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不记得《森林之行》那部电影?”
窦展点了点头,那是他二十出头时拍的一部文艺片,男主人公是个四处流浪的诗人,他把城市比作森林,在城市中穿行就如同行走在森林里。
“有句台词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迟陆文突然化身文艺青年,看着没有篮球的篮球场说,“爱情是青柠檬的味道,酸得人不自觉就流眼泪,但又让人欲罢不能。”
窦展记得确实有这么句台词,原话怎么说的他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怎么突然感慨起来了?”他不太适应迟陆文玩儿深沉,总觉得突然走心让他有些害怕。
至于怕什么,他也说不清。
迟陆文突然笑了,弯起的眼睛有点儿调皮的意味,他说:“我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正处于感情懵懂期,那会儿我就有句话想跟你说,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哦?”窦展听他这么一说,突然觉得自己老了,明明也就比迟陆文大七岁,可就好像自己成了叔叔辈儿一样,“什么话?但说无妨。”
“我不喜欢青柠檬,”迟陆文靠着长椅的椅背,笑盈盈地说,“我希望爱情是蜂蜜蛋糕,甜到发腻才好呢。”
这世上,每个人有自己的爱情观,有人总觉得该在一段段感情中学到些什么,有人却觉得只要努力去爱就够了。
有的人,把爱情看得大过天,有的人,把爱情看成了可有可无的附赠品。
无论哪种人,都有遇见爱情的权利,能不能把握,就看自己了。
迟陆文不知道窦展是哪种人,对于他自己来说,一旦遇见爱情,他就喜欢主动、喜欢付出,喜欢毫无保留地去爱对方,哪怕最后没有结果也无所谓,他享受的是爱的过程。
如果那么害怕受伤,这世界会少了很多的乐趣。
《森林之行》中的男主角是个害怕爱情的人,他觉得爱情会使他丧失创作的灵感,所以总是在瞎折腾,总是在错过,这样的人,到底有没有快活过,谁也说不好。
“你呢?你觉得爱情是什么?”迟陆文想窥探窦展的内心世界,他觉得那是一座城堡,里面富丽堂皇。
窦展沉默着、思考着,这一次轮到迟陆文给他赶蚊子。
“除了吃的,可以用别的来比喻吗?”
“可以,什么都可以。”
窦展指了指小广场前面的那个篮球场:“就是它,篮球场。”
“啊?”迟陆文看过去,有些茫然。
“现在是空的,等待着一颗篮球闯进来。”
窦展看向迟陆文,两人又一次对视,他说:“有机会,一起打球吧。”
迟陆文觉得自己在窦展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但究竟是什么,他还拿捏不准,在对方说完那句话之后,他仿佛听见了篮球落地的声音,在空旷的篮球场上,那声音不断地回荡着,撞击着他的耳膜和心脏。
探班之旅结束后迟陆文觉得他跟窦展的关系更亲近了,当然,他自己也知道可能只是错觉,毕竟回来的飞机上虽然两人同行,但对方一直在睡觉,理都不理他。
可迟陆文是谁啊?那是自己就能演一出的神级戏精。
他安慰自己:窦老师不是不想理你,他只是太累了。
于是,他又脑补了一出窦展在外辛苦赚钱养家、他退居二线养狗带娃的戏码。
也不知道以前是谁说过的,最理想的gay生就是两个男人一条狗,但最近两年他认识的好几对儿夫夫都在计划着收养孩子,搞得理想生活又多了一项就是养孩子。
三口之家变成四口之家,看着好像是美满幸福,但也真费钱。
迟陆文问Kevin:“你说养个孩子怎么那么麻烦呢?”
Kevin刚挂了电话,忙得团团转:“我说什么说!你别瞎琢磨了,救个场。”
“啊?什么场?”盘着腿抱着吉他正准备写歌的迟陆文抬起脑袋看向Kevin。
Kevin抓过帽子丢给他:“廖晨曦有个节目临时去不了,公司叫你顶上。”
迟陆文犯了懒:“啊?为什么是我啊?什么节目啊?我的人设不是……”
“得了吧你,可别跟我说人设了,早八百年就崩了,你别跟我装不知道。”Kevin把人拖出去塞进车里,“先去做造型,然后去电视台,彩排时间有点儿紧,等会儿你好好发挥。”
迟陆文觉得自从他放弃高冷人设开始,他的王凯文哥哥也不爱他了。
“晨曦哥什么事儿啊?这么突然?”迟陆文在车上拿着手机复习歌词,等会儿要唱的这首歌他好久没唱了,怕丢人。
“什么事儿?”Kevin冷笑一声说,“孩子发烧进了医院,我就说,男人,好好奔事业就得了,养什么孩子养孩子!那都是孽债!”
“他跟维哥有孩子了啊?”迟陆文突然八卦起来,“我怎么都没听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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