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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时候圣格伦索下了小雪,闹钟恼人的发出狂怒的喊声,简远下意识抄起闹钟来了一个本垒打之后才意识到是起来的时候了,而窗口已经堆了一小片积雪,他看了那套由伯伯推荐崭新帅气的正装,纠结了好阵子才挪到了窗口边打开了窗户。

风雪吹得他两条腿都瑟瑟发抖,简远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换上了自己的日常装跟厚厚的外套,然后绝望的看着穿衣镜前臃肿的自己。

可以等到春天放暖的时候,再让他了解自己的魅力,健康第一,他能理解的。

简远无力的在心里狡辩着,闷闷不乐的围上了围巾,恨不得把怕冷的自己勒死在这条长长的红黄色围巾里头。接下来的时间简远几乎是不情不愿的拖着自己的脚步前往德拉维博物馆,他站在地铁里像个小偷似的偷偷打量所有人的装扮,绝大多数人都穿得跟他一样的臃肿,可也有个别男士穿得风度翩翩。

这让简远多少有点更沮丧了。

顾云开来得比简远想象的要早得多,他换了身新装扮可是看起来只是让他变得更好看了,那一瞬间就像是有一个城堡那么大储存量的荷尔蒙瞬间在简远身边爆炸开来,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喉咙吞咽的声音,然后狼狈不堪的走了过去。

“早啊。”

简远干巴巴的笑了笑,他已经开始后悔没有听从伯伯的意见了。

“早。”顾云开有点忧心的看着他,觉得今天的简远看起来有点萎靡不振,不过穿着很可爱——无论哪个方面都很可爱,无论是有点胖乎乎的外套还是那条看起来就很暖和的围巾。于是他下意识伸过手去拉住了简远有些冰冷的手掌,简远看着小,可手要比顾云开的大一些,握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像顾云开把手塞进了简远的掌心里,他柔声道:“你还是很难过吗?”

简远的脸皮有点发红,他温暖炙热的掌心里握着顾云开的手掌,对方的皮肤并不细腻,可仍然非常柔软,他有点在意自己是不是真的那么幼稚,于是急忙否认道:“当然不是,昨天已经好了,跟你说话之后就好多了。只是你一直都穿得很帅气,可是我却穿得这么随便……”

要是真的有时光倒流,简远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勒死早晨屈服在风雪下的自己。

“会吗?我只是职业习惯而已。”顾云开微微笑了笑,“我还担心你会不习惯我总是穿得这么正式,因为你一直都看起来挺随性的,我不想你觉得我是个死板的人。”

简远急忙摆了摆手道:“不会啊!毕竟你这么好看。”

顾云开稍稍觉得脸上有点发热,他察觉自己握着简远的手时间有些过长了,就算是朋友也难免有些不合时宜,为此多少不太自在的抽回了手,又将围巾跟帽子压低了些,才张口道:“那我们进去吧。”

哪知道两人刚迈开步子没多久,简远忽然伸手抓住了顾云开,他理直气壮的说道:“还是抓着吧,免得等下人太多不小心就分散开来了,再说你遮得严严实实的,我要是一晃眼认不出你就麻烦了。”

你们年轻人都是这么奔放的吗?

顾云开有点错愕,不过更多的却是喜悦,他并没有反对的理由,对方这种行为应该是在告诉他,不排斥两个人的亲密接触吧。之前虽然两个人也有过身体上的碰触,可那都是有原因的,其余时间他们俩都很正常的进行着友情方面的交往,不太动手动脚的那种。

毕竟不能指望一个孤寡的老年人多么擅长谈情说爱这回事,当然像是逢场作戏就另当别论了,可话又说回来,逢场作戏就不必这般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了。

这个早晨的美好足够治愈顾云开被粉丝伤到的心了,可能还有点多出来的幸福感了。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他不会起疑心的。

简远有点紧张的握着顾云开的手,不太清楚自己冒冒失失的行为会不会给对方带来什么不好的印象,不过既然他没有反对,那应该就是不讨厌吧?成年男性之间的牵手其实多多少少已经列入奇怪的范围了,要紧关头拉扯着对方跑步跟散步途中互相牵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大多数男性更喜欢揽着肩膀却不会搂腰,更多时候是互相不触碰,简远对这种小细节方面的动作有点敏感,尽管知道对方可能并不太在意其中的差别,可多多少少还是为此感觉到了窃喜。

两个人心怀鬼胎的逛遍了大半个德拉维博物馆,毕竟这个博物馆实在是太大了,一天绝不可能整个逛完,然后去吃了冰激凌。简远是提议要吃最大桶的那个,被冻得瑟瑟发抖,注意养生的老人家顾云开残忍无情的嘲笑了他的自作自受,然后被怀恨在心的小天才塞了满口的覆盆子奶油冰激凌。

很甜,很腻,还很冷。

可是简远灿烂的笑脸像是太阳一样,仿佛冰川开裂,雪山消融,水潺潺流入干涸的土地之中。

顾云开含着那口冰激凌,似是恼怒又忍不住笑出来的神情,让简远只觉得脸红,他下意识塞了一大口冰激凌在嘴巴里,觉得自己把脑仁儿大概都冻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他们两个在发展“友情”的时候,智商加起来大概有个八岁差不多了。

云开五岁,简远三岁。

简默:伯伯不准啦!TAT

第53章篝火

他喜欢我。

博物馆之约结束的时候,顾云开跟简远站在原地打算道别,橘色的夕阳照着微波粼粼的西西河像是撒了金粉,亮得有些刺眼。他们面对面的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松开了几乎握了一整天的手,脑海里不约而同的闪过这个念头。

这种认知突兀的让心稳定了下来,顾云开想起那通电话,简远甜腻腻的在那头戏弄他,像是猫咪似的低声嘟囔着:我知道你爱我。那爱意是关怀,是欣赏,是尊重,是满足的期待与被理解的幸福。

顾云开不是什么文学家,也不是什么科学家,更别提哲学跟情感学了,他不能分辨爱的定义,也无法解释爱究竟是怎样的含义。他的确爱简远,在世界的坍塌与崩溃之后,这个青年穿过时间与空间拥抱了他的灵魂,尽管对方毫无自知,可顾云开心知肚明他说的不错。

他只是喜欢我,可是我爱他。

地久天长。

人们总会爱慕一个卓越非凡的人,可简远不是,他看过对方最强大克制的时候,可真正令他动心的反而是顾云开脆弱的容颜,像是黑暗之中忽然亮起的光,这个无坚不摧的人终于有了一丝人类的生气,他不再像机器那样严谨,也不再像天神那般冷静,只是这么一点,就足够令他动心。

简远并不是个省心的孩子,他既不循规蹈矩,也不乖巧听话,绝大多数时候他都让人头疼烦恼,脾气倔强的像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还记得自己八岁那年跟爸爸闹脾气,伯伯带着他坐在小艇上,在湖中心游荡,那时候伯伯没骂他是个不省心的孩子,只是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话:别听你爸的,让人操心很好,假如你不令人操心了,那我反而要担心了。

那时候简远还不太懂,在他的世界里,好小孩跟坏小孩似乎只隔着听话与不听话。

说不准我第一次见面就已经爱上他了,只是当时还差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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