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4(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族服套在脱了马甲的暗部制服外面,草薙剑也从背在背上改为横插在腰后,收好装衣服的卷轴我就摇身一变从暗部又变回了平日里那个宇智波佐助。

是的,我今天特意瞄准了足有大半天的休假就是为了自己考虑的那件事。

终于要……尝试去触碰这个世界里关于宇智波一族的过去了呢。

换好衣服我就马不停蹄的赶往村子中心。

目的地是——位于木叶中心地点的木叶图书馆。

当然机密文件不可能放在图书馆里供人随手查阅,我此行的目的一是为了详细了解这个世界的忍界历史,给自己毫无头绪的调查一个明确的切入点。其次我就是为了寻找一下宇智波斑和宇智波带土两人之间的关联点,我果然还是很在意小叔叔为什么要自称是宇智波斑。

非休息日的图书馆中没有几个人,馆内的管理员也坐在柜台后面打盹。

进了图书馆后,我就直奔历史那一分类而去。

站在书架前面,我大致扫了一眼架子上五花八门各种不同版本的历史书,最终还是选择了忍者学校教材的那一版先行了解一下大致的历史。

在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每天都在试图寻找时空间忍术回家的时候,我就缠着佐助给我讲解过一番这个世界大概的过去。

在大方向上两个世界的历史相差不多,课本上记载的和佐助给我讲过的也没什么差别。

忍族混战纷争严冬结束前落下帷幕,千手一族与宇智波一族组成同盟共同创立了如今的木叶。其余大国纷纷效仿,此后便诞生了各为五大国忍者统领的“五影”。千手柱间成为第一代火影,宇智波则建立了警备队的雏形。再后来宇智波斑叛逃村子离开了木叶,不日后初代火影病故。

忍界之神千手柱间病亡后第一次忍界大战就此展开,二代目火影千手扉间在对雷之国战争中阵亡。

第二次忍界大战在三代目上位期间展开。

由于国家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位于各国夹缝中的雨隐村沦为战场。隔年战火将息未息,木叶取胜后三忍自此扬名天下。

第三次忍界大战实则是第二次忍界战争的延续,卡卡西也在那场战争中获得了小叔叔的眼睛。鸣人的父亲波风皆人在战争中出色的表现冠绝忍界,被誉为“黄色闪光”。第三次忍界战争的英雄在战争结束后便被任命为四代目火影。

课本上记载的忍界历史便是这些了。

实打实的硝烟与厮杀尽数化为课本上语焉不详的几句话,关键部分全被含糊的带了过去,一点都没有讲清楚。

关于为什么身为族长的宇智波斑离开了木叶,宇智波一族还能成为村子里鼎盛一时的家族这点只字未提。

我把忍校学生的课本塞回书架上,这次有针对性的选择了一本记载初代年间历史的书籍拿了下来。

书籍扉页就印着终结之谷两座对立而站的石像。

正午的暖阳从图书馆的落地窗中射了进来,空气中的浮尘也被阳光映成了漂浮的金粉。

文字将初代火影千手柱间描写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的英雄,这本书的作者毫不吝啬于对千手柱间的赞美,“忍者传说”“忍界之神”“以一己之力破开战局的奇迹”种种词汇堆积出了一个创世英雄的光环。

而相对的,千手柱间有多完美,宇智波斑就在书中被描写的有多邪恶。他用血腥和屠杀镇压了一切反抗的声音,成为了忍者之神背后的影子,这本书唯一持肯定态度描写的就是宇智波斑足以媲美千手柱间的强大实力。

日头西斜,零零散散的少数几个人也离开了图书馆。

管理员还在夕阳中沉睡,我合上了这本书。

我想,今天也不算是在图书馆浪费了一天时间,至少现在我并非一无所知。

透过书本,我了解到了非常关键的一件事。

……宇智波一族,在木叶是被排斥着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恰啦助步入正剧剧情开始顺藤摸瓜的查宇智波的相关历史,从这章开始到疾风传之前的剧情就是这段主线的宇智波真相线。真相线要查的东西有点多,我自己写着都觉着麻烦……有时候我都觉着我就是把恰啦助给写的太聪明了,所以反而不能把剧情模糊处理,是我的锅【。

说实话这段主线怎么处理我还没有想的特别清楚,你们对此有什么意见也可以直接说出来,我适当考虑。

之前看评论还是在争论关于佐助是不是左撇子这点。emmmm……我查的时候也没查到特意注明过佐助是左撇子,而且我觉着是不是左撇子都无所谓,反正他左右手都能用,而且我写的恰啦助不是左撇子就好。

谢谢小公举们扔的霸王票!么么么!今天的我依旧没有翻车!

第71章谁特么是同花顺啊

自从去图书馆查阅过这个世界的忍界历史之后,我就在忍具包中随身装了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为的就是像这种蹲在墙角里等纲手传唤的无聊任务中,抽出时间来整理一下自己凌乱到无从下手的思绪。

宇智波斑。

宇智波泉奈。

宇智波带土。

宇智波止水。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novel.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