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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自己应该停止对离风的寻找,就让离风自己一个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他实在没有办法放得下心来,尤其是那一天看到离风那样的状态,他不相信离风是真的好的。

离风是自由了,但是他陈十一不是、

过了好久,好久,陈十一再也没有听到关于离风的消息,偶尔,离风的同学还会过来,每次过来都会问起离风的状况,说好久都没有见过离风了,究竟离风去了哪里?但是每次小叽喳都只是笑笑不说话。陈十一知道,小叽喳也许认为离风的离开也有她的一部分责任吧,所以小叽喳也很自责,但是陈十一知道的,这一切不关小叽喳的事情,除非离风自己想开,否则,他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陈十一依旧坐在那个他最喜欢的吧台的一角,默默的喝着酒,抽着烟,偶尔兴致来了,就会上台弹一下吉他,唱一下歌。酒吧里的生意也和以往一样,不好也不坏。偶尔李亦非和陆柒旭会过来,陆柒旭偶尔也会上台和陈十一合唱一下,只要陆柒旭过来,都能带动这里的人气,很多陆柒旭的粉丝都会过来这里和陆柒旭偶遇。

陈十一回到家里,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他有时会觉得口渴,可是他懒得去给自己倒水。现在他已经没有了要吃早餐的习惯了,早餐迟早也是要戒掉的。很多东西都回不去了,可是房间里处处都还残留着离风的气息。离风的房间还在那里,一点也没变,只是陈十一再也没有踏足过那间房间,也许房间里已经蒙上了灰尘,但是算了,谁在乎呢。

处处都有着离风的痕迹,在看到冷冰冰的厨房的时候,陈十一回想起那个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在看到阳台上的盆栽时,陈十一会想起那个总是在阳台上浇溉的身影,甚至往阳台外面看到那条弯弯的巷子,他都会想起,那个少年沿着弯弯的巷子路回到这个家里,更别提每天晚上高挂在天空中的月亮了。每一样都是离风给他留下的痕迹,挥之不去。

习惯真的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看来离风的邪气也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里,让他没有办法把这个人戒掉。每天晚上这个静静的时刻,陈十一都会很想离风,不知道离风现在在哪里,不知道离风正在干些什么?不知道离风体内的邪气平复了没有?

陈十一若有若无地抽着烟,他看着自己手上的打火机,这个打火机是那个时候离风捡回来给他的,你看离风多可怕,现在连他抽根烟,都会想起离风。

“离风,可以吃早餐了。”

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一个甜美的女声叫住了离风,离风从另一个窄小的房间走了出来,他看着桌面上准备好的早餐,淡淡地说了一声:谢谢。

其实离风很感恩眼前的女生对他那么好,可是每次说出来的话都是冷冰冰的,自己也没有办法,桌面上的早餐很简单,是一杯豆浆和一碗白粥,他知道女生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住在简陋的出租屋里,出租屋坐落在一个贫民区里,这里的环境很复杂,什么人都有,一个女生生活在这里不容易。

离风默默地吃起了桌面上的早餐。

“今天是你第一次上班,不用紧张,慢慢来,有什么不会的,都可以问我。”女生热情地说。

“谢谢。”离风说。

女生不在意地笑了笑。“你从认识我到现在,跟我说过多少次谢谢了。”她手托腮,看着面前长着俊朗的男生,干干净净,身材挺拔,也许是因为对方长得比较好看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离风跟别人很不一样。

“你现在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女生忍不住再问,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很多遍了,但是她对于失忆这种只有在电视上才出现过的桥段,她觉得很不可思议。

“嗯。”离风放下了早餐,说道。他的话向来很少,待人也冷淡,尽管这不是他心里的真正想法。

女生笑了笑。“不过说起来也奇怪,本来我从来不走那条小巷的,可是那天值夜班回来,偏偏走了那条小巷,才看到你昏倒在那里,我跟你说,这里整天都有人打架斗殴,每天都有小混混倒在路边,我们这里的普通人家为了自保,从来不会招惹倒在路边的人的。”毕竟善良对他们而言是一种奢侈品,而且救了一个陌生人回来,也不是陌生人的背景,要是被对方反咬一口就不好了,即使不被对方反咬,对方要是有一个背景很强大的仇家,波及到她,那也不是一件好事情,所以救人对他们来说,从来都是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是那晚很奇怪,我偏偏就救了你,可能这就是缘分吧,注定我冥冥之中要救你回来。”女生笑着,至少把离风救回来了,那种感觉也不差,离风虽然很少说话,但是会主动帮忙做事,而是做事很得体,应该不是浪迹街头的混混,但是离风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所有的事情了,只记得自己叫做离风,虽然觉得事情很扯,但是女生观察到离风说话做事总是带着一丝茫然的气息,应该是对以前的事情真的是没有印象了。

