘道:“黎诛!我们之间的帐是时候了结了。”

黎诛冷声应着:“前提是你能活下来!”

还不待玺尘开口,黎诛便以破狱剑劈出一道巨大裂口,引出地狱烈焰,一瞬间,燃爆全场,天空地面,全都变成火海。

方莱兮机警,结出结界,才护得自身与残墟周全,玺尘见此场景,自知敌不过那地狱烈火,只得咬牙恨恨,极不甘心地带着残兵离去。

黎诛欲追,不想这风中气息微变,他急忙回眸扫着四方,除了方莱兮与残墟,就是那些被地狱烈焰包裹着的死尸。

黎诛作罢,收了烈焰,瞟了瞟变成废墟的望舒城,转身对方莱兮说到:“派人将这里清理一下。”

“是。”方莱兮领命,黎诛再次回眸望了望四周,后而幻影离去。

姜卫七被人抗在肩上一路狂奔,他眼眸一垂便看见了那管别在腰间的长生笛,自然也就不担心了,任由楼凡卿扛着。

一路上,姜卫七一直看着那望舒城,从那突现的魔气判断,他知道黎诛已经现身,在姜卫七浮想之际,一个急刹车,姜卫七被楼凡卿扔在地上。

楼凡卿抱着姜木叶瘫倒在地,口里不停地念着:“累死了,累死了!”

姜卫七如死猪般打直身子平躺于地,姜木叶跳到他胸前,抬起毛茸茸的小爪子,轻推着姜卫七的脸。姜卫七有气无力地应声:“我没事,放心。”

躺在旁边的楼凡卿喘着粗气地说着:“还好小爷我聪明,用一串糖葫芦把那个大块头引了过来。”

姜卫七坐起身子:“这个人情日后我会还你。”楼凡卿摆手道:“还不还也没关系,我只是看不惯那个家伙而已。”

姜卫七不应声了,起身抱起姜木叶欲走。楼凡卿仍旧躺在地上,努力将声音提高一个分贝:“姜兄,你要去哪儿?”

姜卫七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北方魔宫。”

楼凡卿:“你就这样进吗?你对魔宫了解多少?你可知道有什么地方能去,有什么地方不能去吗?”

姜卫七止步:“你知道?”

楼凡卿惬意地摆了摆手:“十分地不凑巧,我还真知道,谁让我前两天我才溜进了魔宫呢。”

姜卫七半信半疑,立在原地有些纠结,楼凡卿道:“你先过来,不着急,明日魔尊黎诛才开始选拔妖兵,后日你才有机会跟着妖兵混入魔宫。”

姜卫七坐回到楼凡卿身旁,盯着望舒城方向,满面愁色,选拔妖兵……又在为下一次征战做准备么?

第30章狐狸断尾易仙铃,为取尸花赴魔宫(六)

翌日,天晴气朗。趴在树上睡了一宿的楼凡卿‘呼’地一声跳下树来,伸了伸懒腰,幽幽说着:“今天的天气真不错。”

坐在树下的姜卫七起身道:“我去找点吃的,再过会儿,你把木叶叫醒。”

楼凡卿满脸笑容:“姜兄放心,等你回来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姜卫七进了林子,楼凡卿一脸坏笑,走到趴在树根上熟睡的姜木叶身旁,楼凡卿把姜木叶的耳旁的头发高高提起,冲着她的耳朵大喊着:“姜木头,起床了!”

姜木叶惊醒,魂不在体,一脸懵逼,楼凡卿捧腹狂笑,死死瞪着楼凡卿,臭骂了几句。

楼凡卿笑得越发放肆,道:“别怪我别怪我,要怪就怪姜兄,要不是他急着去黎诛的选贤大会,我也不会这么早叫你起来。”

姜木叶想起正事未做,将起床气强压下去,不一会儿,姜卫七捧着野果从林间走出来,楼凡卿上前挑了几个最大最好看送到姜木叶面前:“这下还生气不?”

姜木叶拿过他手中的果子,翻了个白眼:“生气!”

楼凡卿嘀咕着:“小气狐狸没人要!”

正当姜木叶欲踹楼凡卿之时,姜卫七淡淡地说一声:“该走了。”楼凡卿连跑带跳地蹿到姜卫七面前:“你打算这样去黎诛的选贤大会?”

姜卫七:“那还要怎样?”

楼凡卿:“你能不能稍微装扮一下,这选贤大会黎诛可是会亲自到场,他到场那方莱兮能不跟着来吗?”

姜卫七明白了楼凡卿的意思,黎诛虽没见过自己,但那方莱兮可是将自己这张脸记熟了,本来就是被追杀的对象,若是在这妖魔群聚的地方被认出,那可当真是无处可逃了。

姜卫七当即改面换形,变成一个方脸大汉,脸上带着一道伤疤,一身青衣变成一袭玄装。

楼凡卿摇身一变,化成一个黑脸怪。

姜木叶:“好丑呀!我才不要变成这样。”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novel.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