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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庙的后面是禅房和供西夏首领及家眷居住的厢房。

最里侧的厢房软塌上躺着一个呼吸微弱的女子。她的腹部、脖子上都有长长的刀口,腿部和手臂上由于被动物撕咬过,丢掉了许多的皮肉。

“一个月了,主子您都累瘦了,万一她醒不过来怎么办?您不能一直在这里待着,要是被太子殿下发现可不得了。”雅珠担忧地说道。

“如果她再不醒,我就回去,你留下来照顾她。一定要让她活下去。”祥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没想到那个让她仰慕的少年竟然是个女子。一个女子敢爱敢恨、有智慧、有胆量,这让她更是敬佩,所以她希望吴常可以活下来,即使是怀着对哥哥的恨也要活下来。

“她醒了,主子,她醒了。”雅珠看到吴常微微睁开眼睛。

祥云赶忙跑到床边,床上的吴常目光呆滞,那双无神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生气,就像死掉了一样。“吴常,你听得到么?看得到么?哪里疼么?饿不饿?雅珠快拿水过来。”

吴常看到一张小圆脸,好像在哪儿见过,不过不记得了,她不是死了么此刻应该在地府吧,但是身体好疼啊,动不了,头要炸了,绣娘在哪儿呢?难道自己没死?那个女孩用布沾了水点在嘴唇上,微凉又解渴,好痛啊,慢慢地她又陷入了昏迷。

醒来又睡去又醒来,逐渐频繁,间隔的时间也开始变短。醒过几次,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女孩,而是另一个女孩好像很不情愿地照顾自己。原来,自己没死。

吴常不敢问,她害怕听到那个答案,但是她忍不住还是要问,“请问,绣娘在哪儿?”知道她的身份也没关系,死了也没关系,她想听到绣娘还活着的消息。

雅珠叹了一口气,“公主说了,让我如实相告,但是请你一定要答应她一个条件,就是要好好的活下去,就算为了你的爱人和爱你的人,请一定好好的活着。你的新娘已经……公主把她葬在神庙不远的地方了,等你好些,我带你去。”雅珠没有说,绣娘就剩下几块骨头而已。她不敢说,她怕眼前这个眼睛要滴出血的人真的会死,那她和主子的一番心血算是泡汤了。

“是公主救了你,那时候绣娘已经死了,你还有一口气,我们带了你们两个回来。你已经睡了三个月了。可汗病重,公主回去了,我留下来照顾你,等你能走动了,我也要走的。”雅珠走了出去,去给吴常端药过来。

西夏的神庙中有不少稀有药材,吴常恢复的很快,虽然伤痕累累,但是脸居然没事儿,穿上衣服她除了瘦弱之外,还是潇洒的美男子。雅珠看着她,心中腹诽就是你这妖孽收了我家主子的心啊!

雅珠带着吴常去了绣娘的坟前,雅珠也走了。

风中,吴常默默落泪,悲恸、悔恨、思念,她疯狂的揪着自己的头发,捶打自己的身体,可是一切都换不回心爱的人了。石头下露出一抹红色,那是绣娘的喜服。吴常掀开石头,看到的至于几块骨头。后来雅珠告诉她绣娘被拓纳砍的不成人形,后来被恶犬撕咬,只剩下一些尸骨。吴常捡起碎掉一节的骨头,两边通透,她魔怔一样把左手无名指套入了这节骨头,刚刚好盖住了无名指的下节,就像专门打磨过的一般,尺寸刚刚合适。

温热的唇亲吻冰冷的骨。绣娘,今日起,我们就在一起了。以爱之名,你随着我。日日夜夜,直到我赴了黄泉,这枚骨戒便是引我找到你的红线。

绣娘,等我。

第9章第九章天降美人

“跑了?”陈诗楼的鼻子都气歪了。自己一个堂堂清远侯,玉树临风、才华过人,哪里配不上你一个公主?听说陛下要赐婚,居然跑了?哼,想跑,那就永远别回来了,“外面兵荒马乱的,公主很可能……”陈诗楼在脖子上横了一下手指,“懂了?”

