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不错,很帅,你本来就帅,穿什么都好看!”
“那还用说!”他指着刚才试过的另一件,“这两件哪个更适合我?”
“我觉得都还行啊,白色的显活泼,而那件深蓝色的更显贵气。”我盯着他身上这件,慢悠悠的说。
“光说废话!能不能有点参考价值。”他准备回去换另一件。
“这件白色的吧,你皮肤好,显得更帅气!”我一扬下巴,给他一个媚眼。
“恩,我也觉得这件稍微好看点,就听你的!”说着,交给服务员,结账走人。
逛了小半天,也累了,晚上就在外边吃点。
戏曲讲,一身之技在于脸,一脸之技在于眼;眼里藏着一个人的心性,我很爱看别人的眼睛。俗世染人,人越长大,眼睛愈发混浊;而小孩子的眼睛从来都是特别明亮:黑白分明、不含杂质。
今晚吃饭的时候,我就悄悄看佩哥的眼睛,果真,清澈见底。面目清朗、棱角分明,春风再美,不如他的笑。席间我们讲起高中的往事,某个老师罚我们跑了五圈并背诵元素周期表、睡前谁站在宿舍里甩干衣服被扣了分……诸如此类,我讲的绘声绘色、饶有兴致;他仿佛心不在焉;果然,证实了我一直以来的想法——佩哥是个粗线条的人!
我半开玩笑的对他说:“其实要不是考虑到咱俩这几年的革命感情,我是不乐意和你这种没心没肺没脑子的小朋友一起谈往事的。”他一脸的不情愿,“切,我一直在认真听的好吧,只是忽然想到了一点事情而已……”
接着,他呼气如兰、笑着问我:“小玉,你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像一只小狗吗?”本来好好的,把话聊成这样,要不是前面隔着桌子,我真得给他一巴掌。他却不依不饶,“那是一节物理课,你困成一坨趴在那儿,头枕在伸出来的手臂上,下午的阳光在窗帘的缝隙里射进来,正好落在你身上,那会儿,你真像个小狗,让人好生可怜。”听完,我竟然半晌说不出话来。有些场景就是这样,像冬日里的暖阳,它柔软、不动声色,悄悄地降服你。
“高中那会儿,你小心周全,而且心思又多,很多事我都要找你参谋,一般的事情绝对能全身而退;而这两年……”他顿了顿,瞥了我一眼,接着说,“我反而从你身上发现一种孤勇,是的,孤勇。”他点着头。
“你不在的这两年,我学会了奔跑和躲避”,我微笑着回答他,却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水杯,装作很不经意;这样的话不敢说的太认真。
本来就是,如果能得一生安稳,谁愿颠沛流离?我们并不想成为英雄,只是生活有时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很多时候,我会忽然好羡慕佩哥,他有着敢做自己的胆量和能做自己的资本,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忧愁。
载我回家的路上,他把音乐调得刚刚好,让人陶醉。车窗曾被雨点轻叩,留有一行又一行的痕迹;明知所有的痕迹终将会被阳光抹去,为何依然如此,不遗余力?我想,也许是为了在回首往事时,少些叹息;决心放手时,多一分勇气。
一定是的,曾经我们所有的漂泊,恰是为了某一天不在漂泊;所有的聚散苦匆匆,都是为了某一天能暖暖的相拥而泣、不再分离。
第29章29回暖(第七将把沉醉换悲凉)
阴霾笼罩我们宿舍,达三四个月之久。没有笑声,没有段子,没有聚餐;除了沉默,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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