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兄正准备喝粥,见状扒开他的手,皱着眉道,“我看看。”
小少爷张开嘴伸出艳红的舌头,舌尖果然被烫的不轻,颜色都变了,他疼得厉害,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含混道,“师糊……我疼……呜呜呜……”
见他惨兮兮的模样,大师兄眉头拧的更紧,不轻不重的骂了一句,“蠢。”说完却站起身,去客栈后厨讨了一碗井水,秋日的早晨井水凉爽,用来缓解烫伤正合用。
大师兄将碗递过去,“喝一口,含在嘴里别……”咽了两个字还没说完,就听见“咕咚”一声,小少爷把水如数咽进肚中,末了还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的望着他。
盛朝歌真的想把“蠢”字写在他脑门上。
眼见着师父眼中的嫌弃就要凝成实质,小少爷撅着嘴,委屈巴巴的捧着碗又喝了一口,这回没敢咽下去,嘴巴鼓得像青蛙,还特意凑到师父眼前求检验。
大师兄被他的蠢样逗乐了,心里笑作一团,面上还是一派严肃,皱着眉用手指顶开他的脑门,姿态潇洒的继续喝粥去了。
站在一边的小厮感觉自己有点多余,也对两人突飞猛进的关系咋舌,十分识趣的没说话,又去端了几碟吃食过来。
小少爷鼓着青蛙嘴,眼巴巴的瞧着师父吃的津津有味,他昨晚在梦中实在消耗了太多体力,今早起来又赖了床,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便忍不住咽口水,没咽几次就把嘴里的井水喝光了。回过神来慌忙去喝碗里的井水补充,被大师兄拦住,“先吃饭。空腹喝井水伤肠胃。”
师父的话就是圣旨,小少爷莫敢不从,高高兴兴的饱餐一顿,连舌尖上的灼痛感都忍下了。好在伤得不重,一顿饭的功夫就恢复了七七八八,不多会就能对着师父嘚嘚的说个不停。
盛朝歌见他话痨的毛病又犯了,伸出两指一捏,捏住了他的两瓣红唇,“不是伤到了舌尖,怎么还这么能说?吃完了就回房间休息,把嘴闭上。”
“是……”小少爷第一次被人捏住嘴唇,回过神来顿时两颊绯红,然后突然羞答答的捂住脸道,“我就知道师父最关心我了~”
大师兄喝粥的动作一顿,费了老大劲才把嘴里的那一口咽下去。
他吃东西向来磨蹭,小少爷这个烫伤嘴的都吃完了,他那一碗粥还没见底。沈安然谨遵师训,吃完就乖乖回房,一路上神情都很平静,可一进房间就立刻发了羊癫疯一般扑到床上来回打滚,无声的在心中呐喊,“师父摸我的嘴唇了!摸我的嘴唇了!”
他用手指试探着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软软的,湿湿的,吧唧吧唧也没啥味道,可偏偏就觉得师父捏住的地方在发烫,连带着他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小厮因为有话想说,见他上楼便很快跟上去,结果一进门就看见自家少爷毫无形象的满床打滚,头发衣服都乱了,还以为他烫伤的地方疼得厉害,赶紧跑过去询问,“少爷!怎么了?!没事吧?”
沈安然赶紧从床上坐起来,理了理凌乱的衣服,“没事没事……我消消食……”
小厮非常有眼色的没提他满面的红霞,转而提起另一件大事,“小少爷,我们该启程回府了。”
☆、第二十四章童养媳
沈安然在听见这话的瞬间,只是微微一怔,却并不怎么惊讶,起码没有小厮想象中的惊讶,也没有出现小厮预想中他耍赖撒娇的模样。
他只是掩饰性的抓了抓头发,把本就凌乱的发髻弄的更乱,“不能再等一阵吗?”
小厮走到他面前蹲下,温声哄道,“小少爷,国公爷不是不知道您在哪,只是想让您在外玩一玩,见见世面。若是没有这几天的事,我们最多再呆上几日,如今出了事,我们若再不回程,国公爷怕是会派人来了。”
沈安然没说话,只一把扯开了发髻,让头发披散下来,默不作声的揪着手里的发带。
小厮继续道,“即使这次回去了,过一阵也能再出来的,下一次我们就去盛道长所在的云宫派如何?云宫派就在微州,和苏州距离不远,国公爷一定会同意的。”
“可是……师父呢……”小少爷嘟囔道,“我回去了,师父会跟我一起回去吗……”
这个问题小厮可答不上来,也不敢答。盛朝歌是来历世的,以他以往的作风,大概是不愿意和公侯王爵有太过紧密的关系,即使跟着去了苏州,想必也不会久留,而且小少爷喊了他“师父”这么久,他可从未说过“徒弟”一词,想来是根本没有将少爷视作弟子的。
屋内一时陷入死寂,盛朝歌早些时候便上来了,他耳力出众,听见里面主仆二人正在说话,心思一动便站定在门外。
此时故意将步伐踏出声响,不紧不慢的推门进来,佯作一无所知的道,“烫伤可好些了?”见小少爷神色郁郁,奇怪道,“这是怎么了?疼得厉害?”
沈安然这时突然转头看了小厮一眼,后者顿时了然,躬身退了出去,将房间留给二人。盛朝歌踱步到床边,伸手捏住他的下巴,“我看看舌头。”
小少爷顺着他手上的力道抬头,却没张开嘴,反而握住了他的手,“师父……我,我要回苏州了……”
他脸上的表情很木然,只是眼眶有些微红,显然是对于此事早有预料。盛朝歌发觉他明显比初遇时聪慧了很多,这让他忽然有些好奇这只奶狗完全开窍之后的模样。
然而他心里再好奇,也不会在此时表露出来,故而平静无澜的抽回了手,轻描淡写道,“你在外许久,也该回去了。林王让我护送你回府,这两日便出发吧。”
小少爷闻言猛然色变,目光如炬的仔细观察他的脸色,却发现大师兄的眸中无波无澜,好像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他们要彻底分别了,这怎么会是小事?
沈安然觉得心口发堵,他用自己都没察觉的炽热目光盯着盛朝歌的眼睛,不愿放过他一丝一毫的情绪变化,声音却很小心,有点试探的意思,“那,那我回府以后呢?你去哪里?”
盛朝歌低头看着他,将他的恳切与期待尽收眼底。他的脑子在这一瞬间闪过数不清的念头,纷杂得好似一团乱麻,理智和情感都分裂成无数块,各自叫嚣着。情感上按耐不住亲近的念头,想摸摸他,抱抱他,亲亲他;可理智上却不得不保持距离,不给他机会,也不给自己机会。
不是没有设想过这种情形,只是想了再多遍,等到真正面对的一天,也仍旧难以抉择。沈安然不过弱冠,根本就连感情这一窍都没开,他能指望这小子对自己的依恋持续多久?他根本连这种感情是不是爱都不明白。可万一呢,万一他歪打正着,阴差阳错,真的落在自己手里,落一辈子呢?
这是一场不计后果的豪赌,可盛朝歌自认没有这样的底气。
人这一辈子这样短,对他这种人来说,百年只够爱一个人,一旦输了,余生便是永难翻身。
他怎么能不犹豫?怎么能不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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