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是最用心的地方,书柜上的书看着很陈旧了,可数量庞大,种类齐全,简直是小型图书馆。百无聊赖的我看着书目,都是一些大部头的巨作,虽然都是很不错的书籍,但实在不适合作为消遣。
忽然,在最后一排架子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我看到一本很特别的书,从封面上看比较普通,可作者是子爵自己。
我从来没听说过子爵写过什么书,很明显他不是那种可以研究学问的人。更奇怪的是封面上的字迹是我的,怎么回事?里面的内容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
翻开书后更加奇怪了,居然都是我的画像,从小到大,笔调从稚嫩到成熟。很明显,都是子爵画的,专属的家族徽章不是谁都可以用的。为什么,我隐隐约约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小孩子的体力果然还是太差,当我想不通这个问题时,自然的,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方法——迷迷糊糊地睡熟了。
醒来时,我已经在睡在客房的大床上,身上是舒服的羽毛被,软软绵绵的,舒服极了,真希望就这么一直睡下去。当然,事实上这是绝不可能的,一睁开眼我就看到舅舅抱着我正快速走向马车。
舅舅和子爵从客厅出来时表情都很复杂,舅舅似乎很激动,以至于在午夜时分,他还坚持要带我回旅店。总之,今天的一切,都让我感觉十分的莫名其妙。
“为什么啊,舅舅,现在已经这么晚了。”我睡眼朦胧的问舅舅。
“莱恩,抱歉,吵醒你了,我现在无法解释,先离开这里好吗?”舅舅像是在逃避什么危险一样,急忙把我放上马车。
“莱恩”,卡森子爵说“你想要机会吗?好啊,我给你,但愿你的舅舅也会给我同样的答复。”他意味不明的笑笑,仅就那一瞬,居然让我想起了赛巴斯。
“卡森,不要说了,这不是一件事。而且,我说过不可能。”舅舅说。
答复,什么意思。经冷风一吹,我清醒了不少。想起刚刚做的一个梦,关于赛巴斯,梦里的他不是令人恐惧的,倒显得有些脆弱和绝望。
还小的时候,我经常会听到仆人间的议论,他们总是知道很多主人都不明白的故事。赛巴斯和舅妈之间的纠葛,是其中最受欢迎的话题。
第4章选择
赛巴斯曾是一个孤儿,也有人说他其实是私生子。总之他被利普先生带回去抚养,地位比当时的哈利,利普先生的大儿子还要高,舅妈作为利普先生的小女儿,和赛巴斯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就像天生一对,不可拆散。
利普先生早逝后,赛巴斯受到来自哈里的打压和折磨,变得狼狈不堪,不久以后,舅舅读完大学,回到家乡,并爱上了舅妈。出乎所有人意料,舅妈出于利益考虑,选择了舅舅。就在她结婚前一天,赛巴斯离开了庄园,不知去向。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但他回来时就成了一个富豪。后来的事情就很清楚了,赛巴斯回来根本就是为了复仇,他诱惑妈妈,带她私奔,舅妈受了刺激,在生完表姐后早早逝去......
