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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万可觉得最近遇到的稀罕事特别多。

这头一件就是他好像变得比从前娇贵了不少。

自从他那天在跃然居大醉一场后,就经常莫名其妙地头晕,跟个体弱的富家千金似的,有次正在揉面,忽然眼前天旋地转,一团面全掉在地上沾了灰,把他懊恼得不行。

林万可以前没怎么喝过酒,这回总算知道自己的酒量和酒品都很糟糕,不过丢这一次脸,却让他结识到一个挺有趣的朋友——跃然居的主人姜跳跳。

姜跳跳这人和他的名字一样特别。

照理说林万可醉倒在他的酒肆,又是吐又是闹的,换了别人不把他丢到大街上已经不错了,可姜跳跳不仅找人照顾他,送他衣裳穿,还坚持不收他的酒钱。

林万可作为回礼送了他很多自家做的豆沙包,他竟喜欢得很,之后经常来他的铺子买包子,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

林万可原本以为他是跃然居的掌柜,一定忙得很,可他好像每天都很清闲,酒肆的大小事情,都是煌采在打点。

这个叫煌采的人,无论怎么看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相貌气度皆是不凡,这样的人居然愿意待在酒肆里打算盘,不得不说也是件怪事。

姜跳跳在林万可的铺子里买了一个多月的豆沙包后,林百知也喜欢上了这个总穿黑衣服的小哥哥,他一天不来就跑前跑后地问“小姜哥哥今天怎么没来”,黏人得不得了。

不仅如此,林百知还肩负起了督促林万可练字的重责,仗着读过几年书对他指手画脚,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书法也是糟糕透顶。

实际上林百知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林万可宁愿一个月不吃饭也不会辜负乐莘的好意。

他风雨无阻地去书院学字,一得空闲就在纸上涂写,乐莘说他有进步,他便跟个小孩儿一样高兴得彻夜难眠。

去的次数多了,连文近和老奴茶翁都拿他当自家人,常留他一起吃饭,有几回林万可还带些鲜鱼蘑菇之类的食材去,等茶翁做好菜,就叫上林百知一块来吃。

如果天气偏热,茶翁会将饭菜端到庭院的石桌上,林万可与乐莘坐一起,林百知跟文近总要挤到一处,茶翁则笑呵呵地在一旁喝粥,真是其乐融融。

这时候林万可就会想,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该有多好。

他已经完全记不得当初是为了什么才去跃然居买醉,那些诸如克制自己不再去见乐莘之类的念头也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这倒不是因为他生性豁达乐观,而是煌采对他施的法术让他全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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