她的年纪不大,与离风的年龄相仿,脸上还带有一丝少女的天真,但是由于很早就开始独立生活,所以她的处事带有与同龄人不同的成熟。

“谢谢。”离风说,他的每一句谢谢都是真诚的。

第31章第31章

离风失忆了,很奇怪,他脑海中一片空白,对于自己过往的一切,完全没有印象了,他不知道自己从哪来,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晕倒在那个小巷子里,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一点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不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的有什么亲人,他唯一记得的一点就是他的名字。

他只记得他叫离风、

小玲说觉得这样的失忆很奇怪,小玲,就是那个救了他并收留了他的女孩。

她说电视上那些人的失忆都是什么都不记得的了,但是离风居然还能记住自己的名字。而且她当初救了离风的时候,离风的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损,脸上带着一丝小伤,身上并没有很大的伤,而且离风的头上也没有见到有流血的迹象,应该不会是脑袋有伤,不过不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总之那天凌晨的时候,她就看到离风倒在那个巷子里,而且当时的情况看起来不是很好,如果任由离风倒在那里,说不定离风的小命当初就没有了。

离风醒来的时候,茫然地看着身边的一切,这一切都不是他熟悉的,他不属于这里,但是,他又不知道他属于哪里,他该回哪里去,他忘记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可是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他丢弃了一样。究竟是什么?离风也想不起来了。他只知道自己的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空荡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心里扎了一刀,感觉很痛,偶尔,他好像看到一样什么东西的时候,心就会痛,很痛很痛,说不出的疼痛、

那种痛,好像,没有办法停止,没有办法呼吸,好像自己快要死了一样,好像自己置身于一个冰冷的湖底,被溺得无法呼吸,他隐隐约约好像看到一个人影在岸上看着他,一直注视着他,可是那个人是谁?他不知道,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他只要想起那个影子,他的心就会痛起来。一方面,他很想去想起那个人,可是另一方面,他又不想去想起那个人,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今天是去工作的第一天,小玲介绍他去她一直工作的酒店里当侍应,是在一个饭厅里帮忙端端盘子,点点菜,本来他没有身份证,是不被录取的,还好小玲在酒店里也认识了一些人,就能把离风带进去。小玲很热情,也很爱笑,对他很好,能够无缘无故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自己何德何能,所以对于小玲,离风的心里一直很感激。

“怎么样,这样东西你都学会了吗?”没过多久,小玲就会过来问一下,好像第一天上班的人是小玲一样。“这里是很高级的酒店,这里的客人一个都得罪不了的,所以你一定要小心地应付。”

“好的。”离风说。

一开始,小玲还担心离风做不来,可是一天下来,在小玲的观察下,离风做事很得体,而且处理起来井井有条,不像那些第一天上班就手忙脚乱的行人一样。离风做这些事情熟练得不像话,好像之前就是做这样的事情一样,所以经理看到新来的年轻人做事这么有条理也很高兴,毕竟一开始他看到离风过来的时候,又没有身份,一问起事情来也是一问三不知,而且,离风长得又这么好看,通常这样的男生都会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像个大爷一样等着别人伺候,眼角都高过天的。他是不打算请离风的,无奈和小玲有一些交情,而且离风长得好看,也可以拿来当门面充当,现在一些客人都喜欢长得帅的服务员,尤其是他们这里的顾客也是以年轻人为主的,就只好卖小玲这么一个人情。

可是今天看来,请了离风,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些富二代女生为了多看离风一眼,都会经常叫离风过去下单,多点了很多菜,他们这里的菜每一道都是不便宜的,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消费得起的,所以可以预想到不久的将来,他们的营业额会不断的上升了。

“经理,你们怎么新来了一个这么帅的小伙。”一个经常过来吃饭的女生问,她是帝都最著名的建筑业大王的小女儿,有钱得很,整整无所事事就是各种吃喝玩乐。

“嘿嘿嘿。”经理狗腿地笑着。“还不错吧,这孩子。”

“不错,我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长得这么帅的服务生,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气质,跟其他人不一样。”女生说,其他那些男生看到他,就好像蜜糖看到蜜一样疯了似的围上来,都烦到她快疯了,可是这个服务员就不一样了,虽然只是一个服务员,但是做起事情来不卑不亢,腰板挺得笔直,站在一群人里面显得那个格格不入,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鹤立鸡群!

依她看,这简直都是孔雀立在鸡群里面了。而且一脸冰冷,看起来都酷,她最喜欢这么酷酷的男生了,有气质,男人嘛,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越看离风,她就越喜欢。

经理看到女生这么感兴趣的模样,连忙说:“我看你这里要加点水了,我叫离风过来给你加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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