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5(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后这纸条被它自己撕掉了,天知道,它为了写好那四个字,花费整整一个晚上,但是它不能说,不能交出去,它不怕被拒绝,它怕的是最后换来的是对方厌恶、忌惮的眼神。

后来新郎官没能结成婚,他在回大城市的路上出了车祸。

僵尸先生充满自责,它把这一切归结于自己,因为若不是它任性出走,新郎官就不会跟来,说不定这场车祸就不会发生。

其实生死有命,也许新郎官的命数就到那个节点,但他的离去让当时的它伤心欲绝,必须有一个理由来缓解这份伤心,它死轴的脑筋转不过弯儿,就全部用愧疚来填补空落。

僵尸先生后来接触到一些玄学,听说念诵经文可以让死者积阴德,这样能够让死者在底下过得更好些,于是它真的开始念诵经文,一念就念了几年,直到它自己也死去。或许是它常年浸泡在经文中,魂魄竟然迟迟未散,留存在肉身中,变成一具天然的僵尸,自此入了尸道。

新郎官原本不过是普通人罢了,因为那几年的诵经,他鬼运当红,很快在鬼界也混得风生水起,成为在鬼民中少有的“年轻有为”,岂知那都是自己旧友累下的功德加持。

僵尸先生在鬼界有自己的一点耳目,知道他要结阴亲后,突然有那么点不甘,觉得生时未能说出口,死了却依然要笑看他娶妻生子,自己的坚持好像很傻。

于是挣扎了数日,最后心里邪念一起,特地安排了十只僵尸,预备来抢亲。

李杭之听到这里,惊诧道:“所以楼上那僵尸其实是你的部下?”

僵尸先生点点头,它入尸道几十年,还是有点道行的。

魁青哼了哼:“既然你都安排了,怎么不行动?”

他的语气,颇有种裤子都脱了结果你给我看这个的抱怨。

僵尸先生抬起头,望向看起来只有两层的小楼,幽幽低哑长叹:“因为……刚才我看到了他对新娘子露出的笑容,那么开心,好像眼里只有她。我突然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已经死了,早就跟阳间的前尘往事一刀两断;而我,不过是他的过去时,虽然身死,但生活在阳间,他连喜帖都没有想到发给我,显然已经忘却我了。”

生前瞻前顾后,觉得自己取向可笑,不容于世,死后才知道后悔。可惜已经没有办法说出口,现在去告诉他只会徒增烦恼。

李杭之奇怪道:“那刚才的喜帖……?”

“是真正的喜帖,但不是他书写的,是那只叫阿庆的小鬼。”

僵尸低下头,专注地看着自己的大脚趾:“人鬼殊途,鬼和僵尸也是殊途。我修尸道,逆天而行,他与我一起很辛苦,很危险。”

这句话不是说给他们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李杭之也点点头,不说别的,猴子和小芙蓉就挺辛苦,虽说能常常见面吧,但比起普通情侣要可怜许多,很多约会他们都无法完成。

如果僵尸先生真的抢走新郎官,又没感情基础,岂不是强取豪夺的狗血虐恋吗?性向和种族之间的鸿沟哪有那么容易跨越?

魁青不置可否,人鬼殊途那是因为人或者鬼还不够强大,不足以抵抗天谴,若是真正的强者,别说天谴,天道都不一定放眼里。

僵尸先生擦擦眼:“我终于喝上了他的喜酒,知道他好,我也就放心了,死心了,从此以后,经书也不必再念。”

李杭之突然想到什么,“你说死心,却还送了小雏菊……”

僵尸先生有点调皮道:“上面有我的法力,显示专门送给他的,我到底暗恋这么久,虽然无法说出口,但让他好奇一阵子、困扰一阵子还是不过分吧?”

李杭之:“好吧……一点都不过分。”

反而觉得一直默默暗恋、默默念经、又默默放弃的僵尸先生很可怜,就这么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人身上蹉跎几十年,一无所获。

僵尸先生倾诉完后,意外地轻松,它说自己今后的目标是好好修行,然后就道了别。

李杭之目送它离去,心中有点波澜,正准备和魁青一道回客栈,却发现刚才一直陪伴的老剑莫名消失了。

他甩甩头,只好自己往回走。

·

僵尸先生拖着沉重的步伐,没能走远,魁青突然出现拦住了它,把它吓得绷带都快散了。它有野兽般的嗅觉,知道魁青厉害,这突然追上来莫非是还要教训它刚才对着老板龇了一下牙?

谁知魁青冷声道:“你的故事有点意思。”

僵尸先生:“……吼吼?”

“等待和压抑,确实没有任何意义。”魁青冷哼,“你得不到他,是你懦弱罢了。”

僵尸:“……”呜呜,好不容易结痂的伤疤,又被毫不留情地掀起来,并且还被撒一把盐巴。

但心底有个声音也赞同魁青说得对,他一直不敢往前迈一步,确实是因为软弱,从未真正争取,因为他太害怕失败了。

魁青可不软弱,他只是还没懂,不过多亏这小僵尸的故事,他似乎有点懂了。

“多谢你给本座上了一堂启蒙课。”魁青缓缓道,“送你一份奖励吧。”

说着,他手一挥,掷出一道剑气甩向僵尸。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novel.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