“属下明白。”一个黑衣人闪身出去。

生气的不止是陈诗楼这个求婚者,还有皇帝,当今皇帝有十几个儿子、七八个女儿,这其中最疼爱的公主当是这五女儿无忧公主,她是詹淑妃所出,詹淑妃是当朝宰相詹胜的小女儿,与皇帝是青梅竹马,深得陛下宠爱,但是红颜薄命,生了四皇子景王李晟之和无忧之后身子越来越差,最后撒手人寰。皇帝便把对爱妃的疼爱转嫁到这一双儿女身上,特别是对无忧的宠爱简直到了无可附加的地步。就说这民间女子十五就要谈婚论嫁了,结果这无忧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说要终身不嫁陪伴父皇,一开始皇帝觉得女儿是舍不得自己,就由着她,这一由着不觉把女儿由成了老姑娘。

“女子十九还不嫁人,真是要气死朕了。”皇帝气的靠在龙椅上,揉着太阳穴。“你说那陈诗楼要相貌有相貌,要家势有家势,要才学有才学,无忧怎么就看不上呢?她倒地想找个什么样的驸马?啊?”

“父皇,您别生气了,无忧这次做的确实有些出格。儿臣已经派人去追了,回头一定狠狠罚她思过。这陈诗楼虽然在世家子弟中出类拔萃,但是性情过于沉稳,不适合无忧天真烂漫的性子。”李晟之温婉的性子也不知是随了谁,缓缓地斟茶给他父皇,委婉道来,竟然让老皇帝精神不那么紧绷了。

“之儿,你这性子也要转转,跟你二哥学学。做事要雷厉风行些。当断则断。哎。再有两个月就新年了,你姑母会带着你姨娘回来,到时候你多去亲近亲近她。”老皇帝恨铁不成钢地叮嘱眼前这个不温不火的儿子。

龙生九子,各个不同。这李晟之太过不同,不争不抢,没有好胜心,甚至没有好奇心,就凭借她外祖父是当朝宰辅,姑母是镇远大将军这层关系,他争一争太子之位未尝不可。但是人家就是优哉游哉地过着小日子,不参与党争也不结盟,这份寡淡既让皇帝放心又让他忧心。

无忧偷了四皇子的汗血宝马,果真日行八百,两天的功夫就快到姑母的领地了。到时候一定要去那沙镇看看吴府,去当地听一下原汁原味的故事。但是她心中也有担忧,这次出来父皇肯定生气,但是不出来,父皇要赐婚给陈诗楼那个家伙,不说别的,就凭他是□□这点就不能做自己的入幕之宾,再说那张看着人畜无害的脸皮底下到底多可怕谁知道?讨厌就是讨厌,不嫁。大不了以后不回皇宫了,反正四哥也喜欢悠哉的日子,到时候就跟姑母和姨娘在那北疆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不错。没准自己也能学会领兵打仗,成个大将军什么的呢。

正想得美的时候,路两侧出来十几个黑衣人。

不是吧,本宫都走大路了,还能遇到山贼?“你们什么人?”无忧怒道,必定是公主,霸气还是有的,只是她出门没带一个随从,怕人多走漏了消息,只是没想到真的遇到了劫匪,自己的三脚猫功夫自救很难的。

“送你回老家的人。”黑衣人说道,一挥手,十几个黑衣人向着无忧冲了过去。

“公主,走小路。”这时候从无忧后方冲出一个剑客,声音熟悉,无忧一看便认出来是李晟之的贴身护卫,果然是亲哥,无忧赶紧调转马头向着小路奔去。

那剑客与刺客缠斗,却疏忽了小路上的埋伏。陈诗楼做了两手准备,大路小路都有他的人,既然得不到不如死了的好。

无忧刚进了小路,又一伙黑衣人冲了出来。

“有完没完了?你们什么人?主使是谁?”

黑衣人不容分说,劈刀即砍。

无忧慌不择路,拽着缰绳向后退去。退着退着竟然退到了一处悬崖边上,一个刺客趁机一刀砍中马脖子,那汗血宝马受到惊吓,扬起前蹄,高声嘶鸣。无忧猝不及防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谁成想那马匹一蹬后腿,竟然把她从悬崖上踹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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