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比武。
克劳斯没料到事情会突然变成这样,想要开口又被堵了回去。
“各位,我们的武士叫克劳斯,请记住这个名字,两天之后他将会战胜大公主,成为帝国最强的勇士!”老板抬高声音宣布,对于是自己发现了这名英雄儿感到骄傲。
同样一脸迷糊,刚醒就看到这么多人的哈特歪了歪脑袋,想问问克劳斯怎么回事,想到自己不能说话,又嚎了一嗓子。
兴奋的老板一眼看到粉红色的小恐龙,激动地语气停不下来。
“各位,这就是克劳斯先生的小恐龙,克劳斯先生,他叫什么名字。”
“哈特......”
“各位,这只小恐龙叫哈特!”
众人的目光又落在哈特身上。
“这就是英雄的恐龙幼崽啊,果然和普通人不一样。”
“粉红色的小恐龙好可爱。”
“拥有这么神奇的恐龙,克劳斯先生果然不同凡响。”
“是啊是啊。”
☆、龙骑士的待遇
莫名其妙就成为民族英雄,克劳斯有点慌了。
“我这趟来厉之雪有要事,是来找人的......”克劳斯喝了一口茶色的烈酒才找回自己此行的目的。
厉之雪的人太热情,刚才高涨的支持和鼓励,他差一点就跟着起哄了。若不是哈特悄悄在披风里掐了自己一把,恐怕就真的头脑发热去了。不过就现在的情况看,自己似乎已经“答应”了。
“克劳斯老弟,你放心吧。”经过刚才那一阵,老板现在已经相当熟络,当然这只是单方面的。“你要知道,要是赢了比武,别说是什么人,就算是整个厉之雪都可以献上。”
穷鬼几乎毫不犹豫地心动了,两眼发直,管他什么巫师魔药,先往后排排。
一拍桌子,豪气万丈。
“好!”
这次得了当事人的同意,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在他们眼中,能独自猎杀这么多啮草鼠的人必定十分强大,如果成功也算解决了一件大事。退一万步,若是败了,他们也根本没有任何损失,顶多青年被打一顿罢了。
此时,餐馆里的所有难得的达成共识,手中的酒也变得更加香甜,笑声和哄闹声环绕着,暖和极了。
哈特偷偷舔了一口克劳斯酒杯上的酒水,辣得直吐舌头,很快便把注意力转移另一边盘子里的肉食上。
扭着更加圆润的小肥臀挪了几步,还没抵达目的地酒杯一双手捞了回去,抬头一看,卡着自己双手的是酒意朦胧,脸颊发红的丹尼尔。
“你这个小家伙,别以为我刚才没看到,竟然敢偷喝主人的酒。”
哈特不想理他,捏着腰挣扎了一会儿。呜呜地伸着脖子想叫克劳斯,却发现对方被两个红鼻头的男人围着喝酒,根本没有听到自己的叫声。
靠天靠地靠自己!
张大嘴在眼前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可是哈特忘记了上一次要在克劳斯身上后连牙都拔不出来,还被拖着晃遍了半个树林。
自小在厉之雪长大的丹尼尔比皮糙肉厚可是一点都不输克劳斯,眉头都不皱一下,抬起手臂,挂在上面下不来的哈特再一次被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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