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毫不留情地就着我的手吃了这把爆米花,边吃边说:“他们听说我是Gay,躲得老远,跟躲瘟疫似的,就你,陈和平,你特么还拿我当兄弟,连GV都乐意陪我看。”
“性取向这玩意儿,也不怎么重要。以后找到合适的人了,好好过日子就成。”
那之后,张晨也的确没因为性取向苦恼过,但他却没听进去我后面这句话。
我和张晨一起爬过香山去摘红叶,一起去过薰衣草田拍照片,手挽着手走过银杏大道,一遍又一遍。
他在迎新年的晚会上,弹着吉他,唱着情歌,人人墙上却刷过了一条信息。
“哥,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在人群中央,死死地盯着那条消息看,耳畔恰好是一句情歌。
“喜欢你久久相伴,世间万般变幻莫测,你在身畔。”
不过是数秒钟,便溃不成军,心软得一塌糊涂。
如果你喜欢我,如果你想同我在一起,如果这样叫你快乐,那我也随你便。
晚会终场,我随着人群一起向外走,人群越来越散,眼前越来越暗,手掌心却突兀地多了一片温暖。
“和平哥,”张晨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沉默着不说话,张晨却攥紧了我的手,站在原地拉着我不走。
我停在原地,与他面对面:“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我知道,”远处舞台的灯光忽明忽暗,偶尔照亮张晨的脸,他伸出了另一只手,同样握住了我的手,他说,“我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传说,古代的部落人手上经常拿着石块或棍棒等武器。他们遇见陌生人时,如果大家都无恶意,就要放下手中的东西,并伸开手掌,让对方抚摸手掌心,表示手中没有藏武器。
我不知晓古代人如何去想,但张晨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我没有拒绝,在他眼里,便是默认。
他笑了起来,那一瞬灯没有晃过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忘记了他那过分丰富的情史,也忘记了他从不间断的花边新闻,只觉得他喜欢我,那就随他吧。
谁叫他是我兄弟,谁叫他长得那么好看,谁叫我不想拒绝他。
张晨就这样住进了我的家里,还在我家楼下买了一个车位。他这人娇惯得很,床睡得不舒服,第二天就换了,床单被单睡得不舒服,我家所有床单全扔了,新的大衣柜里堆了一沓,单价超过了五位数。
张晨躺在新换的沙发上,脚压在我膝盖上,举着手机跟人聊微信,我放下了手里的kindle,问他:“怎么?”
“帮我剪脚趾甲。”他还真好意思说。
“自己剪去,别使唤我。”
“我自己剪不好,坑坑洼洼的,”张晨动了动脚趾头,声音也懒洋洋的,“哥,你帮我剪吧~”
我剪他个大头鬼啊,心里这么腹诽着,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摸了茶几框里的指甲刀,仔细剪了起来。
张晨的个人卫生做得不错,没什么脏东西也没有什么脚气,我捏了捏他的脚趾,仔细看果然坑坑洼洼的,就上手剪了起来,一边剪一边问他:“怎么不找个人给你剪?”
“这不是得注意形象么?这么懒洋洋地躺着,容易让人误会。”
“误会什么?”
“误会我喜欢他。”
我利落地剪完了一个脚趾头,换了另外一个:“你睡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喜欢的吧。”
“不喜欢我睡他们干嘛……草,陈和平你剪到我肉了。”
“不是剪到肉了,是你这块长进肉里了,得挑出来剪,有点疼,你忍一下。”
我说是这么说的,为了保险还是用手臂压在了他小腿上,避免他乱动,指甲刀稳准插进了那一块,把脚趾盖的边缘挑了出来,“哒——”,剪掉了。
我松开了摁着他的胳膊,继续剪脚趾甲,也继续听张晨说话。
他说:“我是因为想睡他们才喜欢他们,但对你,是喜欢你,才想睡你。”
我剪完了最后一个脚趾甲,拿了小锉刀开始磨剪过的边缘,漫不经心地拆他的台:“想要睡本身就是一种喜欢,你该去学哲学,绕来绕去的,还要给自己安个情圣的名号。”
张晨就不说话了,我磨好了他的脚趾甲,想着送佛送到西,干脆上手做了按摩——这一手学来伺候我爷爷的,张晨倒是有福气了。
只是张晨好像不怎么领情,稍微按按就疼得嗷嗷叫唤,拼了命想缩回腿,我哪里会叫他得逞,狠狠拽着他的脚,就是各种按。
张晨一边折腾一边骂我:“陈和平,你丫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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