隐隐约约,我总觉得赛巴斯和卡森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只是实在想不起来了,可我忽然明白了另一个问题。
我的字是妈妈教的,妈妈和舅舅因为一起学习,他们的字迹几乎是一样的。以前妈妈总说我和舅舅很像,而且舅舅和卡森子爵在沃特一同上过学,就现在看来,感情还不错。
所以,把所有的条件串起来,我惊讶的发现,子爵那本书封面上的字根本就是舅舅的,里面画的也是舅舅。
至于子爵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本书,我有种预感,等我明白塞巴斯和卡森子爵的相似之处,这个问题就会被解决,那个答案我不会等很久了。我不知道最后究竟舅舅是怎么答复子爵的,我猜那不是一个可以让自觉满意的答案。在一些问题上,舅舅是很执着的。
但子爵是个守信的人,也可能安排一名入校学生对他来说太简单了。总之,最后我像是被幸运女神特别关心过一样,顺利的进入了沃特大学。
有意思的是,与我同时面试的四个人都进入了大学,再往昔的记载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除非四个人都十分优秀,否则在一同面试的情况下,很容易看出大家的差距,选择起来格外容易。
我有些惭愧,在这部分新生中,大概只有我是完全靠关系进校的。毕竟能够上大学的人一般都是绅士,贵族和富商,这些人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教育上,可以获得更好的资源。如果不是脑子确实有问题,在那样一种大量的投入下,很少有人会太差。
而我只学过最基本的启蒙知识,像大学新生的必修课拉丁文,我的水平就是最初级的,七八岁孩子的那种。更糟糕的是我已经错过了学习的最佳时期,也就是说我需要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努力,却未必会有同等的回报。
这种感觉无比的糟糕和痛苦。
习惯是一个人最可怕举动,常年的自由生活,让我变得非常懒散,在学习时总是被其他方面吸引注意力。尽管我努力去尝试,可当我发现和同学间的巨大差距后,就从最初的焦虑变得麻木甚至是迷茫自卑。
可我不能放弃,这个机会是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我知道现在就退出、放弃真的是太软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将来要怎么做。看着墙上以前的优秀学生代表,舅舅也在其中,妈妈错了,除了样貌,其他地方我们一点都不像。
如果还有什么让我开心的事,就是认识了劳伦斯,李,杰克这些朋友了。对于像我这样一直以来都独来独往的人,能够遇见喜欢的朋友,是人生中最好的事。
我们的宿舍是一栋小民居的样子,布置细腻温馨,即使是在沃特大学里这样的房子也是比较少的。当然如果愿意,也是可以去外面住的。不过大多数人选在在校内居住,除了财力上的考虑,最大的原因是,每天要走那么远的路来上课太蠢了。
这栋房子的历史和学校几乎一样长了,许多贵族都曾在这里住过,包括林恩舅舅和卡森子爵,或许也正是因此,我才得以顺利入住进来。
不久后后我发现原来舅舅和子爵在大学期间是室友,虽然已经知道他们关系不错,但还是觉得有点意外。毕竟就身份而言,他们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而且像子爵那么张扬的人和舅舅那么低调的人,怎么都不像是共同住了好多年。我还以为子爵会像西顿那个高傲的小孩一样,包下整整一层楼独自居住。
说起西顿这个熊孩子,真的是一言难尽,这家伙就算在人才济济的沃特也是十分突出的佼佼者。成绩优秀,头脑聪明,最重要的是,他欠揍的本事也变得炉火纯青。仅仅每天克制住打他的欲望我都觉得自己简直善良。总之,他就是个可以不断刷新你底线的狂妄小孩,选择宿舍他也要选择顶楼。当然,他有这样的资本。
住二楼的是劳伦斯学长,我和李。劳伦斯学长是法国人,他真的就是我想象中法国人的那样,明明漂亮的像个女孩子,却大男子主义爆棚。虽然同住一层楼,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绝对是找见不到他在宿舍中的。
他总是在各大妓院中流连,私生活及其混乱,风流的理所当然。但是就为人来说,他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之一了。热情慷慨,乐于助人,在最开始我们这帮小鬼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勇敢的挺身而出,为我们省去了不少麻烦。
我和李同住,是真正意义上的室友。李总是有很多古怪但有趣的点子。会做好吃的食物,吹奏美妙的乐器,还有数不尽的丝绸,瓷器,香料。他身上总带着一把白色扇子。他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不过我很喜欢他,执着的相信他是个好人。后来的一切都证明我是对的,在看人方面,我一直都非常敏锐。
三楼住的是杰克,他的父亲是新贵,为他存了一大笔教育经费。他出手也很大方,但跟劳伦斯不同,大方的有些傻里傻气。我总是觉得,他在刻意模仿西顿,这也导致西顿一直都对她格外不满。很久以后我才发现,虽然同住那么久,我们却从来没有熟悉过他。反而西顿,是我们里最了解他的人。
那年我们年幼,在这个帝国最顶尖的校园里,一群放肆的少年,在一起就可以拥有一切。到了舅舅那样的岁数,我们才开始感受到像父辈们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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